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还没说完,那个阴沉的男子一挥手,马姓军官恍然大悟,赶忙又叫李文翰过来,自己退下。
李文翰再次见到眼前这个军部大将一五一十的报告了东兴纺织厂发生的所有情况。因为上级的报告已经下来,为防止巨颚虫的扩散,联合军部决定将东兴纺织厂周边全部封锁,不允许任何人出入。白起仰起头任由大雨一拳一拳的砸在脸上,昏沉的天色也看不清他眼眶是否有了红,只是将军转身之后越加驼背,如同一位惶惶老人,蹒跚的走回卡车。
谁也不知道,这个驼背的老人,确实是二十年来恶名远播的白起,白屠夫。
车厢里,一位四十多的英武男子赶忙倒了一杯热茶递给白将军,看那缕缕的热气飘荡在白起空洞的眼瞳中。白起突然想到了什么问:“孔进军,你说我哥他们在地下看到兄弟们了,会不会一块骂我啊。”
孔进军笑呵呵的说:“骂你是肯定的,不过咱们这些老兄弟骂完也就过去了,改天给白哥几个好好烧柱香,倒杯酒也就过去了。”
白起神色暗淡的扭过头去看向西方说:“没机会给他们上墓了,当年的事情封杀的严严实实,你觉得今天还会允许给他们立碑盖坟。”
孔进军手上的青筋暴起,愤怒的一拳砸在车厢上说:“当年的事情我们有错吗?都是联合军部的那群王八蛋忘恩负义,如今最后几位知道事情的老兵也死了,就为了那一条消息,国家英灵连棺材都不能睡吗?”
白起一把将那个红了眼的孔进军按在凳子说“你吼啊,是不是觉得别人听不到?联合军部的那群人正愁抓不到咱们把柄呢。一个一个说老子贪军功,贪钱财。可是不贪呢,不贪当年咱们连队就被安上叛国的罪名全部枪毙。当年的位面事件是我们冲在最前头的,全球五百名装备最精良,最顶尖的特种兵,扳着指头算算活下来了几个,那一次全球各国第一次合作,是多少名特种兵用生命填出来的胜利,后来谢刀成立了联合军部,一群只会坐在办公室指手画脚一辈子没上过战场的花架子巴不得我们全部早日死光光才好。老子要是不贪,不明珠暗投,当年新闻上播报的就是某某连队叛国,全部正法。”
孔进军被白将军说的哑口无言,震惊他居然会把二十年前的事情说出来,也震惊国家的忘恩负义,最后实在想不到说什么,红着眼小声嘀咕了一句“咱们为了保护国家,这辈子可都没出过军营啊。”
白起听到这句话,也只能黯然,什么辩白也说不出来,沉默许久说:“要是能找到我哥他们的尸骨,就放在咱们连长的坟里,反正他们一辈子都无儿无女,死了之后一帮老兄弟睡在一起也好。当然李归的还是埋在宁姑娘哪里,骨灰坛子别分开了,搅和搅和放一起,算是咱们最后能为他们做的事情了。”
孔进军点了点头,说“以后我和血魂就守在这里,我发誓不会让这里如同二十年前的哪里一样重蹈覆辙。”
白起拍了拍孔进军的肩膀,佝偻的走出卡车,消失在雨夜中。
世间最少英雄,因为英雄都是看不到的,看到的也都是死的,自己长情多少年,可多少少年因为长情渡不过少年。
俊杰不再看向人们,转身悄然沉回黑暗之中。
慢慢挪动爬下三楼,四周缓步巡视一圈,心想:看来刚才的动静并没有吸引其他巨颚虫过来,那么这巨颚虫到底是怎么发现我的。
苦恼无果,不禁抬头,风吹叶动,寂寥无声。
伸手摸了摸叶子,恍然大悟。
这巨颚虫是因为风,闻到了我的味道。站在巨虫旁边,俊杰开始仔细研究起这头巨颚虫的尸体,幸好虫子的甲壳够坚硬,虽然被打的脑汁四溅但是整体没有溃败,还能依稀辨别出狰狞的样子。巨虫的眼睛被一层红色薄膜遮盖,撕开红色薄膜里面是一颗星辰般耀眼蓝色的眼瞳,肯定是因为那层薄膜,之前远远看上去才是赤目。
嘴边两个一米长的巨大双鄂,无数细小的锯齿散发着森森的寒光,拿铁棍对着巨颚一削蹭下点点火星。
腹部下两个爪子,细长锋锐,沾着点点血迹,想来背上就一阵火辣辣的疼。俊杰一气之下,抓起铁棍就往爪子那边猛敲几下,没想到关节部位的甲壳之前被枪打烂了,刚刚好掉落下最尖锐的爪尖。抓起爪尖,戴在手指上有点小了,刚好可以安在铁棍上面。
