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浮世风华>第二十六章
  朱晚云听到徐家大小姐结婚的消息时还不以为意,婚礼么,正常女人一辈子总不能避开这个坎。然而肖孝清带着她到了婚礼现场,看到新人,她一下就懵了,好久没回过神。

  怎么也料不到是这一对。原来那天在裱画店,他们是来真的。她看着台上二人,一个身着白色婚纱,一个西装笔挺,金童玉女,郎才女貌,极其养眼。她这个当红女星反而没有多少人上来招呼,大伙儿注意力全在新人身上。

  对这种新式婚礼,朱晚云看在眼里有些不习惯。说起来她也没参加过婚礼,读了些戏曲戏词和古典小说,对西洋玩意就不很感冒,想象中的婚礼还是一身大红,红盖头红嫁衣,满天铺地的红。倒不是觉得红色多么喜庆,她喜欢浓烈的色彩,所有东西融于其中,消弭于无形。只可惜她永远等不来这一天。污点伤疤,不堪回首的东西全在,一辈子别想甩掉它们。

  “你是攀着高枝了。”她望着给长辈敬酒的新郎,心中暗道。这是真正的高枝,“明媒正娶”,堂堂正正,比她有底气得多。将来姓骆的还能把老丈人的产业转到名下,路越走越宽,说是青云直上也不为过。她朱晚云呢,美貌是消耗品,随着她一天天老去,终有一日将会过气,更别提在这之前肖孝清会不会就对她失了兴趣。同样是傍,男女却有别,且是云泥之别。

  这场婚礼朱晚云全程笑得很勉强,应付完场面,肖孝清带她回家,路上问她:“看你不高兴?”

  “你看花眼了。”她望着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无端回忆起那晚在火车上他们拥吻。弥漫在口腔的血腥味,昏黄的车灯,余光中一闪而逝的夜色,迷蒙得像一场梦。

  “想办一场像样的?还有正式婚书?”肖孝清问。

  “是你想吧。和秋蘋。”朱晚云转过头,淡淡一笑。“你尽可以想象秋蘋在婚礼上的模样,然后让我往那个方向装扮。不过我事先声明,我可不想把名字改成‘秋蘋’,朱秋蘋,够难听的。我这个姓不好起名。”

  肖孝清闷闷地笑,胸腔在震动。“你现在的名字就很好听,晚云,晚云,”他念叨着,“哪天傍晚带你去黄浦江边看看,有时候碰上火烧云,真真好看。”

  “好。”她应道。突然间她错觉他们是朋友。肖孝清没有陷入秋蘋的梦魇,又与生意无关,单纯是他自己时,还蛮容易接近,甚至聊得来。

  她但愿这辆车永远开下去。这份盼望在那夜的火车上也曾出现。那是后半夜,火车在轰鸣中向前,在暗夜中开辟一条路,她坐在车内,不用想接下来要做什么,不用担心自己将去往何方,枷锁被抛至于地,心无所寄,故而安宁完满。借着窗玻璃反光,她描摹着自己的脸,完完整整的,她自己。从中她看见烟火盛放,华灯初上,日升月沉,星辰闪烁,江流奔腾,喧嚣声逐渐化为窃窃私语,最终归于宁静。日出东方,火车到站时,她感觉已经走过了一辈子。然后她捡起枷锁套在脖子上,再次一脚踏入滚滚红尘。

  车开到霞飞路的豪宅前,肖孝清和朱晚云都没有动。良久,司机都忍不住出声问询,肖孝清才打开车门下来。二人皆恋恋不舍。

  进门之后,肖孝清叫了酒,朱晚云坐在旁边跟他一块儿喝。这已经成了他们每晚的必修课。酒是开启他回忆阀门的钥匙,是他赖以护身的烟雾弹,每每喝得半醉,朱晚云就化身秋蘋,带给他一段虚幻旖旎的缠绵。对此他们都已习惯,这是生活的一部分。

  骆荣嘉自从和徐曼贞正式办了婚礼后,就顺理成章住进了徐公馆,与徐曼贞同进同出。老丈人徐启麟对他态度捉摸不定,时而亲切时而冷漠,弄得他搞不清自己究竟给丈人留下了何种印象。不过他能答应徐曼贞把自己“娶”进门,想必就已经下了很大一番决心,骆荣嘉觉得自己不该要求那么多,便在生活中尽量顺着他心意。徐启麟给他找了个教师,教他文化课,他认真跟着学,不多时就把字认得差不多,能写一些简单的文章了。

  按徐曼贞所言,徐家上下一打点,在巡捕房给骆荣嘉找了份差事。他算是有了明面上的工作,跟徐曼贞打交道的时间少了许多。这让他颇感欣慰。徐大小姐漂亮是漂亮,但他对她并没有特别的感觉,而且她太令人捉摸不透,有时相处起来甚至让他有点毛骨悚然。

  在巡捕房混了些许时日,他对当地小流氓的作案风格也有所了解,他们总爱在郑家木桥那块动手脚。郑家木桥地理位置颇尴尬,往南是法租界的老北门大街,往北是英租界福建路,这头管不到那头,那头也不理这头。这就苦了来来往往的小贩和菜农。小瘪三们素来不知规则为何物,专在郑家木桥上守着,强取豪夺坑蒙拐骗样样都有他们的份。这种扰乱治安的行为巡捕总不能不管,但每当要管的时候,小瘪三们就会充分利用这块三不管地带,从桥南窜到桥北,一溜烟就从法租界窜到了英租界。法租界的巡捕没法去英国人的地盘管事,只能悻悻地看着他们溜之大吉。

