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回诺泱宫找凉初!”
这一路我都在想,淑妃一定是知道我爹的身份,所以临死前才要见我一面,虽然我不认得她,但是她和她的哥哥,一定和我爹很要好!而凉初,如果他真是与淑妃早就认识,他十有八jiu也知道我爹的身份!
刚进诺泱宫,凉初正在清理院子。
我走到他的身后,他一回过身,便向我行礼,毕恭毕敬。
“你随我进屋来。”
屋里的桌子上,还摆着那方丝帕,透着淡淡的香。
屋外许是有些冷,他进了屋,搓了搓手,“不知太子妃有何贵干?”
我也不屑与他废话,“今日我去梅园散步,碰见了兰贵人。”凉初垂着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她说,当初是你与淑妃惹得她小产,失了宠。”
“主子莫要听信谣言,想当年,奴婢又不是兰贵人的贴身侍从,怎么可能如此轻而易举的能对她下毒手呢?主子早晚是要在这后宫之中立足的,到时候你便知道,这深宫之中的是是非非,所见都未必是实,就更不要提所闻了。”不愧是长居深宫,连个太监都如此的巧舌如簧。
看来,我也要和他好好学学了。
“哦,这么说你是冤枉的?淑妃也是冤枉的?那依你所看会是谁做的呢?”
凉初的表情丝毫没有任何变化,如果他是装的,那未必装的也太像了,“奴才不知!也不敢妄加揣测,奴才唯一敢肯定的,不是奴才,更不会是淑妃娘娘!”这么肯定,看来真的是很了解淑妃的为人了。
“我听闻你与淑妃关系匪浅,今日听你这话,看来属实。”
“奴才不敢,奴才与淑妃娘娘之间不过是主仆关系,自凉初到霓裳宫后,她对奴才简直胜似亲人,当初,就是兰贵人觉得是奴才和淑妃娘娘让她小了产,也不知她哪里得来的消息,说淑妃娘娘是反贼,才让娘娘遭遇不测!可谁也不知道,淑妃娘娘就是个心善之人,怎么可能去弄掉她的龙胎?”
我一直以为是皇后干的好事,原来告密的人竟然是兰贵人!深宫之中,果真人心叵测啊。
“你句句向着淑妃娘娘,我听闻你可是淑妃娘娘亲自要到霓裳宫的!难不成,你们之前认识?”他的眸光明显的一凛,似乎有点点的心虚。
看来,他们真的一早就认识,不然,他怎么会如此的了解淑妃的品行?
“奴才之前不过与淑妃娘娘有过滴水之恩,娘娘竟然铭记于心,后来我们于宫中相遇,她便把我调到她的身边。”凉初说完将头垂下,似乎有些紧张。
也许,他这些话里有虚假的成分,但我不能直接去问他认不认识我爹,这样会暴露我的身份!
“你可认识白洛?”他的眸光一紧,随后垂到地面,“奴才不认得!”
“哦,听闻他是淑妃的哥哥,而且,又是前一阵子刺杀皇上的刺客!”他果然足够冷静,“以奴才的身份,认识淑妃娘娘已是福气,又怎么可能认识她的哥哥?再者说凉初若要认识,岂不是也是反贼了。”
谁都怕被贯上反贼的名声,即便他真是,那也怕。
“不认识那就罢了,我不过随便问问而已。”只要他不想承认,怎么问,都不会问出来的。
一抬眼,沈诺匆匆走进了屋子,一眼盯上了桌上的丝帕,眸子一缩,满是诧异。
他已经好几天没有主动进来了,哪怕是路过,连看一眼,都不愿意。那个曾经说要深爱我的男人,如今,却是如此的厌恶我啊。
呵。
只不过,我知道,他这次来,也不是来看我,而是为了这方丝帕罢了。
我让凉初和娜迦退下,将那丝帕攥在手里,等着沈诺的解释。
“这……”他指着那方丝帕,有些心虚的舔了舔嘴唇。
是不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编下去?
我将丝帕拍在桌子上,“这是我在你房间的地下捡到的,别告诉我,这是哪个宫婢掉的?”我把那丝帕打开,那丝质迎着阳光,泛着涟漪。
“不,不是,这是一个女子给我的。”他有些结巴,仿佛,他也知道这是件不对的事情!“你,你听我说,那天刚下了朝,不是哪家朝臣的姑娘,在诺泱宫不远的地方堵住了我,非要,非要将这丝帕送给我,不然她就不走,人那么多,我又怕他们传闲话,所以……”ωωω.χΙυΜЬ.Cǒm
果不其然,是个女子。而且,身份还不低。
“哪家的姑娘?长得什么样儿?再者说,如此不经意的一个人,给太子的东西,为何如此重视?丢了还要来我的房里找?”冥冥之中,我总觉得他在撒谎,他的语气是那般的心虚。
可我想不出,这丝帕到底是谁的?难不成,还真是花街柳巷那群莺莺燕燕的女人?
能值得让他在我面前撒谎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发现,我与他的心之间,似乎隔着千山万水,无论我怎么努力,却都无法靠近他,哪怕一点点。
“都说是朝臣之女,长什么样谁能记得住?将帕子还给我!”沈诺竟然有些不耐烦的皱着眉,伸手想要夺过那丝帕。
这是冲我吗?
他对我不耐烦?想把那贱女人的东西要回去留做念想?这就是你说的,你的心里除了我谁都搁不下?
“既然长相都不记得了,要这帕子还有何用?”我趁他不备,将那帕子扔进火盆,瞬间烧成了灰!
你那么想要,那么念念不忘,我偏不给你!
你对得起我为你的付出吗?你对得起你自己所谓的真心吗?
他看着那堆灰烬,眸子陡然睁大,仿佛,我烧了他的心爱之物!那份疼痛,溢于言表。而我,比他更痛。
也许,他不再爱我。可悲的是,我却无法终止这段政治婚姻。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去爱别人。
“兰因!我没想到你竟然如此恶毒!心胸如此狭窄,连一方丝帕都容不下,将来又如何能母仪天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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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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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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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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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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