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束白色的菊花。
丁树生买了一些点心和水果。
我好奇的问:“老弟,你准备给白莲上供啊?”
丁树生幽幽的说:“我和白莲恋爱时,每次逛公园或者看电影,我都会买一些葵花子,白莲最喜欢嗑葵花籽,她也喜欢吃橘子。还有,白莲还喜欢吃开心果,喜欢吃杏仁。”
我叹了一口气,想不到10多年过去了,丁树生竟然还深深的爱着白莲。
凤凰山是郊区的一座小山,山上朝阳的一面布满了坟墓。
丁树生驾轻就熟地找到了108排2号墓。
我吃了一惊,白莲的坟墓竟然竖立着大理石的墓碑,墓碑上还镶着她的照片。
我暗自惊叹道:白老爷子还真有一套,他把白莲的坟墓搞得像模像样,让人看起来就跟真的似的。
我把菊花放在墓前,幽幽的说道:“白莲,我是丁树生的好兄弟,今天我来悼念你,希望你在阴间能万事如意,安息吧!”
丁树生把水果和点心摆放在墓前,他对我说:“老哥,你能回避一下吗,我想对白莲说几句心里话。”
我知趣的走开。
如果拿白莲的坟墓和丁树生的坟墓相比,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丁树生的坟墓既简陋,又草率。
白莲的坟墓既豪华,又隆重。
白老爷子毕竟不是一般的人,就是要作假,也能弄假成真。
看来白老爷子确实不是一般的人,真是够狡猾的了。
假如白莲能够看到自己的坟墓,不知道该做何种感想。
大约过了15分钟,丁树生叫道:“老哥,咱俩和白莲告别一下。”
我走到白莲的墓前,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
丁树生惶恐的劝阻道:“老哥,我听说不宜拍坟墓的照片,这样会把鬼的阴魂带回家的。”
我不以为然地说道:“别听这些胡说八道,人死了,也就一了百了,哪来的什么阴魂呀。”
丁树生好奇的问:“老哥,你干嘛要给坟墓拍照片呀?”
我严肃的说:“老弟,白莲是你的初恋,也是你这一辈子爱得最深的女人,既然咱俩是弟兄,她也就是我的弟妹了。我想:我应该时时悼念着她,这样,也才对得起我这个死去的弟妹呀。”
丁树生感动的说:“老哥,你对我真好。”
我把白莲的坟墓拍下来,就是想在适当的时候,把这张照片拿给白莲或者白老爷子看看。
我很想弄清楚,白老爷子为什么要做这个假坟墓。
尽管我猜得出来,但我想让白老爷子把这件事说清楚。
丁树生和白莲本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恩爱夫妻,为何双方的父母要拆散他俩呢?
我很想解开这个谜团。
离开了白莲的坟墓,丁树生一直闷闷不乐。
我劝说道:“老弟呀,我相信:假如白莲地下有知的话,她一定希望你过得快快乐乐的。如今,你为了她,终身不娶,我想:白莲会责怪你的,她也会为你而难过。”
丁树生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也想走出这个阴影,但是,任凭我多么努力,也无法走出来。”
我问道:“假如白莲能够复活,你会和她结婚吗?”
丁树生斩钉截铁的说:“这还有什么话说呢,我肯定会和她结婚。”
我又问道:“假如白莲并没有死,但却和别的男人结了婚,生育了小孩,你俩再碰到了一起,还会和她结婚吗?”
“会呀,只要白莲愿意,我会和他结婚的。”
丁树生言之凿凿的说道。
我看得出来,丁树生说的是真心话。
如果我把白莲健在的消息告诉丁树生,他一定会毅然去找白莲。
白莲和雷声的关系并不好,假如白莲知道丁树生没死,也一定会投入丁树生的怀抱。
白莲毫无疑问会和雷声离婚,这么一来,雷声就脱离了我的视野。
这么一来,我报复雷声的计划就平添了许多麻烦,所以,我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丁树生和白莲。
只有等我向雷声报了仇,才会让这一对鸳鸯破镜重圆。
这件事我得高度保密。
我幽幽的说:“老弟呀,我相信:你的这份忠贞不愈的感情一定会得到老天爷的眷顾,也许会有那么一天,老天爷会把白莲送到你的身边,让你俩百年和好。”
丁树生叹了一口气,说道:“等下辈子吧,如果我和白莲有缘分,下辈子会再相遇的。”
“天下的事,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会发生的,老弟呀,我相信:老天爷会被你的真情所感动,对你有所回报的。”
晚上,我和丁树生睡在一张床上。
我问道:“老弟,你有小时候的照片吗?”
“有啊。”
丁树生打开手机的相片夹,把手机递给我,说道:“我把小时候的照片都翻拍到手机里了,你看看吧。”
我一看,丁树生小时候的照片还真不少。
从拍照片的时间来看,从丁树生满月那天就开始给他拍照。m.χIùmЬ.CǒM
我有些失望了。
如果丁树生真是我的亲弟弟,也就是说,他在刚满月时就送给了这一家人。
怎么会这么小就送人呢?
应该不会吧?
我有些失望。
也许,丁树生只是长得比较像我罢了,我俩并没有血缘关系。
从小到大,我从没听说自己有过弟兄。
我只知道自己是独生子女。
我把丁树生小时候的照片都转发到自己的手机里。
我觉得:还是应该回家问问母亲。
也许母亲对我隐瞒了什么。
我打小就没有父亲,母亲守寡把我养大的。
也许母亲确实生了一对双胞胎,但养不活,所以一生下来就送了人。
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
第二天早晨起床后,我对丁树生说:“老弟,我在你这儿玩了两天,耽误了你不少时间,今天我该走了。”
丁树生挽留道:“老哥,再多玩两天,我也没啥事,不会影响我的工作。”
我笑着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今天我走了,明天还会来的。”
我告辞了丁树生,回到了老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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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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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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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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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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