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珪是何人?这就说来话长了,不过你们倒算是半个同行,你也懂医术,他呢,就是曾经的太医院院使,不过十几年前就已经告老还乡了。”
“公公果然觉得我跟这李珪的孙女长得很像?”
商知过微微点了点头说道:“是有几分相似,但咱家也只在她年幼时见过一次,记不太分明,不过,再怎么像都没有意义了,因为李家上下早已没有一个活口。”
李星若见商之过把自家的灭门案说的云淡风轻,心里一阵阵的冰凉。
这刽子手杀人不眨眼,提起李家的时候也不会有一丝丝的自责——当然了,魔鬼怎么会有自责的感觉呢?李星若抓住机会说道:“灭门?到底是犯了什么样的大罪,能被灭门呢?难道全家上下一个活口都没留,就算是小孩或者是老人,也都杀死了?”
商知过斜靠在她的床头,支着下巴说道:”得罪了太后,当然不可能留活口了,李家一共杀死了五十六口人,老弱妇孺都在其中,我们的人反复清点过,一个不多一个不少,都扔在了乱葬岗,最大年纪的是李珪,已经七十多岁了,最小的就是他那唯一的孙女李星若,死的时候应该只有十五岁吧?“
说到这里,他还像炫耀似的对李星若说道:“杂家最喜欢这样的差事,奉旨杀人,不问后果,你可知道杀人的滋味儿?我最喜欢杀人之后,将人的头割下来的感觉,喜欢看着血液在地面上流出殷红的颜色,竟比那夕阳还要美丽。”
李星若暗暗的咬紧了牙关,攥起了拳头,若自己不是不会武功,这时候应该已经杀了商知过了吧。
“公公说了这么久的话,应该已经口渴了吧?”
李星若继续保持着谦卑的热情,转身到窗边倒了一杯热茶,用极为隐蔽的手段将袖子的药粉投入到了茶中。
这种药粉无色无味,是她用来防身的,可以让人产生幻觉并且乖乖听话。
见李星若奉茶,商知过觉得十分享受,接过了茶,闻了闻,说道:“你这茶里有一股药香,与旁处的到底是有些不同,莫非是因为总是跟药材放在一起的原因?“
他虽然生性冷酷,但对这种扑到自己身上的小绵羊,却出奇的有耐心,甚至可以说是毫无防备。
他直接把那茶一饮而尽,然后伸出手拉住了李星若的手腕,说道:“既然你要跟我做对食,好歹也让咱家亲近亲近,以后,可是要一起过日子的人。”
李星若乖顺的坐在了床上,想着吃了她的茶,就算是清醒也不会超过五分钟了。
商知过顺势躺在了她的大腿上,姿势十分的惬意,长出了一口气说道:“咱家其实也是个孤家寡人,如今举国欢庆,宫里宫外都热闹的很,可咱家虽然有无数的田地宅院,却没有一处能称之为家,没想到,在你这里倒是找到了那么一点味道。”
商知过虽然心狠手辣,但也是人,是人就会有脆弱的时候,更何况,他这么多年一直生活在尔虞我诈的环境中。
身边怕他的人不少,爱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
他渴望这种和人坦诚相处的时光,渴望这种没有防备的关系。
因此,他很享受,很喜欢,很留恋。
李星若的心里却没有任何一丝的温情,她只觉得自己腿上放着的是一个恶心的牛粪。
若不是她还有话要问,才不会放纵这颗头在自己的身上放着。
过了一会儿,药效开始发挥作用了,商知过的表情也变得有些迟钝。
李星若趁机说道:“刚才,商公公说我长得像李家的孙女李星若?我就很好奇了,这李家得罪了太后,当然该死,可到底是什么事儿会让太后如此动怒,太后不是一向慈悲为怀吗?”
“若不是因为当年的事儿,太后也不会动了杀心……“商知过打了个长长的哈气,渐渐觉得意识越走越远,仿佛不受自己的控制般。
他感觉进入了一个温暖而又安全的位置,他会忍不住的想要把心里的秘密全都说出来,释放那些陈年的压力。
在李星若的循循善诱之下,陈年往事也渐渐拉开了面纱。
十五年前,商知过是勤妃身边最为看中的贴身太监。
那一日勤妃足月临盆,是商知过亲自抱着刚刚出生的小皇子朱岁辰去向先皇报喜的。
而当时的李珪,还没有当上太医院的院使,只是众多太医中平凡的一个。
朱岁辰出生这一日,他因为同僚生病而进宫替班,是不在当值的名册中的,接到后妃生产的消息,便和其他的太医一起守在勤太后的寝殿外恭候吩咐。
勤妃顺利生下皇子,全宫欢庆,在那之后,勤妃被册封为勤贵妃,而因为先皇子嗣单薄,勤贵妃在有子嗣的后妃中地位最高,所以她的儿子顺理成章的就被封为了皇太子,也就成为了之后的皇位继承人。
可离奇的是,那之后,所有当值的太医都或早或晚出了事,从宫廷中消失了。
有的是告老还乡,有的是离奇失踪,还有的是生了怪病,还有自杀而亡的。
也有人曾经怀疑过事情蹊跷,可因为勤贵妃地位太高,根基深厚,没人敢说什么,更没有人能在商知过的眼皮子底下调查处什么证据来。
李珪因为没有在当天当值的名册中,又一直很不起眼,所以过得风平浪静。
后凭着自己的医术,几年之后,成为了太医院的院使。Χiυmъ.cοΜ
至于商知过,也从一个宫内行走的普通太监成为了东厂的一员,从此平步青云,一路高升。
“李珪之所以该死,是因为他不但偷偷拿走了宫里的东西,还让人看到了……”商知过的意识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喃喃道:“偏偏,那看到的人揣着这秘密揣了十五年,才告诉了太后,太后寻不到由头杀李珪,只好给他按一个大罪,谋逆的大罪,这样,才能一次灭了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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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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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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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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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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