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直视着殷墨的眼睛,莫不是,他想谋反,而逼宫吧?
为了不让我和沈诺在一起,为了能够重新支配我的生活,他真的甘愿冒着这么大的危险?他可想过,若是失败,他和薏宁,全都会人头不保!保不齐,还会连累一大票的人!
殷墨斜了斜嘴角,“那江彩儿不是什么好货,她在搭上沈诺之前,有的是老相好!这孩子,是沈诺的固然好,如若让沈诺发现不是他的种,没准儿诺泱宫里会出人命!”他俯首看我,眸光追随着我的目光,“我将军府的大门,时刻都为你敞开!”声音暧昧至极。
我无从考虑他的大门冲哪儿开,为谁开,一心想着他说的那句话,突然,一个想法在我的脑海里炸开了!
殷墨也没有证据,也只是猜测,可如果这个孩子真的不是沈诺的,被发现之后,沈诺自是不会放过她的,可江彩儿不知道严重性吗?她当然会知道!所以,她会不会也动了不想留这个孩子的念头?
如果是这样,那就可怕了。
前一阵子那个到底是谁下毒的无头公案,似乎有了眉目。
当初只是认为有人想除掉江彩儿的孩子,才会下了那么大的药量!现在一想,这个人,完全有可能就是江彩儿自己!堕掉了那个孽种,顺便还能栽赃于我,如若成功,她的良娣之位还在,至于孩子,之后她还可以再生!
简直百利而无一害啊!
越想,越觉得完全有可能!
我竟然从没怀疑过她的孩子!
既然如此,她江彩儿不想要这个孩子,那我,就要保这个孩子!这活在肚子里能看出个什么,就应该要她生下来,滴血认亲!
那便,有热闹看了!
不知那个时候的沈诺,还会不会像现在这般殷勤,又是喂水,又是喂饭的,到头来,却是忙活了别人家的孩子,绿了自己!
我恨恨的咬了咬牙。
这便是你负我的代价!
“天色不早了,将军还是回府吧,我也该回去睡觉了。”我现在的心里,丝毫放不下殷墨,全然都是那贱人肚子里的野种!
我匆匆的往诺泱宫走,距离身后的殷墨,越来越远。
到了屋里,不由分说的将那贱人的衣服脱了下来,顺手拿起桌上的剪刀,如泄愤一般将那件衣服剪的稀巴烂,然后顺手扔在偏殿的门口。
我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准备睡觉,刚吹了蜡烛,却听偏殿响起一声惊叫,“哎呀,殿下,这姐姐是怎么了?为何剪坏彩儿的衣衫啊?我最喜欢这一件了,连自己都没舍得穿,她,她怎么能这样?”装的可真像,你在沈诺面前装无辜,可有的是好处!
他最怜惜这样的女人!
不然,他怎么会为你一掷千金?一花就是五万两?而我,只能委屈到穿你穿过的衣服!
“一件衣服罢了,反正也是旧的,待你生子之后,我再多给你做几件好了!”呵,你可真大方!
大方到让我越来越恨你。
给别人做衣裳是说做就做,给我做件衣裳,竟然要等到他手头有钱?怎么?我天生就长着一张被人忽略的脸吗?
罢了!
等到揭开真相的那一天,我便离开他!离开诺泱宫!谁还会为他这种人心烦?
咚咚咚——
诺泱宫的大门被拍的特别响,仿佛门外有不少人似的!
待下人去开门,哄得一声,如同一窝蜂般的嗡嗡声响彻整个院子!
“是谁夜半闯我诺泱宫?”我甚至能听到沈诺抽出剑的声音。
“启禀太子殿下,我们奉皇上之命,前来抓取前朝反贼!”我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儿,诺泱宫里怎么会有前朝反贼?
该不会,是来抓我的吧?
我竟一时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如果真是来抓我的,搞不好就是那个贱人为了除掉我,而特意搞的鬼!
“胡扯!我诺泱宫里怎么会有前朝反贼?”
“启禀太子,是那个杜力说,太子妃身边的那个凉初,是前朝沈铭太子身边的大太监的侄子!”
什么?
凉初是……
果不其然,他是也是前朝余党!那么,他不可能不认识我爹啊?那他也一定知道我的身份了?
他竟如此的深藏不露!几次三番都没套出来!
看来,兰贵人的怀疑都是真的!而凉初和淑妃,果然都是同道中人。
我打开门,这群人正在下人房里搜捕,凉初还没来得及穿衣服,只是一身亵衣,一只脚还没穿鞋,就被拽了出来,“各位大哥,你们认错人了,我不是前朝反贼啊!”他的声音里俨然全是惊恐。
而所有在院子里的下人,无一不是在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少废话!你是不是叛贼,是由皇上定夺!岂由得你在这里胡说!快走!”带头的呵斥着。
凉初被几个士兵强行架了出来,他一见我,哀求着,“救救我,救救我吧大小姐!”
我整个人都僵住了,呆呆的看着他被那群士兵拖走。
凉初竟然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他知道我是沉寂寨的遗孤?那他,肯定知道白洛临死之前并没有说完的那句话!
那句话里包含着我的身世,还有我爹的秘密!
脑海里闪过他那日烧纸钱时,我在地上捡的生辰八字,脑海瞬间明朗起来,那生辰八字就是我爹的啊!
他所谓的那个恩人,就是我爹?怎么我当是就没想到呢?保住凉初就能知道真相!甚至,还有沉寂寨被屠的秘密!
不行!
我不能让他像白洛一样,就那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我要救他!我不能再忍受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的离去!
可以我的一己之力,根本没办法救他啊,情急之下,我看到沈诺正在用一种难以理解的眼神打量着我。
“太子殿下!”我竟头脑发昏的冲着沈诺冲过去,“殿下,凉初他绝非前朝反贼,兰因求你救救他吧!”而沈诺施以我的,却是满眼的冰凉,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琇書蛧
眸子里满是冷漠。
“这是父皇的决定,我没有权利反驳。”他,竟然和我打着官腔儿?
抓着他的手渐渐地垂了下来,我忘了,他早已不是我的人了,他是不会帮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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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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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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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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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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