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封烨这句话弄愣了。
这么多年与他的嬉笑怒骂,我都认为是从小长大的情意,从没多想,包括他对我的好,对我的关心与爱护。
怎么会……
他有些尴尬的目光无从安放,“可能是我掩藏的太好了吧,以前一直觉得配不上你,看着上你家提亲的人都快把门槛踩破了,我爹也就天天训我,说我不争气!我除了借酒浇愁,还能做什么?有一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向你表白,不成想认错了人,让人把我当成流氓,满大街的骂!”那次,竟是这么回事。
也许,是我的神经太过大条,为何从没觉得封烨对我有这方面的意思。
“成年之后,想着自己有点成就才好娶你过门,忙忙碌碌在外奔波,原本想着做做生意,冬日时大漠寒冷,牛羊都能冻死,可我一直挺着,觉得自己熬过去了,就能娶你了,然后,就没那么苦没那么累了。”他傻兮兮的笑了一声。
可这笑,灼痛了我的心。
封烨这个傻子,默默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都全然不知,甚至,把当初的他当成一个笑话。
“生意不好做,赔了本,我只能再回到沉寂寨,钱不钱的无所谓,就怕你等不了我那么久。可每次回到寨子看你那上蹿下跳的架势,我就觉得特别有动力,觉得自己还能再试试!一晃儿就是好几年,后来,我终于能在北牧称王了,就想着能娶你为妻了,那兴奋劲儿让我好几宿都没睡好!快马加鞭的往回赶,可偏偏到寨子的那一天,却是你要和殷墨回安柠城的那一天。”
他竟然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是北牧王了。
呵,听到我要嫁给别人的消息,他一定特别的伤心吧,而那个时候的我,却沉浸在殷墨给我制造的小幸福里,根本想不到远方还有这么个人惦记着我。
依稀记得那天,灰蒙蒙的天,下着蒙蒙细雨,我透过马车的车窗看见寨门口那个风尘仆仆,被浇成落汤鸡的他,我看着他那狼狈的样子笑着,而他,也看着我笑着,却有些苦涩。
现在想想,心里竟然有些酸。
“只要你幸福,就算娶不到你,我也要看着你出嫁!”他吸了吸鼻子,“那天的你,可真美啊,是我认识你为止最美的一次,你的笑也是那么的纯真,我知道,你是真心爱他,那我也就死心了,因为你幸福,我就幸福。”
这世间有太多的好男子了,可我却选了那个没情没义的。
“也就是这次回寨让我碰上了那场屠杀!幸得那天我在地窖里喝醉了酒,不然,我也难逃一死。爬出地窖的那一刻,看到满地的死尸,我的酒醒了一半,刚迈开腿就被死人绊了一跤,也就是这一跤,才救了我,正巧那群人骑马从我身边经过!我依稀记得黑铠甲,黑羽箭!只是当时宿醉未醒,记不清那带头人的模样……”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封烨,对不起。”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如此对不起过一个人,包括栾齐。
我觉得,是我耽误了他一辈子,还害得他差点丢了性命!
他叹了口气,“是我没有那个福气,怨不得别人,你也不用自责,我深知,爱情这种事不能强求!可即便是这样,也不能阻挡我为你付出!”
“如果,我当初爱上了你,就像薏宁爱上了殷墨一般,我想,我会比现在幸福的多!”
封烨抱了抱我,“是那个傻子他不懂珍惜!”
“封烨,你值得更好的女子。”当初是他觉得配不上我,而现在,却是我觉得配不上他。
“大王——”那个叫桑吉的将我与封烨的煽情打断。
我知道,他们有要事相商,我也不便打扰。当我路过巫医的帐子时,未撂好的门帘让我看到,殷墨在巫医的帐子里。
“巫医,我夫人的药还有多久能配出来?我想快些给她送过去!”他显得很焦急,就好像今天配不出来,明天他家公主就死了似的!
“最快也得明晚!”
明晚?
殷墨要是亲自送回去的话,后天一早,根本赶不上参加英雄会!参加不了英雄会,自然得不了第一,得不了第一,也就看不到我的庐山真面目!
到底谁在他心里最重要,后日自见分晓。
我转身想要回帐子,却碰见伺候殷墨的婢女,拿着一大叠他的衣物,往他的帐子里去。
突然想起今天晒的草药,应该差不多了,几步跑回帐子把草药收拢起来,正想着用什么借口去殷墨的帐子,一抬头,看到墙角的那包桂花糕。wWW.ΧìǔΜЬ.CǒΜ
拎起,走着。
到了殷墨的帐子,正巧殷墨不在,那婢女打算替他熏衣物,我借故将他案上的灯油打翻,那婢女收拾了下去,我摸着黑,趁机将晒好的药草放进了熏衣炉中……
第二日傍晚,映着夕阳如血般的余晖,我看到殷墨骑着马,在草原驰骋,最后消失在地平线上。
我知道,他是去给薏宁送药了。
我,还是没有她重要!
他怕她死!
也罢,是他主动放弃的,怨不得我不让他看!也怨不得我心狠!谁让你对她的宠爱,跨越了我的灭族之痛?
我会让你们两个,都不好过!
第三日一早,草原上热闹非凡,所有参赛的勇士全都士气满满,腰间系着彩带,各色的彩旗随风飘扬,号角声响彻整个草场,还有各地的农牧民赶着马,带着各种的皮毛药材前来。
除了北牧人,甚至还有好多霆昭人也来凑热闹,其中,还不乏一些商人。
而殷墨,始终没有露面。
我的脑海里依稀记着封烨说我死了时,殷墨那绝望的表情,还有那些动容的话,当时,还真被他感动的一塌糊涂,可如今想来,不过是他的一时兴起!
比赛已经开始了,第一场便是射箭!我最讨厌的运动,没有之一。
围观的人群里人头攒动,比赛正在如火如荼的举行,突然,不知哪里射来一支箭,嗖的一下,正中靶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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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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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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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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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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