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曦坚信,只要自己倒追,就没有把持得住的男人。
那纪默不过一山野村夫,绝对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怀着满满的自信,没多久,她就写了一封信,让小岚给纪默送去。
粉色的信笺,娟秀的字迹,还带着淡淡的少女幽香。
当纪默收到这封信时,还是蛮激动的,毕竟长这么大,第一次收到女生的情书。
可很快,就一脸嫌弃。
情诗?
文曦亲手写的给自己的情诗?
就这?
那刁蛮大小姐究竟想搞什么幺蛾子。
“字迹还算凑合,但平仄不分,对偶不当,这也能算诗?”
纪默粗略看了一眼,就将信还给小岚,同时将这首诗贬得一文不值。
直言文曦西南第一才女的名头,名不副实。
毕竟经过地球唐诗宋词的熏陶,又在系统逼迫下苦修诗词歌赋,纪默对诗词有着极高的要求,显然是看不上文曦这首文采极差的表白诗。
“纪公子,这是小姐特意给你写的情诗,你怎么能这样?”
小岚有些为文曦抱不平。
一个女孩子家主动写诗表白就已经不容易了,怎么这纪默一点都不解风情。
“小岚姑娘,你自己看看,如此敷衍的诗句,没有半点真情实意,糊弄谁呢。”纪默说道。
小岚带着疑惑,打开信笺看了两遍,以她的眼光,也觉得确实不怎么样。
小姐写得很敷衍,的确有负才女之名。
小岚辩解道:“我家小姐是第一次给男孩子写情书,肯定不太会。”
第一次?
纪默心里好受一些。
虽然清楚文曦显然不是真心实意,且动机不纯,但看在对方是第一次的份上,就勉为其难指点一二。
纯当做是文学爱好者的交流。
“她不会,我可以教她嘛。”
“比如,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这一句用来表白暗示,最为恰当。”
“要是一见钟情,就可用这首倾述: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等到情到浓时,类似‘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最应景。”
“若是相见已晚,就用‘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述衷肠。
……
纪默娓娓而谈,佳句频出,各种情诗顺手拈来。
小岚双手托腮,脸颊微红,看着纪默的时候,眼里全是小星星。
她跟在文曦身边,对诗词也是耳濡目染,可从没听过如此动人心魄,直击灵魂的诗句。
即便是自家小姐,也是酝酿再酝酿,斟酌再斟酌,才能写出一首还行的诗词。
可纪默呢?
一步一诗,佳句天成,出口皆是能流芳千古的绝句。
且皆情意绵绵,让人听了脸红耳赤。
此等才情,绝对称得上旷古烁今!
小岚被纪默的才华深深折服。
“纪公子,我觉得我家小姐配不上你,我这就回去打消她那不切实际的念头。”
已经成为纪默小迷妹的小岚,很认真地说道。
内心一对比,自己小姐这个才女,在纪公子面前,就宛如萤虫与明月。
更重要的是,纪公子有惊世才华,却选择默默无闻,此等谦谦君子,当真是举世无双。
公子世无双,就是形容纪默的。
回去后,小岚将纪默对情书的点评一字不落转述给文曦。
文家大小姐彻底炸毛了。
实在太可笑了,一个耕田的村夫居然质疑她?
她也承认是写得敷衍,但也不是纪默有资格评头论足的。
带着不服气的心思,她打算再给纪默写一首情诗,展现文学功底,不容忍被一个粗人看低。
“小姐,算了吧,就你这水平,再怎么写,估计都入不了纪公子法眼。”小岚好意提醒。
这一句,犹如当头棒喝!
“小岚你胡说什么,我水平怎么了?”
文曦瞪大眼睛,想不通小岚为何口出此言?
自己又不是花瓶,才女名声可是凭自身才学挣来的,西南第一才女名号可是经琅琊学院那几位大儒评定,货真价实。
小岚虽然不想打击文曦,为了让文曦死心,还是将从纪默哪听到的诗词,一句句朗诵出来。
这些诗,别说文曦,只怕那琅琊学院的大儒,也肯定写不出来。
文曦越听越心惊,满脸不可置信。
这些诗句,怎么会是纪默那种人写出来的?
“不可能,这些诗绝不是他写的,剽窃,一定是剽窃。”
文曦真的无法接受,一个农夫有如此高的文学造诣。
若真有此才学,只怕早已名传天下,那会窝在乡村僻野种地。
小岚实事求是地说道:“小姐,剽不剽窃,你心里不清楚嘛。纪公子这些诗,世上根本就没出现过。”
文曦熟读古今所有诗词,当然也知道事实如此。
但她打死都不信纪默会是一个隐世的文坛大佬,认定这些诗句或许是从一些孤本或古籍抄袭。
“小姐,你再看看这些。”
小岚无奈,将上次纪默赔的十几幅《陋室铭》取了出来。
文曦随手一翻,顿时木若呆鸡。
其风格、气息、笔墨等,皆与自己怀里一直珍藏的那副《陋室铭》如出一辙,但明显更胜一筹。
根据墨迹,这应该是近期所写,而自己的那副明显是几年前的作品。
很显然,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而对方书法的功力应该是大有长进。
“难道说,纪默就是我一直苦苦寻找的《陋室铭》作者?”
文曦的脑袋一阵轰鸣。
“小姐你别瞎猜,分明纪公子写的这十几幅比你那幅好了不知多少,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小岚对书法不是很了解,反正就是觉得纪默写的更好,不是小姐那一幅可以比拟的。
认为小姐肯定是眼馋这些墨宝,想要收回去。
“小岚,你不懂,这分明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只是时间相隔了几年,自然也就有所差距。”琇書網
文曦很认真地解释道,然后紧紧抱着这堆书法,没有任何还給小岚的意思。
小岚心中那个悔呐,这下子算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身为一个侍女,总不能跟小姐抢东西。
“纪默,你这王八蛋,害我苦苦找了三年。这辈子你可别想跑了,哪怕用强,我也一定要嫁给你。”
文曦打定主意,哪怕强取豪夺,也要逼纪默从了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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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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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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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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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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