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下楼后拉开车门,把双肩包丢进了车后座里。刚准备绕到驾驶位上,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喂,哥。”来电的正是程家目前的掌门人,程明庭的大哥——程明轩。
“嗯,爸妈都接到了吗?”程明轩一面看着面前的文件,一面问道。
“都接到了,我回我这边拿了衣服,马上还要回酒店。”程明庭坐进了车里。“你今晚大概什么时候能到?”
“差不多六点,我到之前你好好陪陪爸妈。”
程明庭把车停在了酒店的停车场,背着包走进了酒店大堂。
临近过年,湖城作为一座旅游城市,酒店依旧生意很好。
程明庭去酒店办理临时房卡后,准备坐电梯上楼的时候,意外地撞见了一个熟人。
白素陪着现任男友出来应酬,结束后散场预备离开的时候,却没想到在酒店的大堂撞上了程明庭。
几乎是下意识地第一反应,白素一直挽着现任男友的手臂马上松了下来。
程明庭迎面遇上一群人,他几乎也是一眼就看到了白素。
白素的美丽毋庸置疑,但是程明庭见得更多的她,是学生时代不施粉黛的她。
现在的白素妆容精致、衣着讲究,在一群人当中仿佛自带光源一般。她一路摇曳生姿地走来,无论男女都忍不住要看她几眼。
两人目光交汇,白素看着自己身边穿着皮鞋将将和自己一样高、挺着肚子、发际线堪忧的现任男友,再看看不远处穿着棕色大衣、站姿挺拔的程明庭,忽然有了些怯场的感觉。
程明庭却是无所谓般的,冲着白素微微颔首后,径直错开了这群人去了电梯间。
电梯里只有程明庭一个人,他想着刚刚站在白素身边的那个中年男人,忽然叹了一口气。
分手了这么长时间,最开始程明庭心里确实是有些怨恨白素的。可是久而久之,从失恋的痛苦中走出来的他,也就慢慢想开了。
他和白素在一起的时候,甚至也是考虑过毕业后就直接结婚的。
可白素想要的不只是爱情和温饱而已,她被自己的原生家庭拖累了太久,她想要求得的东西更多。而现在的他没有办法给到她想要的所有,所以分手是必然的,不过是来得早晚的问题而已。
程明庭心中的少许惆怅,在他走到父母酒店房间门口的时候就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
因为怕父母还在休息,程明庭没有按门铃,而是用在楼下才办好的临时房卡开了门。
“爸,你没去休息吗?”开了门,程明庭却看到了坐在客厅里的程父。
“我休息好了,你妈还在睡,我出来透透气。”程父示意程明庭坐到自己对面来。“我们父子也有快一年没见面了,我们聊聊?”
“好,爸。”不同于从小就特别淘气的程明轩,程明庭自小就是个十分贴心的孩子。
大儿子小时候就是恶霸一枚,那时候自己忙、妻子体弱,程明轩更像是散养长大的,成天在小区里招猫逗狗的。等到小儿子出世,性格完全就和哥哥反过来了,他听话懂事,学习到生活一点儿都不需要他们夫妻多操心。
大儿子聪明却有点叛逆,现在回想起程明轩的青春期,连程母这样温柔性格的人都恨不得打他一顿解解恨。
小儿子和哥哥一样的聪明,却乖巧懂事得多。
程明轩大学毕业时,程明庭刚上高中。因为妻子身体状况急转直下,他把公司交给了初入社会的大儿子,陪着妻子去了国外疗养。
程明庭依旧省事,除了生活起居以外的事情都不需要他和妻子额外的看顾。好像这个小儿子,就这么安安静静地长大成人了。
“你下个学期结束就毕业了,对以后自己的发展路线有考虑过吗?”程父问道。“你上次和你妈妈打电话说找到不错的实习工作,毕业以后也准备继续在那家公司工作吗?还是回来帮帮你哥哥?”
“爸,我现在这份工作很好,专业对口,重要的是还能继续学习一些东西。”程明庭说道。“我至少会在这家公司再待上三到五年的时间,之后如果哥需要我的帮助,我会回来的。”
“好。”程父觉得自己和妻子真的算不上什么称职的父母,不过好在两个孩子总算都成了才,他欣慰地拍拍程明庭的肩,说道。“时间也不早了,去喊你妈妈起床。她不能再多睡了,要不然晚上又会失眠。”
“嗯。”
程明庭进了父母的卧室,才发现程母已经醒了,正半靠在床头发呆。
“妈?”程明庭走到床边,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太舒服?”
“没有。”程母生得一副好相貌,虽然常年病着,但是因为保养得宜的缘故,看起来也比同年龄的人要年轻许多。“我睡好了,你哥哥还没回来?”
