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忙碌碌一整天,到了晚上八点,季鸿轩已经明显露出了疲态。
但是同学聚会还是要参加的,在过去的路上,季鸿轩争分夺秒的打了个盹。
林安不得不感叹,他一直以为只有他们当初执行任务的时候才需要这种快速入眠的能力,没想到普通人也需要。
当然,效率上肯定没有他们高,却管用。
看着眼前这熟悉的大门,林安忍不住有些想笑,他早上才来过这个地方。
“老板,到了。”
季鸿轩睁开眼,看了一眼那富丽堂皇的大门,深呼吸一口气,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看着季鸿轩的身影没入大门,林安忍不住笑道:“至于吗?不就是个同学会,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不过转念一想,林安也就理解了。
毕竟长得这么好看的人,想必纠缠者应该不少。
把车停好,林安也紧随其后,很快追上了季鸿轩,来到了二楼的一个大厅门前。
“林安。”季鸿轩站在门口,突然停下了脚步,叫住了林安。
“老板,有何吩咐?”
季鸿轩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摇了摇头,示意服务员开门。
淡雅的音乐顿时顺着大门流淌而出,奢靡的气息扑面而来,姹紫妍红瞬间映入林安的眼帘。
宴会已经开始了,别看只是几十个人的同学会,可每一个都盛装出席,尤其是那些女生,更是被各种精美的晚礼服映衬得仿佛一只只美丽的天鹅。
但哪怕是天鹅,此时此刻,却都被一个目标吸引住了所有的目光。
季鸿轩其实只是简简单单的穿了一身深色西装,但衣服再普通,也压不住他那绝美的五官和迷人的气质。
他就这么一路淡然的走过去,那些男的女的目光就追随着他移动,竟然挪不开眼。
“天呐,季总好像又帅了!”
“对啊对啊!也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
“别想了,在学校里季总身边就没有女人出现,更何况现在大家都毕业了,他还看得上你?”
“切,你是嫉妒我比你长得好看吧?毕竟季总这样的男人,最起码也要找我这样的才行啊……”
“季总会找你?你想多了吧?麻烦照照镜子再来说话!”
“你……”
围绕在季鸿轩身上的议论声就没停过,而跟在后面的林安直接就成了透明人了。
这一瞬间,林安嫉妒了。
凭什么都是男人,凭什么长得都不差,可他和季鸿轩站在一起,差距就这么大呢?
不得不说,一张好脸,很多时候就是目光收集器啊!
季鸿轩走到角落,手里已经端了一杯红酒,他微微站定,对身后的林安说道:“一会儿机灵点!”
林安还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下一秒,他突然被一阵香风给推到了角落里。
就这么会儿的时间,季鸿轩的身边顿时就围绕上来好几个女生,一下子将整个空间挤得密不透风。
“鸿轩……”
一声有些冷淡的声音突然响起,林安顺着季鸿轩的目光看去,一个身穿蓝色晚礼服的女人穿过人群,摇曳着走来。
“是校花欸!这么多年了,她还没有死心吗?”
“当年校花就对季总穷追猛打,但是无奈啊,最后也没成功,当然会不甘心了。”
“夏小姐,好久不见。”
季鸿轩明显有些不自然。
夏初,夏氏集团的千金,当初季鸿轩的追求者之一,却也是最有资本的追求者。
毕竟夏氏集团,可是江北城里数一数二的存在,夏家千金的身价,自然不会太低。
“好久不见,这么多年,你还是单身呢?”
不得不说,真正的千金小姐的气质不是普通女生比得起的。
季鸿轩一来,大部分女生一拥而上,恨不得把自己贴上去,那模样怎么看怎么都有点一言难尽。
但是同样是贴上来,夏初就表现得落落大方,同时气场也强大,围在季鸿轩身边的很多女人,顿时不自觉地就往后退了好几步,空出了一片地。
她们这是发自内心的自惭形秽。
林安看着夏初,也忍不住惊叹。
眼前这个女人,可比李舒雅更加吸引人。
一身蓝裙,裙尾微微拖地,裙边仿若浪花,随着她的步伐摇曳起伏,裙腰却无限贴合她的身躯,将她玲珑曲线完美勾勒出来,稍微有些低的领围了一圈白纱,那春景之地若隐若现,很多男人的目光不自觉地就被吸引了过去。
但是季鸿轩是个例外。
他的目光就没有乱过。
“今天的礼服很漂亮。”季鸿轩举了举杯,抗拒的态度让夏初站住了脚步。
“多谢。如果有个男伴,那会更美。”
季鸿轩只是笑笑,没有搭话。
夏初倒也不觉得尴尬,有服务生端了两杯酒过来,夏初接过,将其中一杯起泡酒递给季鸿轩。
“我记得你很喜欢这种起泡酒,一起喝一杯?”
季鸿轩无法拒绝。
事实上,鸿轩集团和夏氏集团有很多的合作,无论是出于同学情谊还是生意伙伴来说,季鸿轩都只能喝下这杯酒。
将手中的红酒杯递给一旁的林安,季鸿轩接过那起泡酒,看着那金黄色的气泡沿着杯壁缓缓上升,眼神中不由得有些恍然。琇書蛧
林安却皱起了眉头,他好像嗅到了一丝熟悉的味道。
但是那味道很快就散了,想要追踪,竟然已经无迹可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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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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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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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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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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