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六零年代之渣男滚粗>第九十八章
  沈禹是真的被吓到了,刚刚听到罗菊华受伤了,他以为就是破了一点皮,虽然说也十分的心痛,可是也没有到不能接受的地步,可是他一出来看到的就是罗菊华身上全是血,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心都快要停止跳动了,心下沉的感觉,他再也不想试一次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直将罗菊华带在身边,因为他替意思里觉得,只有在自己的身边,她才是最为安全的。

  “哥,我腿短。”罗菊华真的是无语了,她腿短呀,你丫明明才九岁,可是居然已经一米六几了,还让不让人活了,想想无论是前世的罗菊华还是她何悦那一世,都只有一米六的身高,所以这位现在才九岁就这种身高了,实在有点打击她呀。

  沈禹听到这里居然很是认真的看了看,这才对着罗菊华很认真的道:“一点都不短,花花才四岁已经到哥哥胸口了,一点都不短,等花花到了哥哥这个年纪的时候,一定可以和哥哥长得一样高的。”

  “……”这也算是安慰?好吧,这算是等她九岁的时候,要是真的有一米六几,是不是有点太高了,以后不会长成一个女金刚吧,听起来好像有点怕怕的样子呀!

  “别担心,咱们花花一直都是漂亮姑娘。”沈禹一点也没有懂女孩子的纠结心理,长不高觉得是小矮子,长得太高又觉得是女金刚,再加上这里是南方呀,女子都以娇小出名,这个这位高大的,说真的有点不太好找男票什么的。

  当然这些都是罗菊华心中所想的,她也就是想一想,真让她去找,还真有些难。

  因为罗菊华说自己腿短的事情了,虽然说沈禹安慰了她,还是很认真的放慢了速度,做什么都比以前慢些了。

  “……”我只是腿短了,又不是手残,做事慢这种事情真的没有必要呀。好吧,她的手也受伤了,所以这位是怕她伤心么,嗯,心灵得到了安慰,她表示很开心。

  第二天的时候,是到罗家老屋那里团年,因为是三十,这天会有给压岁钱。这次罗菊华受伤了,罗奶奶虽然说不是很待见自己这个孙女,确也没有故意让她做事,只让她带着罗定,罗爸爸家里现在已经有三个儿子了,她现在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看不起这个儿子了,对罗爸爸也算还过得去了。

  “怎么了?”沈禹并没有去帮忙之类的,只坐在罗菊华的身边,他昨天晚上差点说出自己要和罗菊华一起睡了,好在他知道这有点过了,所以没有说出来,晚上的时候,起夜还去看了好几次,确定罗菊华没有什么事情,这去安心的睡觉,一个晚上也起了好几次。

  “觉得奶奶好神奇。”好像是从罗定出生之后,罗奶奶对罗家的态度就有些不一样了,开始她也没有发现,后来罗奶奶好些天都没有上罗家找麻烦,她才想起来,觉得真是太神奇了,要是妈妈再生一个儿子,罗奶奶会不会将自己省下来的好吃的,送些到他们家里来了?当然这也就是想一下,她根本就不会当真的,不说对方会不会送,就是送了,她也不太敢吃呀。

  “嗯?”沈禹对于罗奶奶没有什么好的影响,不过这位老太太虽然说太能作了点,做出来的事,也不会过了底线,让他们有气,确也只能忍着,并不好发出来。

  中国有句古话,媳妇熬成婆。

  这位当初可能也是这样过来的,她做这样的事情,也就能理解了。

  其实并不是这样子的呀,其实罗奶奶这人性格一向很强,所以她做事情从来就不留余地,对于好的日子,就会掏心窝子,可是一但不待见你了,那就是猪狗不如,这样的一个人,在罗家其实就没有吃过亏,她之所以会这样,主要还是因为她的性格本来就是这样的。

  “你看奶奶,居然在小定出生后,就不来咱们家找麻烦了。”罗菊华一脸我发现了十分惊奇的事件。

  沈禹听到的确是咱们家,他觉得整个人都有些轻飘飘的了,要知道离开沈家的时候,他不是不难过,只是因为当时的情况不准许他留下,再加上他心里也明白,家人是为他好,要不然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你什么意思?”罗艳本来因为沈禹居然和罗菊华这个堂姐坐在一起而不高兴,这会儿一听到她说奶奶的事情,马上跑了过来,哼,她就要让禹哥哥知道这个堂姐是个坏女人,只要知道了这一点,她觉得禹哥哥就不再会和她玩了,以后也都和她一起玩了,想到这里她问得也十分的大声。

  “……”罗菊华虽然没有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可是她就是觉得这样背后说人不太好,所以就有些尴尬。

  “说罗奶奶很好。”沈禹笑,眼睛都带着刀,好好的气份被人破坏了,是个人心里都不会舒服。

  “哼。”罗艳没有想到沈禹会帮着罗菊华,因为不能说什么了,所以对着罗菊华哼了一声,以表示自己的不满。

  受伤的罗菊华也没有与这位计较的意思,主要就是她觉得这姑娘脑子有问题。你说说看,这才多大,居然会想这些有的没得,也不想想,沈禹本来与他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以后就会回来自己的世界去,他们之间也不太可能有交易,在这样的情况下,而这位年纪小又喜欢漂亮哥哥的小姑娘,明显就是受了她妈妈的影响,才会起了这样的心思。

