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终鸡进化>第130章 猿粪?诶?缘分?
  网红这个词所指其实很广泛了。

  以前的时候,网红是凤姐之流,后来的时候,不管是主播还是啥,只要是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能成为网红,比如猫啊狗啊,发际线女孩啊之类的。

  现在网红的定义,应该是网络之上,传播范围较广,知名度较高的人,或者动物,或者事物。

  这样的网红,没有贬义没有褒义,只是一个名称代号而已。

  现在很多油都对网红有一定的误解,只以为网红是靠颜的好坏,成为网红的,其实不然,网红很多是靠自己的才艺,才能当上网红的,不可否认的是,有一些网红的素质相当低下,不过也只是一部分人,就像所有的职业当中都有败类一样,不能因为网红队伍中有一两个素质低下的人,就否认整个网红团队。

  所有的网红并不是靠着作秀,靠着人设,靠着规划路线之类的成为网红的,有的网红成为网红之前也是一个普通人,大流量的网络时代,让普通人也有机会站在聚光灯之下。

  站在聚光灯之下之后,普通人的一些普通的毛病,如果暴露在大众的视野之中的话,可能会接受更多的大众批评,也会让本就是普通人的新晋网红承受更多的压力。

  普通人承受巨大的压力之后,有些承受不了的,就会做出一些出题的事,让大众更不能原谅的事。

  归根结底,网红也是从普通人,变化成为网红的,对网红过多的褒贬都没有必要。

  同理,和那些明星一样,只不过都是职业而已,明星和网红有什么比普通人更优秀的地方吗?或许有,或许没有。

  在脑残粉眼里,它的爱豆是天上没有,地上无双,地下以后会去俩的。

  而脑残粉终将有认识社会的一天,等到脑残粉认识到,那些网红,明星之流,不过也是些拉屎也会臭的凡人之后,或许会后悔自己投入的时间,金钱,或许不会,谁知道呢。

  作为新晋网红的鲁斯明和癞皮狗,有什么不同于常人的独特之处吗?倒真是有,一个是鸡,一个是狗,不过是鸡是狗的网红也不是没有。

  宠物频道的猫猫狗狗,稀奇古怪的网红宠物多了去了。

  要说不看外表,只看内在的话,或许鲁斯明内在的灵魂是个人,或许不是个人,或许是个鬼,或许是个神,谁也说不清楚。

  而癞皮狗内在呢?癞皮狗只是一只不大的小狗,身上感染了病菌,变得丑了,因为自卑的原因,癞皮狗偷偷的离开自己的家,离开了喜欢的主人,在尘世流浪。

  癞皮狗的内在,或许只是一个害羞的,四五岁的小孩而已,彷徨无助的癞皮狗,在流浪的终点,大山脚下的小山村,遇到了自己命中的那只鸡,鲁斯明。

  会说人话的鸡形鲁斯明,让害羞的癞皮狗不那么抵触,接受了鲁斯明,并把鲁斯明当做自己的依靠。

  癞皮狗不是一只攻击性强的狗杂,癞皮狗只是一个需要一个港湾的,胆小的狗杂,在鲁斯明这,癞皮狗有这样的感觉。www.xiumb.com

  为什么说癞皮狗会接受鲁斯明一只鸡,当做自己的依靠呢?

  其实原因并不复杂,第一癞皮狗眼里,个子小小的鲁斯明,并没有攻击性,不像人类一样,人类高大的体型,在癞皮狗的眼里,有攻击性,给癞皮狗造成的心里压力比较大。

  在癞皮狗流浪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好心的人要收养癞皮狗,或是给癞皮狗吃的喝的,每次癞皮狗看到有人靠近的话,癞皮狗都会远远的跑开。

  第二个原因,是鲁斯明自来熟的性子,在癞皮狗这里,鲁斯明一副家长做派,这样的鲁斯明,让癞皮狗从心底里感到情切。

  作为依附人类生存的狗狗一员,和人类一起愉快的生活,才是每个狗狗所期盼的事情,而不时被收养几天之后,孤零零的被抛弃。

  世上的流浪狗有多少,就有多少受过遗弃的伤。

  善待每一个宠物,善待每一个毛孩,正是高智商高文明的人类,所应该,也必须去做的事情。

  在狗狗的漫长进化生涯中,狗狗一直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下属,伙计,兄弟。

  从帮人类捕猎,到帮人咧看家护院,到给人类卖萌,再到现在的各种缉毒犬,警犬,导盲犬,雪橇犬,忠实的狗狗,任劳任怨的,毫无怨言的,没有丝毫报酬的进行着自己的工作。

  难道得到一个安定幸福的家庭,不是所有狗狗应得的吗?

  善待每一只宠物狗狗,工作的狗狗,在这个满是人类的社会,人类主导了整个地球的社会,善待毛孩,是人类的仁慈,是每个有素质的人类,应该具有的美德。

  而人类的善待,在狗狗眼里,那就是主人的爱护,或者是神的垂爱。

  是的,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人类也是神,这种神不是说具有什么超能力的神,也不是什么能御剑飞仙,长生不老的神,而是一种掌握了小动物生死的神。

  这个神没有上天入地,金刚不坏的本事,这个神,能掌握小动物的生死,掌握小动物的温饱,掌握小动物的毕生幸福。

  在小动物短暂的一生,是否是幸福快乐的一生,小动物的命运就掌握在它的主人,它的神这个人手中。

  如果这个歌神将它遗弃,小动物必然是悲哀伤痛的,如果小动物的主人,这个它的神,天天打小动物,骂小动物,小动物也是不开心的。

  每个养着宠物的人类,掌握着自己宠物的命运,今天惨遭遗弃的小动物,或许明天就丧生在野兽,或是狗肉商人的屠刀之下。

  杀狗犯法吗?杀猫犯法吗?不犯法,不犯法的事很多人在干。

  但是虽然杀猫杀狗不犯法,作为一个高度文明的高等智慧生物,残忍伤害自己的附属种族,这是野蛮人才会做的事情。

  你会因为你助手的的肉好吃,而去把你的助手弄死,然后吃他的肉吗?显然很多人的答案是不会,那么为什么很多人觉得狗肉好吃,而将人类的助手,搭档,看家护院的看门犬,宰杀吃掉呢?