有了这柄改装的虫矛,饶是正面遇上一头巨虫也敢斗一斗。
拿着虫矛,往墙壁上一刺,坚固的水泥上立马钻出一个窟窿,拔出的时候窟窿周边还有几道旋转的纹路,怪不得如此锋利,不愧是虫爪。又在完好的腹部甲壳上试验了几下,费劲力气也就弄出几道细细的裂痕。俊杰拿着虫矛往双鄂的关节出权力扎了几下,才弄下巨颚的一边,单手握住,巨颚如同一把大马士革刀一般,还无比锋锐。
拿着巨颚刀看着巨虫尸体,俊杰也不禁把嘴咧开,果然是个大宝库,既然你爪子那么锋利,甲壳那么坚固,我杀怪爆装备,借来用用。
俊杰拿着巨颚到,在虫子腹部顺着血肉划划拉拉,捣鼓半天终于把腹部最坚硬的壳切了下来,又拿虫矛刺了几个微乎其微的小洞,绑上细绳,制成一件独一无二的铠甲,又把边边角角磨平,摸着冰凉的红色的纹路,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
俊杰把巨虫尸体卸了个七零八落,转身要走的时候,闻到巨虫身上的腥臭味,皱了皱眉,直接把巨虫背部被搅烂的肉泥在身上抹了个遍,又找来几件衣服撕开,在肉泥中拌了三拌,绑在腰间。心想:这下,虫子总该闻不到我的味儿了吧。腰间绑的几块破布,等到遇到人受伤的时候刚好能拿来掩盖气味。
俊杰拿起虫矛,继续猫在墙边向工厂方向那边走去。
抬头一看,天工不做美,昨天的暴雨刚过,今天的雨就来了,转眼这晴天就暗淡下来。心想,工厂后面有个小商店,如果沐昕还活着肯定会去哪里寻找吃的,刚好也能暂时当做安全屋。
伴着暗淡的大雨,摸到马路旁,对面就是小商店,俊杰抬头看了看没有人,溜过马路翻窗进去,门突然一下开了,俊杰立马蹲了下来猫起腰。从门里探出一个脑袋,东晃西看,看到俊杰时差点吓的大叫,还好俊杰动作快一把捂住嘴巴,然后推着他进了商店。
眼前的人是开商店的高老汉,一个快六十岁的单身汉,为老不尊,以前天天蹲在门口偷看这家姑娘哪家媳妇,曾经因为偷小姑娘内衣,没少没白叔他们教训,有次还差点报了警,后来就老实多了。
高老汉看到俊杰,哆嗦的直接说不出来话。俊杰也不奇怪,只觉得他之前被巨虫吓到了,做了个嘘的手势,指了指窗外,高老汉也恢复了镇定,慢慢平静了下来。
昏暗的房间里静的可怕,谁也不第一个开口说话。俊杰发现里屋地上有血迹,就准备前去查看一番,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呜呜呜的声音,是谁被绑在里面。ωωω.χΙυΜЬ.Cǒm
高老汉居然从货架底下抽出一把带血的长刀,忽然就听到里屋传来凳子倒下的声响。
高老汉当机立断一刀捅在俊杰后心上,只是叮的一声,刀尖都被撞歪了,居然没有捅进去。
俊杰拿起巨颚刀横起一劈,无比锋利的巨颚直接砍断长刀,顺势削下高老汉一半的手掌,没等老汉痛叫,一刀就抵在喉咙处,高老汉掉了半个手掌,痛的直接跪下,死死的瞪着刀尖再也不敢摇晃脑袋。
俊杰把地上的几根手指一脚踢飞,看着眼前这面无人色的高老汉,一刀背磕在脑袋上,敲晕了过去。
身后里屋有一个女人,全身半裸被绑在凳子上,腿上还有些许血污。俊杰顾不上眼前的春色,巨颚一挥,就斩断了绑着女人的绳子,女子倒在地上,双眼没有一点光彩,只是眼泪无声。
女子一直低着头,不敢让俊杰看出她的模样,俊杰闭着眼睛,抓起一旁的衣服扔给女子,转身走出了里屋。
女子没有拿衣服,从身后一把夺过俊杰的巨颚,扑到高老汉身上,坐在高老汉的身上,一刀插入高老汉的脖子之中,顿时无数鲜血飞溅,而女子还是疯了一般不停的边哭边砍,将高老汉的身体砍成了一片碎肉,最后实在没有了力气,呜咽的倒在一片血泊。
雨水随着月光透入窗户撒在屋内,那个几近全裸的女人终于回过头,看着俊杰,前者疯狂,后者平静。
