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初接过圣旨,“朕的生父虽为前朝沈铭太子,可朕自幼生长在深山野林,无拘无束,这皇位太过于约束人,而朕一介女流,也不懂得治国之术,只怕百年霆昭毁在朕手!朕彻夜思量,现决定将皇位禅让给兵马大将军,钦此!”
群臣皆是震惊,稀稀疏疏的嚷开了,恐怕,我是霆昭国建国以来,唯一一个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吧?不知会不会被后人谣传,我是个贪图安逸的烂泥!
而殷墨的眼里,皆是不可置信。
在我的心里,我更适合做他的女人,而不是做他可望而不可及的人。
“殷将军的心意朕领了,只可惜,朕不是个治理国家的可塑之才,让殷将军失望了。朕虽然有皇室血统,可女子怎能执政?如今朕把皇位禅让与你,也算合情合理,朕的生父在天之灵,也会得到慰藉!”虽然这是沈家的江山,我禅让给他,便是他的了!无人可质疑!
殷墨望着我的眼睛,氤氲着雾气。
一个手握重兵的大将军,怎么会不想当皇帝?只可惜,这是我家的江山,不然肯定会易主的吧?
他将握在手中的江山双手奉上给我,而无一丝一毫的私心,这一点,足够证明他的爱!而我,也不会后悔将自家的江山给了他!
“殷将军,还不领旨?”凉初提醒着他。
他既不领旨,也不说话。
我知道,他不想接这个旨。这个江山是他送给我的,既然送了,那便是心甘情愿,并没有想过要拿回去。
“殷将军不领旨是什么意思?是想逼朕死给你看么?”他的眸光一闪,立刻单膝跪地接旨。
一切,尘埃落定。
殷墨于三日后登基,定国号为盛,登基之日为启胜元年。
而他登基的第一件事,便是下旨,立我为后!五日后大婚!
三年了,终是没有白等,他终于兑现了他对我的诺言!而我,也终将做一回真正的新娘!
大婚之前,殷墨与我是不能够见面的。而他也将凤鸣宫赐于我住,因为之前住的是我最厌恶的那个皇后,所以殷墨特意将里外翻新一遍,恨不得把耗子洞都重新装饰一番!
娜迦已然快和秦暮成亲了,殷墨便给我配了一个从北牧特意送过来的小婢女乌日娜。
夜里无聊,我坐在廊子里看星星,这皇宫里的星星却不如沉寂寨那般的闪亮。忽闻凤鸣宫的围墙上有人低声唤我,“云锦?云锦?”这三更半夜的甚是吓人。
乌日娜大着胆子凑到墙根,妈呀一声,我紧忙跑过去,一看,殷墨正趴在墙头,露了半个头,冲着我嘿嘿的笑着。
“皇上这是做什么?”
“明日就是大婚了,好几日都没见你,想的发慌。”我被乌日娜的笑声臊红了脸,“皇上真是想我?”若真是想我为什么不走正门?在这里偷偷摸摸的翻墙做什么?
殷墨的眸子被月色映衬的晶亮无比,“行行行,我是怕你跑了,特意来查看查看,还不行?”
“好了好了,明天不就见到了?好不容易与你到今天,怎么可能好端端的跑路?快下去吧,当心摔了!”
而大墙外的凉初,也扯着嗓子喊,“皇上快下来吧,大婚之前相见本就是不吉利,您非要来!这皇后都说明日就见了,今晚定是不能跑!”
“闭上你那碎嘴!”殷墨低声咒骂,“云锦,明日之后,你我便可日日相守了。”看着如此热络的他,我的心不禁泛起了涟漪。
这样的他,不正是我日夜企盼的吗?wWW.ΧìǔΜЬ.CǒΜ
他,还是那个我爱的他。
其实,我彻夜未眠,想着我和他的过往,还有在我们过往之中曾经出现的那些人。一切,如同一场梦。
一大清早,天还没亮,我就被拽了起来,光是上妆就是几个时辰,喜袍之内还套了好些东西,只是,这喜服一上身,这辈子,我就是他的人了。
喜服是织造坊日夜赶工出来的,据宫里人说,这比所有皇后的大婚喜服都要繁复,都要漂亮!她们对殷墨对我的喜爱,满口的羡慕,可她们不知,我与殷墨在这条路上,走的有多辛苦?我们除了争吵,不止一次的想要放弃,可最终,谁都没有放开彼此的手。
来接我的花轿已然到了凤鸣宫门口,一路顺着宫道吹吹打打,把我接到了扶云殿外。
殷墨迫不及待的踢了我的轿门,拉我下了轿子。
他,一定满心的欢喜。
可偏偏,不知从哪里来的一阵风,竟然将我的盖头吹了下来。
众臣便是一阵窃窃私语,“今天这天也没风啊?”
“谁说不是呢?哪来的这股歪风?唯恐不是什么好兆头!”
“你们都别乱嚼舌根!这不过是有人的心愿未了,想要再见她一面罢了。”
会有谁,化作一缕风,想要再见我一面?
殷墨的手一僵,紧紧的攥住我的手,仿佛,怕我被那阵妖风吹跑了一般。
他低声说,“我一辈子都会对你好,那些曾经与你失之交臂的,不论是人还是鬼,都不会再有机会靠近你!”
仪式繁冗到一折腾,便是天黑。
站在城门之上,放眼望去,整个怡宁城灯火通明!数万只孔明灯飞上天际,景象犹为壮观。
殷墨揽过我的肩膀,指着那些孔明灯,“那些,是全城人为你我的祈福,而那些灯笼,便是我答应你的十里长灯!”刺眼的灯火让我的眼眸变得模糊,他,竟然还记得。
“我已命人在全国种满了木棉,待花开之日,万里无疆,皆是我为你准备的红妆!”他将一只凤钗戴到我的头上,满眼皆是影印的光。“从此以后,你便是我的妻了。”我不自主的靠在他的箭头,看着烟花漫天。
殷墨宠我有加,日日宿在凤鸣宫,上朝的时辰完全取决于我什么时候起床,大臣们虽有怨言,无奈他把国事处理的无可挑剔。我以为,这便是我们两个最好的结局,却不成想,嫁给殷墨三年,我再无所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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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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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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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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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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