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上眉梢,大概就是来形容慕容琛此时此刻的心情吧。
如果说在这之前长歌不确定他到底喜不喜欢他父皇,那么在这一刻她无比确定他是很喜欢很喜欢他父皇的。
大约,这便是父子之间那种特殊的感情牵绊吧。
她不得不感慨:血脉亲情的力量还真是强大!
“天底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相信在陛下的心里他也是爱你的。”
“呵呵!”慕容琛不屑的笑了笑,“这种话你自己肯信吗?”
“天底下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多了去了,甚至还有很多人是因为别无选择才会去对那个孩子好,而我便是其中之一。”
他很小的时候就明白,父皇对他的爱不是无可替代的,而是他恰好出现罢了。
倘若之前的那些皇兄,皇姐没有被人害死,他敢肯定他父皇绝对不会喜欢他。
“阿娘出身不高,又是百奚人。若不是真的别无选择,父皇或许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殿下,别那样去想。既然上天让你得到了这份爱,它就注定是你的,跟其他任何人都没关系。”
慕容琛轻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他重新拿起笔在纸上画着最后那一片空白的地方。
“阿娘喜欢山茶花,在北边种上一些,她应该会很开心吧?”
莫名的,她觉得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特别伤感。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他有了能力给母亲想要的东西,可惜她却永远看不到了。
世界上,或许没有比这件事情更让人觉得悲哀的了吧?
“惠妃娘娘如果知道山茶花是你特意为她添上的,她肯定会很开心。”
“那你呢?”慕容琛问长歌,“我为你添上你喜欢的东西,开心吗?”
“嗯,很开心!”她咧着嘴笑,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她很开心。
他们都是经历过生死,经历过背叛和整日处在算计中的人,所以格外珍惜那些纯粹的感情,也比任何人都在意别人对自己的在意。
可能只有看到别人在意自己,才能稍微温暖那颗冰透了的心吧。
偌大的世界就是一个无尽追逐的名利场,有了在乎的和被在乎的感觉,才不会逐渐的迷失自我。
所以,他们互相感谢,互相喜欢,互相在意。
“太子殿下,遇见你,真好!”长歌在心里如是给自己说着。
她单手撑着下巴,笑意盈盈的看着他,“你重新找一张纸画山茶花,好不好?”
“好。”他画完最后一笔,起身去旁边拿宣纸……
———
与此同时,宋家
“宋大人,你家二丫头和我家那个臭小子还算般配。咱们就不要耽误孩子的幸福了,早点把婚事定下来,如何?”
宁王脸上的笑容在宋书看来无比的碍眼。
你这哪里是提亲呢?分明就是强买强卖。
好像我不答应你得提亲就是破坏孩子的幸福似的。
“婚姻大事,一时之间我也难以抉择。不如等下官问过凝脂她姨娘,再给王爷您答复。”
“本王怎么不记得之前二小姐的婚约宋大人你问过二姨娘的意见呀?难道在你心里是觉得王府地位不够?还是说,本王的儿子比不得那个纨绔子弟呢?”
宁王笑眯嘻嘻的说着,但却不失刚硬。
笑面虎吗这不是?宋书额头上不断冒汗,他用袖子轻轻擦了擦,结结巴巴的说:“王爷您说的是哪里的话,下官这不是怕凝脂那个丫头脾气倔,万一闹出什么事情来大家都不好下台。”
“看来宋大人这是对我犬子不太满意呐!”宁王无比惋惜的说着,“都怪犬子没有这个福分,入不了宋大人的眼。”
“唉!”他轻轻叹气,“王妃走的早,本王同岳父岳母也少有联系,他们不像宋夫人的爹娘那样为了外孙的婚事操劳,所以……”
他欲言又止,但要表达的意思一样不落。
宋书有些尴尬的看着他,“王爷,给凝脂仓促定下婚事是下官的错,跟他人无关。”
“呵!”宁王讽刺的笑了笑,“同样都是给女儿定亲。”
“犬子好歹还是郡王,宋二小姐嫁过去就是郡王妃。至少在身份地位上比那个纨绔子弟高出许多,你愿意将女儿嫁给那样一个人都不同意将她嫁给犬子,难道犬子在你心里比他更加不堪吗?”
“宋大人,若是你真的觉得犬子有什么不如那个纨绔子弟的地方,本王一定让他改,您看如何?”
郡王走哪里不如那个纨绔子弟的吗?
还真是没有,就算是有他也不能当着宁王的面说出来不是。
宋书不得不感慨:还真是一个老狐狸!
他现在就算是再不想答应,估计也没有任何拒绝的余地了。
今天的这桩婚事如果不成,外面的人还不一定会怎么说他,怎么去诋毁他的夫人和大女儿。
“宁王,婚姻大事确实马虎不得,不如现在就让人请凝脂她姨娘出来,问问她的意见?”
“好。”宁王一口答应,而且还催促道:“管家,你还不快点去把你家二姨娘请过来。”
管家看了看自家老爷,我是去呢还是不去呢?
宋书轻轻摆了摆手,“去吧,把凝脂她姨娘找来。”
“王爷和老爷稍等,奴才这就去。”管家逃也似的跑了,生怕这二位“神仙打架”牵连到自己身上。
不大一会儿,二姨娘来了。
她一身素衣,身上并无什么钗环首饰,还不如旁边丫鬟的穿戴。
宁王当即皱了皱眉,“宋大人,你好歹也是礼部尚书,让家里的姨娘过得如此寒酸,恐怕有些说不过去吧。”
“王爷错怪我家老爷了,并非老爷苛待妾身,只是妾身日日吃斋念佛为小女祈福,所以衣着朴素了一些。”xǐυmь.℃òm
“原来是你日日吃斋念佛来祈福,难怪我家那个小子会看上你闺女呢。”宁王好不谦虚的说:“我家那个小子虽然不是什么旷世奇才,但在京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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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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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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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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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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