采苓则相对冷静,她弱弱的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不信他们说的,我是看姑娘做了什么。”
“我看你是被她洗脑了,反正我不会让这样的人当我的主子,一个如此无赖可耻的人,她没资格。”
采亦一脸高傲,对采苓极为不屑。
“说得很好,啪啪啪——”孟浅雪淡淡的说完,一身黑衣趁着夜色,一步一步走向采亦,采苓。
孟浅雪身材高挑,又穿着黑色劲装,头发绑的高高的,双眼冰寒,浑身散发着如冬月一样的气势,这样的她哪儿还有一丁点白天跟孟浅枫在一起时的吊儿郎当。
她一双眼冰寒不已,采苓不敢再看,迅速的低下头。
与她不同,采亦一脸高傲,尽管心里也在害怕,但她强撑着,看着孟浅雪一步一步走向她的面前。
“你很好,薛玲儿?罪臣之女?这样吧,我给你一个机会,我给你十两银子,你如果孤身一人能在上都生活十天,我便给你卖身契,给你自由,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若不能生存,回来给我磕头认错,我考虑下收下你。”
孟浅雪说完,不管采亦一脸的倨傲,冷笑,看向了采苓,扔下手里刚刚去马厩捡来的马鞭。
纤细修长的手指抬起采苓小巧的下巴,冰寒的双眼撞进了采苓柔弱的眸子。
“你很乖,我很喜欢,如此乖巧我也给你一个机会,十两银子十天,能生存我放你自由,不能生存自动回来,一辈子任我安排,我可以保证不亏待你。”
她说完走进小房间里,不一会儿,便拿了二十两银子出来,分给了两个人,又叮嘱了一句,“明天天亮出发,别让府里人发现。”
这时候,孟浅雪也累了,打了一个哈欠走回房间就躺在床上休息。
翌日
孟浅雪一睁开眼睛,便发现外面天色雾沉沉的,空气中好像凝结着水雾一样,湿漉漉的特别压抑,孟浅雪呼出一口气,心情有一点滴落,被这天气影响到了。
湿漉漉的冷风吹来,即使孟浅雪武功高强内功深厚她也打了一个寒颤,抱着手臂搓了搓。
今年气候不好,十二月了还不下雪,天下到处干旱着,百姓的日子很不好过,这天气,是要下雨或者下雪吗?
孟浅雪又觉得心情好了,她想,赶快下雪吧,再不下雪田间地头的小麦都要干死了。
四天之后,便是太子殿下的册封大典了,到时候,希望别出什么乱子才好。
午时,孟浅枫又来了,带着他的贴身丫鬟采娟,小管家柳圆,给孟浅雪带了一件黑色的兔毛披风,一个能装热炭抱在手里暖手的手炉。
得到这两样东西,孟浅雪自然有点高兴。
今天,或许老天就是要让她悲喜交加,下午时分天亮了一点,一身黑衣的独孤夜来了,翻墙来的,手里拿着一把千夜弓,一套侍卫服。
彼时,水清正拿着扫把打扫院子,看到独孤夜翻墙进来还愣了一下。
人长得好看就是好,翻墙的姿势都很好看,因此水清看着他如此娴熟的动作,也没大声尖叫,而是眼睁睁的看着独孤夜进了孟浅雪的房间,堪称大摇大摆的。
水清淡定的放下手里的扫把,转身出门去了。
孟浅雪彼时正在呼呼大睡,独孤夜一进去她也就醒了,艰难的睁开双眼,捞起枕头下的弓箭对上独孤夜,有气无力,“何方大神?”
独孤夜:——
他黑着脸将手里的东西丢给孟浅雪,“这把千夜弓给你,轻便灵巧,适合你,这个是侍卫服,这是侍卫令牌,可以让你自由出入前朝(后宫以外的地方)。”
孟浅雪精神了,没管侍卫服令牌,一把将千夜弓拿过来看了看,看了又看,一双眼亮晶晶的住着星星一般,比见到银子还要狂热。
“这是好东西啊,你哪儿搞到手的?”孟浅雪试了几下千夜弓,发现果然如传闻中一样非常好用,心里非常满意,偏头看向独孤夜问着。
独孤夜没见过如此厚脸皮,如此没有女子矜持的姑娘,但他还是回答了。
“我小时父亲给我的。”独孤夜说道这里,一双眼带着深深的怀念,“我的骑射都非常出色,但是他不在了。”
他难得夸赞自己,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希望你善待它,不要浪费它的能力。”独孤夜的脸色突然变得严肃,好像给了孟浅雪什么使命一样那么郑重。
孟浅雪收起脸上的笑容,眼神变得坚定,郑重的回答他,“放心,这把弓在我的手里,它只会杀尽夜色,迎来新的光明。”
她的话,让独孤夜好半天都没反应过来,最后才慢慢的说了一句,“你会做到的。”
就在此时,枫雪小院突然变得非常吵闹,孟决,柳夕月,马姨娘,孟浅音的声音都有,甚至孟悬还飞身而上,落在枫雪小院的房顶上。
为了以防他们逃跑吗?
独孤夜一把握紧手里的长剑,正要攻击出去,被孟浅雪一把扯着衣裳,“这是我的事,你被利用了,不过无妨,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是赢家根本说不一定。”
她说完,冷冷的一笑,“殿下先出门,我换一身衣裳。”
独孤夜没说话,握着长剑一把推开门,出现在枫雪小院的庭院里,孟家的人都愣住了,包括赶来的二房,三房的人。xǐυmь.℃òm
“微臣,见过太子殿下。”孟家脸色非常难看,赶忙带着孟家的人行礼。
这是,枫雪小院最热闹的一次,除了丫鬟,在有心人的宣传下,整个孟府的人都到齐了。
是的,这是异常的,一般的情况是自家人关上门处理,未出阁的女儿偷人的事,传出去会损害一整个家族的名誉,尤其是家族里其他女子的命运,可能会因名誉不好,嫁给一个不好的家庭。
因为人家好的家庭,家风好,不会要这样名声败坏的女儿。
所以大家族一般很忌讳这样的事情,出了事也会捂着处理,不会让兄弟姐妹父母之外,多余的任何一个人知道,但这一次,显然是有心人的安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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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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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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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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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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