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风阵阵,腐味滋生。刚刚走近些,林琦瑜就只觉得浑身上下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寒意。问耶律阿银,她好像也是。连马步子走起来都晃悠悠的,好像再怕什么。
可是无奈,去往梁都,这里虽然不是必经之地,却是路途最近。于是,主仆二人纵然心里暗暗叫苦不迭,却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走着走着,耶律阿银突然尖声大叫:“啊……”
林琦瑜被吓了一大跳:“阿银,你鬼叫什么呢,吓死我了!”
“公主,公主……你,你看!”耶律阿银结结巴巴的指着前方叫道。
林琦瑜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顿倒吸了一口凉气:死人?
朝局动荡,偶有饿死的人也是不足为奇的。转脸看耶律阿银,不满的:“亏你还是个高手呢,竟然怕死人!”
“不是,公主,你再仔细看看!”耶律阿银不忍的闭眼,对着林琦瑜说:“杀人并不是一件残忍的事情,残忍的是竟然用毒虫慢慢的啃着人肉让其致死。”
有毒虫?!林琦瑜一听也吓了一跳。
仔细看过去,浑身鸡皮疙瘩顿时掉了一地。她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在冷,或者说是因为颤抖而感觉寒冷。她眼尖看见一只浑身红漆漆的虫子,正在那具死尸的鼻孔里爬来爬去,还悠哉悠哉的晃晃腿。
“这……是?”林琦瑜瞪着好奇的眼睛,只觉得恶心。
“这种虫子只有西域才有。不过公主你不用害怕,只要往前走就行了,不要碰到尸体就不会引这些虫子上身的。”耶律阿银怕林琦瑜不敢往前走,于是驱马往前。
林琦瑜心中一阵感动,也学着她的样子,慢慢的往前走。路过时,眼睛随意瞄了一眼,忽然觉得这个尸体好生面熟……
“阿银,你看!”林琦瑜指着尸体,对耶律阿银喊道:“他不是那日在店中大放厥词的那个醉鬼吗?”
耶律阿银停下,仔细辨认,心中顿时明朗了:“原来,朝廷是通过这种方法,把所有只要有微言的人都杀了!一边施行苦肉计,一边暗下杀手,他们好狠啊!”
林琦瑜有些不忍:“恐怕我们一路往前去,还会看见一些‘熟’人。他们就这样惨死异地,被暴尸虫啃,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不过是前往了别的地方再谋生计。阿银,你说,朝廷会不会也对王爷这般?”
耶律阿银见林琦瑜眼中已经溢满了泪水,心中感叹公主自异族无羌来中原,性情竟然也变得如此软弱起来。但是,她依旧宽慰道:“公主,不要担心了。王爷不是还没有找到吗?三皇子又去了梁都,只要我们尽快也赶过去,说不定就能见到王爷了!”
“但愿如此吧。”林琦瑜满心忧虑地看着远方。
那里有朝霞漫天,云飞絮染。自己和耶律阿银的影子斜斜的倒映在苍茫的大地之上。本是多么豪迈的一处景,在她的眼中,却是如此伤感,令人动情。
王爷,你可好?
梁都不是个过于繁华之地。
进城后,林琦瑜唯一的感觉是萧条。
耶律阿银也很奇怪:“公主,你看这里,大街上都没有什么人。一路纸屑纷飞,行人也是匆匆的,是为什么呢?”
林琦瑜也很奇怪,加上冷风吹的自己浑身燥热,于是对耶律阿银说:“我们现如今找到三皇子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也管不着了。”
自从遭遇了路上毒虫啃尸,林琦瑜忽然觉得这大天罗国有太多稀奇古怪残忍事,是自己看也看不完,听也听不完,更是管也管不着的。
与其如此,不如一心只顾着自己的事情才好。
耶律阿银听得也是,但是依旧嘀嘀咕咕:奇怪奇怪,真是太奇怪了……
就在这时,迎面突然跑过来一个大婶。她一边跑一边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马背上正悠哉悠哉骑着马的奴仆二人。
耶律阿银的眼神一路追她而去,只见那个大婶一边跑一边对着一个方向叫:“老头子快收衣服,下雨啦……”
哦!原来是因为要下雨,街上才没人啊?林琦瑜和耶律阿银恍然顿悟,下一秒两人身体一僵:下雨!
此时正值入夏,若是来一场雨,她二人岂不要变成落汤鸡?
