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慕南给舒小安挑了一身合体的新衣后,舒小安喊累了,于是夜慕南带着她去商场外面的一家茶餐厅歇息。
顺便喝热饮。
“夜慕南,你看我这个新衣服,袖子有点大,我拿东西不方便。”
袖口像泡泡袖那种,有宫廷的复古感。
是舒小安看上这件的……其实也不能完全说是舒小安喜欢这件。
事情是这样的。
两人进了商场之后,到达了第一家女装店。
首先,店员问清楚是舒小安要买外套后,立刻拿出最新款来,给舒小安和夜慕南看。
两人这时候非常有默契的说不好看不合适。
然后两人就一头扎在一堆花哨的女装里,挑选。
到哪一家店都是这样的情况——
舒小安看中了一件后,想试穿,可是偏偏她挑的就是夜慕南非常不喜欢的,连试穿都不让她试,就直接否定不行。
然后随手拿一件给舒小安去试,舒小安心里在冒火,自然也会将他挑的衣服狠狠的抨击一番心里才会平衡。
两个人不断的在女装店进进出出,最后舒小安腿软下来,随手拿了一件外套就往身上披……wWW.ΧìǔΜЬ.CǒΜ
也不知道是不是内心开始变换了角度,以夜慕南的审美角度去挑选的,她拿的这件外套非常淑女可爱……囧,之前夜慕南给她挑的都是这种范儿的,风格参考夜沐馨的穿着。
夜慕南似乎偏爱这种风格。
可是舒小安喜欢的是简单大方,穿上之后方便她蹦蹦跳跳干活的休闲款。
在舒小安选了她现在穿在身上的这款枚红色公主外套后,夜慕南直接去刷卡付账。
很怕她后悔。
在夜慕南看来,女孩子就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就应该像洋娃娃像公主。
“夜慕南,还有我的腰这儿,我站着的时候没觉得紧,怎么我一坐下来,我的肉就这么难受……”
衣服是修身款,舒小安以前穿的都是宽松款,自然有些不习惯。
“你怎么就这么多事?你还是女孩子吗?”
夜慕南端起手边的咖啡,抿了一口,有些微苦。
他嘴里虽然说着讽刺她的话,可是心里却因为舒小安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而感觉好笑。
是舒小安好笑。
她不像一般的千金小姐,行为举止都是按照礼仪规范来的,舒小安穿着如此淑女修身的外套,可是身体却像蛇一样扭来扭曲,十分滑稽。
“我喜欢穿棉袄,不喜欢你给我买的这个呢子外套……花里胡哨的,还重死了!”
最最讨厌的是袖口太大,舒小安总感觉自己要将杯子碰倒一样。
“不是所有事情都能按照你的要求来,你要学会,忍受!”
夜慕南喜欢看她这样穿,还有一个原因。
舒小安这样穿着,特别像一个怀着孕的小新娘。
袖子鼓鼓的,腰节线下面的衣摆也是鼓鼓的,在加上舒小安鼓起来的腮帮子,甭提多可爱了。
“我还可以脱掉!”
舒小安较真起来。
伸手就要解扣子。
“你要是敢脱掉,本少爷就把你丢到外面去吹冷风!”
舒小安瘪着小嘴,继续喝她最爱的红豆汤圆。
一边喝一边不解的问,“难道我穿这件衣服真的特别美吗?变成千金小姐了吗?”
舒小安的可爱不是一阵一阵的,是持久不间断的。
“嗯。”骗骗舒小安,能让夜慕南身心愉悦。
“好吧,我今天就这样穿着,等元旦节过了就不穿了,我还是比较喜欢我的棉袄,我的棉袄又轻盈又保暖,我穿着我的棉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她的棉袄,被她夸上了天。
事后夜慕南特地打听了一番舒小安的那件破棉袄是从哪儿买来的。
结果是:网上。
并且,反季特价45块。
由此可以看出,舒小安同学是多么的会节约用钱。
棉袄什么的都是夏天买的。
还能看出,舒小安同学是多么的好养活。
45块的棉袄能让她穿出一千分的好感,天底下的幸福感,好像被她一个人承包了。
“夜慕南,我们走吧!我看见那边在卖汉堡,要是我们还不走,我又想吃了。”
舒小安十分有责任感,待会要去跟他爸爸他们一起吃饭,到时候她多多少少装装样子也是要吃一点的。
“你怎么这么能吃。”
夜慕南为她的好胃口叹服。
之前出门的时候,说今天都不吃了,可是才过了几小时而已,难道逛了个街,她肚子里的食物全部消化了吗?
夜慕南这个问题,被舒小安列入十大难解之题里。
她要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能吃,就能从根本解决自己爱吃这个问题。
如果她不是那么喜欢吃,她的脸也不会这么圆,她的全身都不会这么圆。
“……我妈把我生的好。”舒小安有些羞赧的扯了一个令人喷饭的理由。
像夜慕南这种对美食没有那么大爱好的人,难道就是他妈没有把他生好?
败给她了。
终于到了晚餐时间。
白如兰精心打扮了一番后,和白文到达约好的酒店。
夜文海先一步到达酒店,等白文和白如兰到了之后就命令侍者开始上菜。
白如兰有些纳闷的问,“夜伯伯,为什么不等阿南来了再上菜?”顿了口气,继续问,“阿南为什么没有和夜伯伯一起来?难道他不来了吗?”
夜文海被问的脸色都沉了,“恐怕他会带人来。”
事先跟他们说了,总比他们到时候看到舒小安了来的好。
白文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是白如兰不太好消化。
囿于面子,她还是很快的镇定了下来。
“难得阿南这么喜欢她。”
苦涩的一句话后,白如兰喝了一杯绿茶。
“夜伯伯也不清楚阿南是真喜欢她,还是拿她故意气我,你们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主见和脾气,都管不住了。”
这句话也是说给白文听的。
白文之前不是受不了气,打算给白如兰另外找对象吗?
最后还不是被白如兰给改变了主意。
白文是被白如兰牵着走的,夜文海至少没有被夜慕南牵着走。
被夜文海映射了一番,白文自然有些不甘心。
白文这么宠着白如兰,都是因为从小白如兰缺乏母爱,所以他必须对白如兰加倍的关爱才能弥补她。
“你家儿子的脾气可比你硬多了,不知道像谁。”
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儿子像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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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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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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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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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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