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浮世风华>第五十七章
  婚礼前夜,唐志键和朱晚云都没有睡意,两人打发走下人,在沙发上聊天。唐志键望着这个独生女儿,叹息:“也不知道你这性子随了谁,怎么偏偏看上宋耀祖,还非嫁不可。他到底什么好?”

  “爹,”朱晚云笑道,“生米快要煮成熟饭了,再来问这种问题,不觉得太迟了?”

  “这问题我问了你无数遍,每次你都不回答我。”他佯怒。

  “我回答了呀,他老实,没心眼,听我的话。”

  他眯眼看她。“敷衍我没关系,别敷衍你自己。”

  “到底你是同意了嘛,说明你也不反感他。”朱晚云坐得离他近了些,“我有分寸,不用你操心。你看,他没家底,又没野心,一辈子安分守己,是个结婚的好对象。明天过后我和他就是夫妻,将来给你生外孙,你的事业就后继有人了。我和他商量过,我们可以生两个,一个姓唐一个姓宋,两边都不亏。到时候你就尽享天伦之乐,多好。换别人未必有这福气。”

  唐志键年纪大了,听了这种话就容易动感情。他摸了摸女儿的头发,鼻子发酸:“天伦之乐,好啊。好。”

  “嫁了人我还是住在家里的,只是我们家要多来一个人而已。”朱晚云眼眸很亮,眸中似有水光,“某种意义上来说,倒像是宋耀祖嫁给了我。但没区别,反正我还会陪着你。”

  她认唐志键这个爹快有两年,鲜少说贴心话,大部分时候她同他说话都带着三分戏谑和调侃,快要将他激怒时又换回小女儿撒娇态,叫他有气也撒不出。当爹的本来就对姑娘心软,又自觉亏欠她许多,哪还有底气板着脸训话。在他对自家姑娘已经不抱希望时,突然她塞给他一大口糖,甜腻得他几乎老泪纵横。朱晚云看他脸上肌肉抽搐,知道再不活跃气氛今晚父女俩非得抱头痛哭不可,于是扯出一个狡黠的笑:“我说要陪着你,就是吃你的穿你的用你的,占尽你便宜,又不是来给你做贡献,瞎感动什么?要是你想反悔把我赶出去,现在还来得及。”

  唐志键一口气生生憋回去,末了边叹边笑:“你是随了你娘啊,倔得要死,专门气人,又叫人没法真对你生气。”

  朱晚云很难想象秀芝和唐志键谈恋爱时究竟是怎样光景,在她和秀芝相处的漫漫数年中,她从没感觉到她俩是“叫人没法真的生气”的那种人。如果唐志键那年回来,见到的不是她这个冒牌货,而是红莲本尊,天知道他还有没有认这个女儿的兴趣。

  这种时候不好同他争论这些陈年旧事,权当一笔勾销。死人管不着活人的事。朱晚云整个人陷在沙发里,笑道:“你说的没法对我生气,那就一辈子别对我生气。我一辈子蹭你吃穿住,别要有怨言。刚刚你不赶我走,我就赖上你了。你一辈子是我爹。”

  唐志键不如沈清嘉心思细腻,只当这是女儿“表忠心”,笑道:“行,由得你赖。不认我这个爹,莫非你还想做别人的闺女不成?”

  她对亲爹早就没了印象。现在这个爹待她好,哪有不认的道理。“都说你一辈子是我爹,谁还能有两个爹?好啦,时辰不早,明天够忙的,上去睡觉吧。”

  这场婚礼唐志键请了所有生意伙伴,包括一些对头。比如骆荣嘉。面子功夫还是要做足,虽然他一点也不想看到这个满脸死气的人。同时他给了朱晚云写三分之一请帖的机会,叫她把平时社交场上的熟人都请过来。她一一照办,最后写了一张给沈清嘉,告诉他如果戏班子其他人愿意来,就随着他来,请帖就不另外再写。

  唐志键看到这张帖子,笑道:“你还算有良心,没把从小的朋友给忘了。我看你一张张写过去就是没写到他,以为你不想他来呢。”

  “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他呀。”朱晚云把一沓请帖摞起来,沈清嘉那张放在最上面,“你知道,要不是他一门心思唱戏,我就叫他跟你了。”

  “那孩子心眼实,单纯得很,跟了我怕也出不来成绩,还不如一直唱戏,好歹他喜欢。”唐志键见过沈清嘉,第一眼就觉得他不适合沾染脏东西,应该一直被保护起来。诚然他心中对这个比自己女儿长得还精致的男孩有些鄙夷,但面对这张干净而不通世故的脸,又实在讨厌不起来。朱晚云见他对沈清嘉不反感,立马表示这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以后有事万分拜托老爹一定要帮忙。唐志键乐呵呵地答应下来,让他们自己出去逛了。

  这场婚礼沈清嘉是来得最早的客人,随之而来的还有林志高。朱晚云看到姓林的,把沈清嘉拉到一边,纳闷道:“你都肯带他来,丁二爷他们呢?”

  沈清嘉挠挠头:“他们一直把咱俩当成一对来着,我跟他们说你结婚,他们觉得那些年调侃我们这么多次,面上过不去,就不来了,叫我把祝福带到,祝你们百年好合。”

  干他们这行的,打小跑江湖混饭吃,还能“面上过不去”?朱晚云笑了笑,没说什么。爱来不来吧。丁二爷也不是她什么人,真要不想见她,不必勉强。

  宋耀祖身穿黑色西装,一脸木讷。朱晚云向他介绍沈清嘉,他也只是点点头,寒暄几句,看不出半分热情。沈清嘉低声问她:“他怎么回事?不情不愿的。莲妹,婚姻不是儿戏,你真要这个人?”

