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浮世风华>第一百四十六章
  朱晚云倒是没有想到,徐启麟给了她们这么大的优待。她们到了徐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房间都是按照女孩闺房布置的,温馨可爱,连香薰都准备好了。朱晚云有段日子没住过这么好的房间了,当初在唐公馆也莫过如此。杏儿等人没见过世面,看到这样的屋子简直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她们参观完自己的房间,再看到徐启麟的时候,简直如同看到再生父母,个个都恨不得磕头道谢。徐启麟看到小姑娘们这么激动,哈哈直笑,冲着她们摆摆手:“你们真的不必要这样感谢我,我买了你们,你们到了我家,那就是我家里的人了,当然要好好对待。”

  杏儿拉着朱晚云的手,开心得几乎跳起来:“我在做梦吗?我在做梦吗?”

  朱晚云笑着拍拍她:“好啦好啦,不如你先去睡一觉,醒过来看看还在不在这个房间?”

  “算了吧,我现在可不敢睡觉,万一醒过来又看到嬷嬷那张臭脸,我真是不想活了。”杏儿撇撇嘴。

  “别说傻话,现在看不到她了。”朱晚云拍拍她的头,由着她回自己房间开心去了。其他姑娘也无一不是如此,都不可置信地摸摸这个碰碰那个,不敢相信自己拥有了这些东西。做梦都不敢想的东西啊。

  朱晚云没有急着进入自己的房间,像其他没见过世面的姑娘一样眼花缭乱,她还站在走廊处,跟徐曼贞聊天。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徐曼贞的眼神不如原来那么热烈了,虽然聊天的时候表现得还是很热情,从来没有冷场。

  朱晚云暂且决定还是把这个徐曼贞当成是正常的小姑娘来看待。那么,正常小姑娘会表现得这样,最大的原因无非也就是突然家里突然来了这么多姑娘,爹爹的注意力难免会被分走一部分,她害怕自己得到的宠爱会少。人之常情。于是她笑了笑,不动声色地转移她的注意力:“曼贞,你家花园里的月季真漂亮。”

  “你看得出哪个是月季?”徐曼贞一脸惊奇,“我从来都分辨不出哪朵花属于什么品种,唯一能辨认出来的就是红玫瑰。你真厉害。”

  “啊,也不是啦。”朱晚云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并没有任何园艺天赋,只不过当年在醉玉轩,有一个富家公子总是来点自己包夜,每次都给她带月季花,别在她鬓边,风流雅致自成一派,久而久之,再瞎眼的人也能一眼看得出月季长成什么样了。那位公子哥的面目在她记忆中早已经模糊,那些狂乱而不由自主的夜晚也随风而逝,留下来的唯有月季花的形象。

  这些话,自然是不可能同徐曼贞说的。不可能同任何人说的。

  或者,如果姓骆的在,他们可以交流一下?

  朱晚云对此怀着某种隐秘的期待。

  接下来的时间,朱晚云同徐曼贞聊天的次数并不算多。那天之后,徐曼贞就不经常走出房门,她们经常连续几天碰不到面。杏儿等人还沉浸在突如其来的幸福中无法自拔,无从思考其他的事情。朱晚云心里已经开始纳闷,徐启麟平白无故买下这么多小姑娘回家,其初衷一定不是为肖老爷分忧解难。买回来之后,又不让干活儿,还住得这么好,成天好吃好喝从来没短过,还有时间去逛花园。那买她们回来究竟有什么用?找一群祖宗供起来?

  不让她们干活儿,那就是准备干她们了。在这一点上,朱晚云的直觉总是敏锐的。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可能。

  她等着徐启麟的下一步行动。

  徐家没有女主人。朱晚云进来之后就发现了这一点。也正是这一点,让她的思路开始往这个方向转变。

  没有女主人,但男人总是不能缺了女人的。女孩也不错。多少男人就喜欢不曾开过苞的青涩少女。

  朱晚云这几日已经屏住呼吸,准备好迎接这一切。

  徐曼贞在三日之后才同她在走廊上会面。朱晚云笑着迎上去,唤她“曼贞”,结果对方看都没看她一眼,径自同她擦肩而过。

  朱晚云有点莫名其妙,转头想想,又释怀了。

  徐曼贞是多么敏锐的一个人,她不是不知道。哪怕现在她还很小,但这份敏锐与生俱来,同年龄并无多大关联。徐启麟掩藏的再好,蛛丝马迹总是不能完全遮盖住的,徐曼贞要是一点都没发现父亲的想法和迹象,才是有鬼了。知道她朱晚云可能就是父亲未来的小情儿之一,身为女儿,她当然不会开心,更加不肯正眼瞧她了。