俊杰也认出了眼前这个女人,张楠英,英姐。前两天俊杰还牵着沐昕参加了她和王俊兵的婚礼。可现在里面的那摊血迹,已经划下了阴阳两隔。
楠英对着俊杰笑了笑,一如以往那般俊俏,然后拿起巨颚刀,一刀抹向脖子。
俊杰冲上前去一拳打开她的手,然后夺过巨颚,后又抱住她的胳膊,苦苦角力,最后趁势一甩,将楠英摔倒在了地下。
楠英躺在血泊中,羊脂白玉般的身躯染尽了鲜血,抓起身旁高老汉的半个头颅,一把砸向俊杰,哭着说:“为什么不让我死?”
俊杰没有躲避,任由满是鲜血的脑袋砸在自己身上,一袭黑衣悄然暗红。
走到楠英身前,不顾她的踢打,一把将她抱起,放在没有血迹的水柜前。
俊杰从水柜里拿起一瓶水,打开放在柜子上,又拿起一瓶放在柜子上。
楠英听天由命的靠在水柜上,绝望的最后的打量着这个世界。
俊杰问楠英“你还怕死吗?”
楠英笑着摇了摇头说“我怕你不让我死。”
俊杰将水一瓶一瓶的倒在这个绝望的女人身上,任由清水划过白玉,再划过沟壑,洗净一片血。
“可兵哥怕死,他怕你死?”
楠英已是绝望之人,已死之心,无力的躺在地上,任由水流冲洗,高高低低,尽落山水,哭着的说“俊兵是我对不起他,我还是被玷污了,我只求一死去地下找他道歉。”
俊杰脱下上衣扔在这白脂美玉的身躯上,说:“人生就是转瞬之间的漫长痛苦,你我世人都在这痛苦中挣扎浮沉,等一辈子挣扎的过去之后,回头望去才发现原来如此短暂。我们绝望的,挣扎着度过每一天的苦海。”
楠英裹着这唯一带给她温暖的一件黑衣说“为什么要拼命活着,大概是因为放心不下某人吧。他已经走了,我应该随他而去。”
俊杰自嘲的笑笑,也坐在地下说:“我经常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后来才想明白,生活漫长痛苦,但总会给你那么一点点的惊喜,比如你遇上兵哥,我遇上沐昕。就是这么一点点的希望,一点点光亮,让你我得以在地狱中苟活。”
“他不希望你死,既然生活会带给你绝望,那一定也会带给你希望,活下去吧,替兵哥看看将来的世界。”楠英躺在地上,许久许久,脑海中是无数的痛苦交织,最后还是挣扎着起来去里屋穿上自己的衣服。
她看着那个尴尬的闭着眼睛的少年,突然间嫣然一笑。
人生最漫长的是痛苦,最短暂的也是痛苦,正因为那小小的甜味可以在痛苦的内心无限放大,人们才看到了光明和希望,但希望也是痛苦的,不该有的希望只会放大内心压抑的痛苦。
但人总是自私的,总是会为了各种原因拼命活下去的,所以说人类是最坚强的,也是最懦弱的。
只要一个执念,未来就一定会开花结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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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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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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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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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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