躲雨啊!两个人慌忙找住的地方,眼尖就看见了一家,忙不迭的骑马冲过去。还不等下马,暴雨倾头而来,直直的将她主仆二人浇个透。那个欲哭无泪……
当晚就在旅馆里住下了。林琦瑜却很“适当”的病倒了。
原来,在将军府的时候,为了能够尽快痊愈,她吃了很多进补的东西,需知这些补药吃得多了也是物极必反。表面上看林琦瑜身体已经无恙,其实从中医的角度来说,根基未稳。稍微受点寒气,就扛不住病倒了。
林琦瑜心中很是懊恼,而耶律阿银一直在旁让她好好的耐性子等待。
乘养伤的这段时间,林琦瑜留在旅馆里打听梁都的事情,而耶律阿银则以外出购买药物为掩饰,到处寻找官家皇榜。
只要这里有皇榜,那么说明至少朱启文的事情已经传到了距离京都这么远的地方。加上城小人少,很容易就能获得片点风声。
然而即便如此,一连多日,依旧丝毫没有音讯。
这一天,林琦瑜依旧按照惯例要了一杯茶,伪装成茶客,实际上在听馆子里面众人都在议论些什么。m.χIùmЬ.CǒM
诸如,李家的婆娘偷人啦,王家养了一条比人高的狗,某街高王爷给了多少陪嫁才把自己女儿连推带哄的嫁给了某某……唉,林琦瑜在心中叹气,难道这梁都真的是国泰民安吗?莫说是关于三皇子,就连关于三皇子家里的狗都没有提到一点半分。
就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林琦瑜转头去看街上风景。这个旅店说来也真是个好地方。正面正对梁都的主干街道,背面则是一处幽僻的胡同口。这要是被官兵追捕躲在这地方,前方可以依借人群迅速开溜,从后方可以顺着胡同口,悄摸摸的逃跑!
看看,这梁都的人就是精明,泡茶茶叶放一丁点,嘴巴上告诉你,姑娘你放得心,小店从不欺客,这茶叶虽然放得少,但是奥妙在这水里头,倒下去你再喝,发现浓香的很……
其实咧,狗屁!林琦瑜厌厌地:从这家家户户的房子造型就看得出,这梁都里的人,个个都是善于给自己找退路的主。
楼下,哎哟。那个蠢货,有人要偷你的荷包咧!林琦瑜看见一个小毛孩,正鬼鬼祟祟的靠近一个人。
那个人此时正在向一个兜售花肚兜的小贩问着什么。说实话,林琦瑜第一眼看见的是这个背对着自己的大老爷们。从上到下,先初步评估了一番。约莫也是个贵族,但看他穿的就不似平民。
可是,好端端的人往买肚兜的面前一站,这分数蹭蹭的就下去了。这肚兜是什么咧?嘿嘿嘿,林琦瑜讪笑:莫问,相信大家都懂得啦……于是,这个小毛孩偏偏一眼就盯上了。说也甚是,这么个有钱人往街上一站已经很显眼,在往买红肚兜的摊子面前,和那卖货的小女子,你一言我一句,就更加引人浮想联翩……于是,活该要被偷东西哦!
林琦瑜看好戏一般,顺势趴在栏杆上,笑嘻嘻地看着这一幕,脑袋里转悠:估计,这个小毛孩偷了银两,然后被这个人发现,于是此人大叫:站住,抓贼……于是,小毛孩疯狂的跑,那个人疯狂的追……然后小毛孩被追上,此人问一番情由。
或许会放他一马,也有可能逮着了就一顿暴打,或者他压根就发现不了,只顾着和那小娘子欢喜,要付钱,没银子……哈哈哈,接下来,那小娘们会怎么办呢?林琦瑜扬脸,在眼睛上方,一个美女抄起身边的大木棍一下子敲下去:让你没事惹老娘,找死啊……
非常符合各种剧情哦!林琦瑜嘿嘿嘿干笑,又将视线转过去,忽然干笑变成了僵笑,或者说是嘴角抽搐:那……不是……三皇子,朱光启吗?!
哎哟……下一刻,林琦瑜就开始鄙视起来:一个堂堂的三皇子,也顾着点自己的身份好不啦?这要是被哪个尾随的官兵看见,成何体统啊?
本来,林琦瑜想张口就喊,可是转而一想,总不能在这个耳目众多的地方,大叫:朱光启,三皇子吧……算了,还是追过去,先确认下再说。总之,只要他人在梁都就是好了。
无奈,身体尚未痊愈,只能一边恹恹的一边又像打了鸡血一般,跑起来都横冲直撞张牙舞爪,待跑到对方刚刚站定的地方,这个朱光启忽然像人间消失了。
去哪里了?林琦瑜左右张望,却不见人影。
会不会是往前去了?不做多想,林琦瑜急忙忙的往前去,跑着跑着,就来到了一个胡同口。
按照常规人的思维,这个皇子应该是堂堂正正的走大街的。可是林琦瑜想,他既然是一个人来这里,为的是找朱启文,自然不会随便暴露身份,同时还要注意躲避官兵和众多耳目,说不定,他会避开人潮繁盛的大街,转而在这些胡同里转圈圈呢?
不管了,试试看吧。于是林琦瑜心一横,自己走了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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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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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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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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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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