“哥公司还有事情没有忙完,但是我给他打过电话了,他说大概六点多久就会过来。”程明庭和程母说话的,嗓音不自觉地放轻了下来。“晚上哥说带我们出去吃饭。”
“要出去吃饭?那我要起来换身衣服。”程母看了看时间,掀开了身上的被子要坐起身来。
“妈,你起得慢一点,当心头晕。”程明庭见程母起身,连忙伸手去扶程母。
程明轩比预定的时间来得更要迟一点,他临到之前,就打了电话给程明庭,让程明庭带着程父、程母直接在酒店大堂等。
一家人出去吃了一顿饭,程母拉着程明庭吃饭,程明轩则是和程父坐在一处说这一年公司经营的情况。
离过年还没有两天的时间,沈繁的公司才开始放假。
放假的第一天,沈繁在家里睡到快中午才起来。
她穿着睡衣、踩着拖鞋出了自己房间,却发现家里空荡荡的只剩了她一个人。她摸摸头,先去卫生间洗漱,才又回到客厅摸索了半天,找出了几个小面包来。
她刚撕开了一个包装,门外传来响动,门被打开来,沈父、沈母还有常凌回来了,他们三个人手里都拎着几个装得满满的塑料袋,沈繁赶紧放下手里的小面包站起来迎了过去。m.χIùmЬ.CǒM
“你们跑到哪里去了?我一起床就不见人。”沈繁先接了沈母手里的两个袋子,发现袋子沉得厉害,才问道。“买的什么那么沉啊?”
“你还好意思说,早上临出门之前我和你爸快把你的房门都敲烂了,都叫不醒你,我们才只能去隔壁喊常凌陪我们出去买东西。”沈母打了沈繁的脑袋一下,说道。“再过两天就要过年了,我们当然要多买一些回来。”
“我饿了。”沈繁把东西放到厨房里,赖在沈母身后抱着她的腰说道。“妈,我快要饿死了。”
“别挡着我干事,去找常凌。”沈母毫不留情地掰开了沈繁的手,把她推出了厨房。
“小繁,我给你打包了一份水饺,你快过来吃。”常凌把打包好的水饺从塑料袋拿了出来放在饭桌上,招呼沈繁过来。
沈繁也是真的饿得厉害了,满满的一碗水饺不到十五分钟她就吃得干干净净,连汤都喝完了。
“给。”常凌坐到她的对面,见她放下了手里的筷子,及时地递过了一张餐巾纸。
“嗯。”沈繁接过纸巾擦了擦嘴。
沈父、沈母决定今年的年夜饭不在家里吃,提前两个月在湖城一家很有名的饭店定了年夜饭。
虽然来得都是沈家的亲戚,但是自从常凌的父母去世之后,常凌过年的时候都是和沈家一起过的。
吃年夜饭的时候,亲戚朋友都不免要问问沈繁的学业。
“小孩子嘛,让她自己闯闯。”沈父端着手里的酒杯,哈哈笑道。“我和她妈也不给她操心,随她去。”
吃完了年夜饭,沈父和沈母走在前头一一和亲朋好友们告别,沈繁和常凌走在后头说着话。
“沈繁?”
沈繁突然听见了身后有人喊她,她回头去看。
“程明庭。”
来人居然是程明庭,沈繁也没想到过年了还能在湖城遇上程明庭。
“你是过来吃年夜饭的?”
程明轩知道父母都准备回国到湖城来陪他们兄弟俩过年,专门让他的助理提前定好了湖城当地数一数二的饭店,他们一家四口过来吃的年夜饭。
他们吃得倒也简单,程明庭第一个走出来,就在走廊稍靠前的位置看见了正在和人说话的沈繁。
程明庭也认出了正和沈繁说话的常凌,颇有些意外。
“嗯,今天轮到我家请吃年夜饭,我们定了出来吃的。”沈繁看到程明庭,有些惊喜地往回走了几步,嘴角不自觉地露出抹笑容来。“可你不是湖城人啊,今年过年没有回家吗?”
“我和我哥现在基本常住在湖城了,本来该是我们出国陪我爸妈过年的。可今年我爸妈提前回国到湖城这边来了,我们就索性都留在湖城过年了。”
“哦,这样啊。”沈繁听见父母在前头喊她和常凌的名字。“我爸妈喊我们回家了,那我们就先走了。”
“好,再见。”程明庭亦笑着说道。“路上小心。”
“嗯。”沈繁转身离开回到常凌身边,走了几步后突然回过头来,冲着程明庭说道。“程明庭,新年快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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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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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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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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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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