  长此以往,小贩菜农们也就明白,巡捕是靠不住的,于是大多低头,定期向混混交保护费。

  巡捕房不是吃干饭的,果真拿这些混混一点办法都没有,那也就算是废了。骆荣嘉慢慢发现,这些堂而皇之收人家保护费的混混自己本身也需要保护,而保护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巡捕房的一些便衣探员。便衣探员多半也是流氓集团的头目。想想也是,混迹这一带这么多年,若没有明面上的势力,早给人一锅端了。

  想明白这些,骆荣嘉果断摇身一变,自己跑去和混混们打交道了。黑白往往没有界限,真想做事情的人两边都占,多结交些混混,能弄到的信息也多些。他人伶俐,脑子好使,做事手段也利落,很快就成了一伙流氓集团的小头头,每当他们犯了事不慎被逮住,都只是象征性地关押几天,骆荣嘉稍一打点,很快就给放出来。有了这层关系,他们也得给骆荣嘉面子,办事的时候手段不要太绝,抢劫不下狠手,至少别搞出命案让头头难做。他们中很多也是混迹十六铺码头的,要不就是认得混码头的人,有什么消息第一时间就会禀告给骆荣嘉。

  收获了这样一批见不得光的小弟,骆荣嘉回徐公馆时讲给徐曼贞听,徐曼贞对此很满意,夸他:“你也算是人家大哥了。但别仗着自己能保他们就随便使唤人家,该收拾的时候别手软,但该尊重的时候也要稍稍放低姿态,这样能收获的信息恐怕远比你想的要多。”

  “我的大小姐,你在这方面是很有经验嘛。”骆荣嘉笑道。

  “你是说圈人吗?”徐曼贞笑道,“谈不上经验,我一个女人进巡捕房不是开玩笑嘛。但论和人交往,从我进跳舞场第一天起就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所以啊,你在学校考试的时候表现那么差,尤其数学,那个分数我都不忍看。”徐启麟端着杯茶,笑呵呵地搂住女儿肩膀。徐曼贞顺势往他怀里一靠,拳头象征性地落在他胳膊上:“别再和我提数学,我搞不懂那是怎么回事,也不想搞懂。我又不是管账的。你再提我就生气了。”

  骆荣嘉看着这异常亲密的父女俩,觉得自己这个丈夫才是多余的。徐曼贞往父亲身上靠过去时神色妖异,动作却分明又是驯顺的,他从未见过气质如此矛盾的女人,有什么完全对立的东西在她身上似乎得到了统一。他走到窗边,望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想起徐曼贞向他“求婚”那晚说的话。

  他记得自己问她,为什么你会看上我。她歪头看他,一副小女儿情态,神情却是妩媚的:“你有向上爬的愿望,我有提携人的愿望,互相满足不好么?”

  “你从哪看出我有向上爬的愿望?”他笑道,“你提携人的愿望又是什么?”

  她凑得近了些,也不管自家司机可能通过后视镜看着这一幕。“别再否认了,你骗不了我,更骗不了你自己。朱晚云,朱小姐,你若是不向上爬,不爬到和现在的她旗鼓相当的地位,你们之间的小九九可就没法继续下去。你放弃不了的,相信我,你放弃不了。我第一眼就看得出你之于她和她之于你意味着什么。”

  骆荣嘉但觉有一条蛇紧紧缠绕在脖子上,呼吸不得,更别提说话。

  “至于我的愿望,”她总算放过他,把距离拉开了些,“我记得我们第一天见面时我和你聊过马湘兰,聊过秦淮八艳,你还记得我说的什么吗?”徐曼贞笑道,“女人要名留青史,靠得往往是和男人之间那点剪不断理还乱的破事,武则天几千年也就出这么一例。从这个角度说,女人是得到男人提携的。但何以女人就不能提携男人呢?提携别人的感觉是很好的,不然为什么那些有权势的男人总爱捧女明星?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你倒不怕我真的发达了就一脚把你踹了。”他总算得以发声。

  “那是另一回事,到那时候还得看我对你有几分兴趣呢。”徐曼贞慢悠悠地说,“你知道,我很小就没妈了,从此以后都是和爹过日子。与那些在妈关照下长大的女孩不同,我从小就知道男人是怎么一回事。你们好胜心和虚荣心强得要死,想出人头地,还想全靠自己拼上来,碰到级别比你们高的男人拉了你们一把,便谓之遇到了伯乐,但若是女人这么做了,在你们那里就成了吃软饭。当然,吃软饭混上来的男人不少,我也从不觉得这是一件可耻的事,可你们好像都觉得这是人生污点,死命想要抹煞,一旦熬出了头,就想摆脱当初提携你们的女人,好像这样就能挽回面子。我很早就想明白了这些,但还是想提携男人,哪怕他们只是想踩着我往上爬,但我这颗垫脚石既能垫高他们,也能在他们没有防备的时候狠狠硌他们一下,想想就很有意思。你不用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没想对你怎样,只是每当意识到自己有这个能力,心里就没由来的高兴。”

  骆荣嘉再次记起朱晚云将一堆钞票和首饰往胸前拢的模样,像抓住救命稻草。他也突然记起来,他们来上海的路费,还有最开始在此落脚的费用,还都是从朱晚云攒下来的钱里出的。人和人之间,女人和女人之间,原是如此相似又不同的。琇書網

  “还有一件事。”她笑道,“马湘兰能被世人记住,她的作品还是占了不少功劳的。她长得其实不算漂亮,能有‘湘兰’这个名儿,正是因为她兰竹图画得妙。”

  “所以?”骆荣嘉有些莫名其妙,“男人也没那么重要?”

  “不不,所以你要读书学习,不然就会被人忽悠,人家拿片面的东西讲给你听,灌输给你一堆观念,你也什么都不知道。”徐曼贞晃了晃食指,“你到我家来,可学的东西多着呢,好好努力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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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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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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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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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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