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还在远处瞪着梯子,这钟楼楼梯不好走,所以栩洢才挑了这么个地儿。她知道即墨会来的,却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风乱栩洢,今日长绝。”
不过眨眼的一瞬,不过轻盈的一个翻身,不过就眼里跳动了一抹艳红。
栩洢给了即墨最后一个微笑,便从即墨面前滑落。落地,摔得身后满地是血。她死之前还在想,这一幕,即墨恐是这辈子都不会忘的。
八月花飞满城,比五年前的花会还要热烈缤纷。
都说人死之前总会想起最美好的事,栩洢想起了那年暮清湖胖,即墨为她戴上发簪的样子,发簪上刻着即墨,侧边几不可见的磕了风乱栩洢。她留给即墨的信,即墨可看的懂呵。他懂得,一定会懂的。
即墨,你从不信我。
就那么一眨眼的瞬间,那钟楼上如花的女子便陨落了,落得那样随意,随意到没人来的及惊讶,人已经没了。
即墨站在扶梯上,眼前未带绸带,眸子哀伤而又绝望。扶着护栏的手轻微颤抖,唇苍白的合不拢,仿佛没有了气息。除此之外,再没有了其他动作。
栩洢身下的血在溢漫开,姿态不唯美,嘴角的血迹染花了浓妆的脸,除了血和胭脂泛染的几抹绯红,苍白的没有其他颜色。眸子睁着,似望着即墨,又似目空一切,眼中不想再有其他。
飞花依旧,却染上了凄美。风乱家的人来的很快,快到在场的人依旧没有搞清楚状况。
“公子……”那掌事模样的中年男人跪倒在血泊边,七零八落围了栩洢跪了一片人。
在场没搞明白的,也算是明白了。跳楼的是风乱家大公子栩洢,风乱家大公子栩洢,又是风乱姬家的大小姐。这一时,又绕晕了起来。还没晕完,想到这跳楼的似乎还是即墨家的即墨少夫人,一阵头疼,觉得复杂极了。
即墨不知什么时候下来了,踉跄走到栩洢身边,望着栩洢没了生气的眸子,开口问的却是边上跪着的人:“你传书让我回来?回来看这个么?她早通知了你是不是?那你让我回来做什么!你为何不能说清楚,为何不能早点说,早那么一刻半分也好……”
栩洢逝去的脸上表情似哀似怨,似笑又夹杂着苦涩的感觉。看的即墨眼睛生疼。
“这一切……都是公子算好的。”那掌事垂着头,声音凄凄凉凉。“什么时候做什么,什么时候将信给你,信上写什么,写什么时候,都是公子交代好了的……公子五年未曾联络过我们,我收到信时,却是公子的绝笔……”
即墨眸子里微光一凛:“你说……五年……未曾联系过你们?”
“是。公子一去五年,半月前我等收到公子的信,交代了很多事情,包括通知即墨少主等事。交代了后事,落款……绝笔。统共不过三页纸,两页写的都是五年来风乱姬家与即墨家的纠葛,全是风乱家的不是,我等定协助少主,重整即墨家,了却公子遗愿。”
即墨愣了。
两年前,即墨家出事,由姬家而起。他自然而然想到了她,她是姬家小姐,他早就知道。他差人调查,查出来的结果是与姬家互通消息,与风乱家有染。他不信她,甚至觉得她利用他。借口处理即墨家的事,离了即墨城一年未归,她一封信也没有,也从没问过下他去了哪里。
前些日子回来时,见她依旧,无悲无喜,没有太大变化。他想,她对他果然是没有感情的。他走前偷偷瞧过她一次,素净了些,觉得没什么不一样。现在才发现,那是没了朝气。
那年即墨飞花,她花一样的年纪,满身红衣犹如艳艳红花璀璨夺目。他们共赴等会,花间遨游。月下对饮,谈笑交心。
本是那么好,那么好的。被他毁了,亲手毁了。
毁了她的朝气,毁了她的真心。甚至,毁了他们的感情。
如果不是他一是盲目,为家弃她,她也不会死。如果不是他心存猜疑,内心不信她,也不会是现在这般摸样。他们本可以很好,本可以倾心交付,本可以携手白头,被他毁了,再无可能……
“即墨少主,公子有封信给你。”那掌事手上沾着栩洢的血,将信递给即墨,信封沾了栩洢的血,斑驳的湿了几块。m.χIùmЬ.CǒM
即墨错愕,他本以为栩洢没有话留给他的,半个字也不会留给他的。
听着有信留下,不免有些激动,望着那沾满血的信封,却又犹豫了。那沾着的是栩洢的血,他有什么资格碰?
那端端正正的寂寞二字……叫他如何碰得……
他让栩洢寂寞了一年,栩洢,这是要让他寂寞一世了罢……
终究缠着手打开了信封,单薄的一张纸,上述的字迹却叫他再也无力应答……
即墨,你不信我,自不用爱我。更无害我负我之说。你的爱我要不起,我的心,也从未给你。
风乱栩洢,绝笔。
栩洢(这个是安影嫙的那个栩洢了)看着眼前这一幕,难免头疼。即墨,即墨啊。那栩洢,竟是她现在的样子。这是你他们前世的纠葛么?
那为何只给她看了结局和开始,却没有给她看他们经历了什么……
不爱么?那风乱栩洢不爱即墨的么?明明不舍,却生生切断,长痛不如短痛?
即墨懂么?即墨懂风乱栩洢的用意么?
红花红绸,满门喜庆。
本应喧嚣,却倍显寂寥。
这府上添花,未及添喜,却遭变故人去楼空。
窗前细雨,风声入耳,雨丝悠扬。那满地红绸已湿,那满府繁华已退。廊中一男子手撑纸伞,身着白色滚兰色卷云纹锦服,手中握一白玉长笛。行至院中,不得不停下了步子,锦靴沾了带起的雨水晕湿了一快。
对面站了个红衣裳的女子,手里提着剑,未撑伞,人便被雨水淋湿了。那女子没有大家小姐的气质,满身尽是江湖儿女的洒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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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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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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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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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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