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到高跟鞋,大腚制定了三步走计划,第一步,经常出现在高跟鞋的视线中;第二步,充分展现自己的特长;第三部,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让高跟鞋爱上他。
一段时间里,我们班流行摸高运动,谁若能摸到楼道口上方的一根排水管,就会得到大家的热烈掌声。每当高跟鞋经过的时候,大腚为了引起高跟鞋的注意,都会表现奋勇。不幸的是大腚发力过猛,在一次摸到水管的同时跌进楼道,将腿摔断。
当大腚拄着拐棍以难看的动作走进教室时,我就已经意识到大腚的梦想破灭。因为高跟鞋肯定不会在大腚连行动尚且不便的时候爱上大腚,除非这时高跟鞋突然母爱大发。再者,如果你以为一个女生在你条件具备和时机成熟的时候依然等待着你,那就想多了。
不出我所料,大腚还没有康复,高跟鞋就已经跨上了一个染着彩色头发的小痞子的摩托车。此痞子绰号军哥,是学校一带有名的流氓地痞。每当放学的时候,军哥就会骑着他那改装过的震耳欲聋的摩托车在校门口前的马路上表演抬起前轮骑摩托车的绝活,引来无数少女驻步观看。往往随着观看人数的增多,军哥也就表演地越加卖力,比如增加一个一只脚踩着脚踏,另一只脚在地上摩擦的难度动作。所以军哥的表演不仅费油,而且费鞋。
可以看出军哥的表演需要一定的经费,经费的来源就是收取保护费,收费方式是敲诈勒索各个学校门前的摊煎饼果子和卖肉夹馍的流动商贩。军哥的另一个赚钱的方式就是收徒弟,想要加入军哥的黑龙帮需要交纳200元的入门费。在军哥缺钱的日子里,军哥降低了收费标准,采取利薄多销的方式,改为50元。
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校园斗殴前会有一个奇怪的对白。
A方老大问B方老大:“你是谁的人?”
B方老大说:“我是黑龙帮的。”
A方老大摆摆手说:“撤撤,都是军哥的人。”
后来,大腚说他这辈子一共鄙视两个人,一个他二舅,一个军哥。我问为什么鄙视他二舅,大腚说他二舅吃软饭,娶了个有钱的女人。同时大腚感叹高跟鞋是如此没有品味,居然喜欢军哥,于是对高跟鞋失去兴趣。虽然高跟鞋和大腚的关系完全是大腚意淫出来的,但是大腚坚持认为这是自己的初恋。
大腚的另一段恋爱发生在两年前,与大腚相恋的是一位矫揉造作的姑娘。此女子说话嗲声嗲气,
让人头皮发麻,我一度认为此女子骑自行车都能骑出高朝。
大腚和她交往不久后向我抱怨:“你知道她有多爱干净吗?她每天洗两次澡,夏天还可以,你说冬天有必要天天洗,并且一天洗两次吗?”
我说:“女生爱干净总比邋遢好吧,你别不知足了。”
大腚说:“她不只是爱洗澡,是有严重的洁癖。”
我说:“人都是有怪癖的,你不要太认真。我认识的一个人爱闻汽油味,甚至把汽油装在小瓶里天天吸。一次坐公交时他拿出小瓶吸,被群众当成恐怖分子按倒在地,在公安局审问了半天后才放出来。我认识的另一个人喜欢问自己胳肢窝的味道,后来他才知道那叫狐臭。还有一个人有选择恐惧症,就是面对很多东西时不知道选哪一个。那次他买了一个床,去买床垫时才发现各式各样的床垫应有尽有,他实在不知道要选哪一个,就没有买,到现在他已经睡了一年的硬床板了。”
大腚说:“原来人还有这么多怪癖。但是我女友的洁癖太严重了,比如出去吃饭,人家的碗筷洗得干干净净的,她非要去后厨再洗一遍,连座位都要擦好几遍,那次没有东西擦,他竟然让我先坐,我坐完用屁股擦干净她再坐。”
我听得目瞪口呆,说:“奥,那就有点严重了。”
大腚又说:“不仅如此啊,”
我坐在出租车里,透过车窗,望着窗外的车流和人流,还有巨大的人流广告“学生打七折,住院免费。”不算宽敞的马路和逼仄的街道依然充斥着混乱和祥和,这个三线小城,即使两天没出门也会看到变化。车子路过新区,拆的拆,建的建,一片尘土飞扬,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像是一根根充血的阳……,直插云霄。
虽然大腚成绩一向倒数,甚至这辈子唯一拿过的第一名可能就是二十几年前的那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但是他却向我传授写作文心得,意思大概是写作文想得高分就要把阅卷老师感动,于是他每次写作文时都尽量往他一个亲戚去世的事情上靠拢。即使写景时也会写道:“秋风吹过,落叶随风飘荡,划过指尖,最后安详地躺在地上,此时此刻我想起了两年前的一件事……。”就这样这件事在作文中一用就是好几年,直到大腚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悲伤,于是收笔了。如果大腚的亲戚有在天之灵的话,肯定会保佑他这辈子平平安安地度过。m.χIùmЬ.CǒM
第二天,我一觉睡到自然醒。打开窗户深吸了一口气,一股淡淡的汽车尾气的味道吸入肺中。这个浓度虽然比不上一线城市的醇厚,却有着一样强身健体的功效。因为恐龙灭绝或许就是因为闻久了清新空气,没有得到有效的锻炼,闻不惯火山灰的味道。如果再来一次火山大爆发,想必活下的多数是我们这批人。
我站在窗前,透过蒙蒙雾气,眺望着十几里外延绵的山峦,它就像躺着的女人,两座突出的山峰像极了挺立的乳……。所以令我疑惑不解的是这座山为什么叫紫葡萄山,而不是叫女人山或是双乳山,也许取名的那个年代太过保守。但是当我思索许久后,终于明白了紫葡萄的真正含义,看来古人的思想还真是深邃。
我趴在车窗上,温润而舒服的风迎面吹来,窗外时光回流般的郊区的美丽风景勾起了回忆,漫漫长夜,无心入睡,隔壁隔音不怎么好的窗子里传来的不该听到的声音,更加让我心烦意乱。虽然已是九月末,但是房内仍有些燥热。我拉开窗帘,打开窗户,一阵凉风吹过。这是夏天过去久违的第一丝凉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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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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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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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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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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