  说起来,罗六妈娘家几兄妹还都是这种情况。

  看对了眼就直接跑人家家里去,直接就住上了,根本就不办什么婚礼,就拿她六叔来说,其实与这位六妈到现在都还没有领证,而且这个时代的户籍并没有后世那样严,很多人根本就不办结婚,孩子照顾能上到户口。

  罗菊华自然不会理对方,她现在就想早点吃完早点回家。而且罗爸爸已经将几个孩子的压岁钱给了各家,根本就不会再过来吃晚饭了,所以吃完午饭就能回家的她,表示还是很开心的。

  果然吃过午饭,罗爸爸也没有多留的意思,就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了。

  “妈妈?”没有想到罗妈妈居然会直接将自己抱起,有些奇怪的转头看她。

  “乖乖的,妈妈抱着花花回家。”昨天的事情,让罗妈妈抱着被子哭了很久,她一向都觉得罗家人孩子会欺负了自己的孩子,从来没有想到过娘家人会有欺负的,现在看起来,其实都一样,如果连她自己都不好好保护自己的孩子,那孩子被欺负了,要怎么办。

  “好。”罗菊华不知道罗妈妈是怎么了,不过她觉得妈妈爱她就好。

  回到了罗家,这才是真正的开始,那时候的新年,有一件新衣服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而且那时候的衣服也不会有颜色一说,而是直接买了白布回来,再买了红蓝墨水直接倒在水里均开,将白布泡上,就成了各种颜色的衣服了。

  就是这样,也是让人及为高兴的事情,好在罗家并不是这一列之类,他们家里因为有着交易系统的关系,想要什么都有,好在罗家也不是那样张扬的人,所以每次要的布都和平时看到的差不多,也就是质量更好。

  而今年罗妈妈给家里每一个人都织了毛衣,这年头的毛衣都是真的羊毛的,罗菊华的还是大红色的,每每想到这里罗菊华就头痛。

  国人喜欢红色,特别是像罗妈妈这个年纪的人,二十多岁,对于人生,生活还有着最为浓列的热情,就喜欢将家里的孩子都打扮得红红火火的,可是家里就一个小姑娘,罗菊华明显的就有些倒霉了,她的衣服就只有一个颜色,每次走很远就有人认出她来。

  她们刚上幼儿园的时候,那些老师都还不认识小孩子,每次叫罗菊华的时候,就是,那个大红小孩子起来回答。

  “……”每次罗菊华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真的一点也不想起来。

  “妈妈,我穿,这个行吗?”这是罗菊华从网上自己挑的黑色的棉衣,做得十分的好看,而且里面配着红色的毛衣非常的好气,所以罗妈妈在整理罗菊华穿的衣服时,罗菊华直接将自己放在床最里面的衣服拿了出来。

  “真好看。”那个年代其实更流行自己做的棉衣,一般外面还没有有样式的棉衣出现,就连公销社里,也就才出现毛尼大衣,而且还死贵。

  “那是自然。”罗菊华觉得这种淘宝货说真的在现代的时候,也就是一般,而且淘宝上的东西虽然说便宜,可是他们的剪裁不是很好,所以图片上看着好看的,拿到手里不一定就好看了,所以一般的情况下,大家都更加愿意上实体店里去买衣服。

  而罗菊华选这个的主要原因是,一便宜,二简单。

  “可惜不能穿。”这些衣服一看面料,反正她没有在共销社里看到,在家样的情况下,她自然不能准许自己女儿穿出去了,不说别的,就是招锅呀。

  “好了,妈妈给你织了白衣毛衣。”真是太不情愿了,她一早就织好了红色的毛衣,那里想到女儿不喜欢,她觉得自己受伤了,不过小孩子嘛,自然要让她穿自己喜欢的才好。

  “真的吗?”罗菊华不太相信,以她妈妈那种丧性病狂的爱上了红色,居然会给她弄件白色的毛衣,这件事,她是怎么都没有办法相信咩。

  “看吧。”罗妈妈看小女儿看到白色惊喜的样子,不由觉得女儿皮肤白白的,穿白色的衣服也能压得住,其实真的很好看,要不要再织一件粉色的,说不定也很好看。wWW.ΧìǔΜЬ.CǒΜ

  罗菊华自然还不知道,她未来的衣服,将开始五彩缤纷起来,那会儿她就开始但心起,那天别新来一个老师,就直接叫她花孔雀,那她就是哭都没有地儿去哭了。

  好在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而新年,罗妈妈给罗菊华准备的是白色的毛衣,红色的毛尼外套,下面是黑色的紧身裤,鞋子是布做的绣花小靴子,看起来就十分的洋气,可惜鼻子受伤了,这会儿还有些肿,总给人一种,这孩子不听话,非要买新衣服,被打了的错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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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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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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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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