  明白这一点,朱晚云对这份友谊并不强求。也许在这个世界,她和徐曼贞并没有成为真正的朋友的机会。

  虽然在上海的时候,她们的关系也很诡异,完全不能用朋友二字来覆盖。

  但她隐隐能感觉到,她们之间有很多东西是共通的,换了一个人便再也无法理解。就算是姓骆的也不能替代。

  这事儿到底是不能强求的。朱晚云叹了口气,将其深埋心底。走一步看一步吧。

  很快,徐启麟就绷不住漏出了马脚。

  他将所有姑娘叫到一起,问她们愿不愿意学一门乐器。

  杏儿和其他小姑娘面面相觑。她们都不怎么接触过乐器。

  “琵琶,古筝一类的,姑娘家学了很有气质的。”徐启麟循循善诱。

  朱晚云这才想起来,曾几何时,自己弹古筝也是有两下子的,在醉玉轩也是有过才女名号的。多年过去,指法和谱子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如今有机会从头再来,不失为一件美事。

  她第一个站出来:“我想学古筝。”

  “好。”徐启麟赞赏地看着她,“红莲气质本身就很好,很适合古筝的。”

  杏儿想了想,接下了琵琶。

  扬琴、胡琴、笛子……陆续都有人接下,每一个姑娘都学了不一样的乐器。徐启麟对目前的状况非常满意,下午就找来了对应乐器的各个老师。

  从始至终,徐曼贞不曾出现过。朱晚云走到门边的时候抬起眼睛,天真无辜地问他:“曼贞学的什么乐器呀?”

  “她呀,”徐启麟摆摆手,大笑,“懒得很,什么也不愿意学。”

  朱晚云抿嘴一笑,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出去了。

  什么也不愿意学,才是受到终极宠爱的表现啊。哪里像她们,不顺着买主,不逼着自己学,就等着被扫地出门了。

  徐启麟颇似一个真正关心女儿们的大家长,时不时就找老师问一下她们的学习进度。朱晚云由于先前有深厚的古筝基础,虽然很多东西都忘了,但一旦接触了谱子和琴,一下子就能融会贯通,被老师评价带过的最有天分的学生。学习进度远远超过其他同学。徐启麟听了这样高的评价,简直开心得胡子都要抖三抖,恨不得抱着朱晚云亲一口,最后按捺住,只是赞赏地摸了摸她的头:“好红莲,真争气。”

  杏儿拉了拉朱晚云的袖子,羡慕道:“你真聪明呀。要是生在大户人家,一定是平步青云的那种。”

  朱晚云摆了摆手:“没有这种要是,我就是贫家出身。没有其他可能性。”

  “看来徐先生很喜欢你呢。”另一个姑娘笑道。

  “此一时彼一时。”朱晚云耸耸肩,“要是真的放在心上,我怕也就这么完蛋了。”

  杏儿她们露出了不赞同的眼神,朱晚云便没有同她们继续剖析其中利害关系,免得她们以为自己得了便宜还卖乖。秋蘋的下场她已经看到了,无论如何她不想步秋蘋的后尘。

  这段时间徐启麟倒不像朱晚云想象中那样,对她们下手。他像一个真正对女儿们负责的慈父,无微不至地照顾她们,生活上有什么细节都考虑到了,还要下人们对她们尊敬一点,不要摆出脸色给她们看。他越是这样,朱晚云心里就越犯嘀咕。

  这段时间朱晚云受到了特别的关照,她古筝弹得好,徐启麟经常要她表演一番,他就在旁边看着,托着下巴,一直在笑。徐曼贞偶尔出来一次,看到这个场面,小脸一下子就垮塌下去了。这一幕朱晚云用余光尽收眼底,但是当时徐启麟只是顾着听曲子,没看到自己女儿的反应。等他回过神来,徐曼贞已经不在现场。

  朱晚云心里头越来越不好受,在徐启麟夸自己的时候轻声道:“请老爷也别忽视了自己的亲闺女,不然曼贞要不高兴的。”

  “放心,她呀,心大的很。”徐启麟笑道,“倒是你呀,红莲,你可真是善解人意。”

  “老爷过誉了。”朱晚云神情庄重,尽可能收敛起自己骨子里带出来的轻佻气质。Χiυmъ.cοΜ

  客厅里还坐着杏儿等人,是被他拉过来一起听朱晚云弹琴的。一曲终了,杏儿她们脸上洋溢着艳羡的神情:“红莲弹得真好听,哪像我们,到现在都还没把指法摸索清楚。”

  “每个乐器不一样嘛。”朱晚云笑着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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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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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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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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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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