  朱晚云心中长叹。姓宋的脑子真是不好使,演技太差,装都装不出来。她安抚地拍拍沈清嘉:“婚礼马上开场,我还能逃婚不成?”

  没成想沈清嘉一脸坚毅:“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我现在就带你走,这婚不结了。”

  “傻小子,跟你走算什么?咱俩又不是那种关系,你这样白白扣一顶奸夫的帽子。”朱晚云笑道,“我开玩笑呢,他只是不习惯人多的场面,私底下可疼人了。”

  沈清嘉将信将疑,这时她对林志高挥手:“林先生,我还要进去忙点事情,招待不周,抱歉了。”

  林志高领会她意思,走过来,一手搭在沈清嘉肩膀上:“我们先下去,别给人家添麻烦。”琇書網

  宾客到齐,婚礼正式开始。他们办的西式婚礼,没有跪拜磕头的环节,现场氛围还算轻松。应付场面的是唐志键父女俩,宋耀祖这个新郎自始至终都像个局外人,该到他说话了朱晚云就悄悄扯他一下,然后他站起来背稿子似的说一遍,语速飞快,呆板漠然。好在这样的环节不多,宾客也没有刻意要和新郎官过不去,因此没有闹出尴尬事件。

  骆荣嘉坐在宾客之中,饶有兴趣地瞧着这个不善言辞的新郎官。一生中最喜庆的日子,他却低垂着头,看什么眼神都是向下的。明明坐得挺近,他硬是没看清他长相。唐云这般性子,能看上这样的男人?

  朱晚云在宋耀祖讲完话,走完过场后,就把他拉到身后去,让他得以不用暴露在众目之下。随后她挨个向宾客敬酒。唐志键要敬,被她拦下来:“少喝点酒,对身体不好。我还年轻,没关系。”

  底下一片笑声,都赞他养了个好女儿,不光孝顺还有本事。唐志键很受用,就将这个权利交给了她。她敬到骆荣嘉面前时,短促地笑了一下,骆荣嘉回以微笑:“新婚快乐,唐小姐。”

  “同乐。”她用气声说道。

  随后她就忙着给其他客人敬酒了。骆荣嘉坐下,抿了一口酒。那缕气息附着在酒里,在他嘴唇上滑过,在他舌头上打转,最后直抵喉咙,如烟花盛放。

  他猛然咳嗽起来。

  “骆先生别喝得太急,小心些。”她回头嘱咐。

  一杯酒下肚,骆荣嘉借口身体不适,率先告辞。她想告诉他的他都知道了,再留在这里未免索然无味。

  婚礼完毕,当晚进洞房,宋耀祖像块木桩立在床边,整个人都不会动了。朱晚云拉着他坐下,笑道:“这床够大,你我就是不碰到对方,也能安分睡觉。我知道你现在不想碰我,可能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都不想,但我们已经结婚,不好分房睡。如果你实在不乐意,我就再抱床褥子下来,我打地铺。”

  宋耀祖再怂再放不开,好歹是个男人,哪能容忍女人打地铺,他自己却睡又大又软的床。他抬手制止她:“要打地铺也得是我来。”

  “你答应陪我做这出戏,已经受了很大委屈,我怎好叫你睡都睡不舒服。”朱晚云按下他的手,“你要真的接受不了,我就打地铺,没有二话好说。”

  宋耀祖一言不发,给她挪出一片空。朱晚云睡到他身畔,背对着他,毫无非分之想。他僵直了一会儿,颇有些自讨没趣,于是便也睡下了。同样是背对着她。

  朱晚云感受到床垫下陷,心中暗笑。今夜肯跟她睡一张床,日后就能盖一床被子,做那码事,生小孩,水到渠成。她调查过宋耀祖来上海后的生活轨迹,自从跟了唐志键,捞得个助理名头,也有不少女人对他投怀送抱,大概以为这个终日板着脸的男人将来能有大作为。就她所知,他并未全数拒绝。接受了零星几个女人,但多睡几次,鼻子再不好使,也嗅得出他身上并无成事的气魄,便又一一离他而去。

  婚礼之后,唐志键问他们想没想好去哪里度蜜月。朱晚云笑道:“我只想呆在家里,哪都不想去,舞场也去腻了。何必非得度蜜月,累得要死,倒未必多么甜蜜。”

  “你这个年纪就想安心享受家庭生活,倒也不多见。”唐志键笑道,“愿意呆在家就在家吧,多陪陪耀祖也好。”

  宋耀祖一听他提到自己名字,尴尬地笑着:“是,是啊。在家好。”

  唐志键微微皱眉,也没说什么。既然婚都结了,这人就是自己亲闺女的丈夫,刁难他等于和自己女儿过不去。反正宋耀祖没有威胁,呆是呆了点,但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个优点。

  吃过午饭,朱晚云要出门。唐志键见她一人出去,诧异:“不带上耀祖?”

  “我出去看电影,他不喜欢。”她换好鞋子。

  “都结婚了还独自行动,像什么话?不喜欢?夫妻之间不能互相迁就一下?”

  眼看着唐志键的火要烧到宋耀祖身上,朱晚云赶快圆场:“爱好是勉强不来的,我之前就邀请过他很多次,他不喜欢还是陪我去了。现在结了婚,你也说要互相迁就,他迁就我那么多次,我怎么就不能迁就他一回?”

  女儿这般回护,唐志键便不好再说什么,嘀嘀咕咕几句,发发牢骚,这事儿就算翻篇。朱晚云对他温柔一笑:“爹,我晚饭回来陪你们吃。你们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可别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伤我的心。”

  把爹哄好,朱晚云拒绝了自家司机接送,出门拦下人力车,往黄浦江边去了。吊了姓骆的几个月胃口,是时候好生补偿一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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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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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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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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