  天上龙肉,地上狗肉,不知是哪个吃过龙肉的,说出这样的话,还有些狗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的一类夸赞狗肉美味的话。

  在人类食物匮乏,每天吃不饱的时候,吃狗肉说的过去,在大灾年,吃人肉的事情都时有发生,更别说吃狗肉了,但是现在是什么时代?现在食物丰富的每天倒掉无数吨,猪都吃不完人类浪费的食物的时代,再去为了一口美味就杀害看家狗,谁会做这样的事?

  鲁斯明不会这样做,二妮儿一家也不会这样做,王小尼,刘卫东都不会这样做。凶残的雇佣兵,网红约翰,也不会这样做。

  善待每一个毛孩,或许它们弱小,或许它们有时候很单纯,但是除了自己的主人,毛孩都无依无靠。

  凶残的雇佣兵网红约翰,在莫名其妙的时候,就成为了一个网红。

  约翰在头天晚上,被老李头和李二白父子二人,合伙灌醉之后,稀里糊涂的就去了派出所自首,等到约翰清醒过来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又是老白干,又是二锅头,又是汾酒杏花村,给一个积年酒场老将来整三瓶,他也受不了,更不用说,是约翰这种第一次接触白酒的人了。

  约翰之前在国外的时候,久倒是没少喝,约翰最喜欢的还是伏特加,这种酒够烈,是寻求一醉的雇佣兵的首选。

  约翰之前听说过白酒的大名,但是环境的原因,根本没有尝过,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般去了酒吧就直接要伏特加了,不会想要尝点其他的酒,约翰就是伏特加的忠实粉丝,之前的约翰也没想过自己还会换酒还是啥的,根本没有想过。

  约翰被老李头救了之后,老李头让喝酒,约翰虽然心里拒绝,看着水一样的白酒,约翰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没有兴趣归没有兴趣,做人得识趣,得识时务,得入乡随俗,这个道理,约翰还是懂的。

  不说老李头把约翰从荒郊野岭里救回家,只冲着主人家的好客,主人敬你一杯酒,你总不能不喝吧?

  全地球都没有去别人家做客,能喝酒却不喝的道理。

  不能喝酒的自不必说,有疾病,要开车,酒品不好,都不应该喝酒。

  而除了上面几条之外,去别人家做客,主人热情的敬酒,要是不喝的话,就说不过去了。

  约翰当然拗不过老李头的热情,别看语言不通,老李头以前可是对付过米国人,在另一个战场上,老李头赢了,虽然战友牺牲的有点多,但是赢就是赢了,为了胜利,老李头自己去死都愿意。

  在酒场这个战场之上,老李头当然知道怎么劝酒,虽然语言不通,但是李二白的二把刀翻译也够用。、约翰架不住满脸带笑的老李头和一口一个“兄弟”的李二白的劝酒,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刚开始的时候,喝的是老白干,老白干这个酒怎么说呢,谁喝水知道吧,

  醇香清雅,入口柔,有股子甘甜,喝起来不怎么冲,第一次喝白酒,喝老白干的话,一般都会被老白干的清甜的味道所欺骗。

  约翰喝惯了口味比较冲的伏特加,一喝老白干,感觉不错,有股子意思,绵柔的口感,让约翰觉得白酒也不过如此的感觉。

  老白干对新手的欺骗性,让约翰放松了警惕,以一种“这酒度数不大,喝多了应该没事的态度”,约翰基本酒到杯干,喝酒不客气的约翰,颇有些展现自己酒量的意思。

  殊不知,约翰的作态,正中了老李头的下怀。

  老李头之所以舍得把战友送的陈年老白干,当开头酒,就是为了让约翰放松警惕,入口清甘的老白干,果然把约翰的自大心勾出来了。

  一瓶老白干,三人下肚,都是实打实的喝,没谁多喝一口。

  而在老白干之后,老李头拿出了二锅头。

  二锅头怎么翻译,李二白实在不知道,只好说是好酒,大众酒,就像伏特加一样的,男人的酒。

  说起男人的酒,伏特加,约翰可有不少话说,虽然老白干的后劲已经隐隐上头,但是大意的约翰没有在意,约翰只以为是自己好几天没吃好喝好,骤然吃好东西,喝美酒,身体承受不住。

  约翰压根就没有想到,清甜的老白干,后劲不小,还会上脑。

  当然,上脑这个词,在米国文化里,并没有,中华博大精深的语言文化,层出不穷的各种形容词,不是文化贫民窟的国家所能比的。一个米国单词能翻译好多汉语词语,足以证明中华词语的繁杂,多样化。

  迷迷糊糊的约翰不知道二锅头是什么,只听见李二白说是像伏特加一样的男人的酒。

  约翰一听,心里想着,这可是我的强项啊!约翰之前有过喝酒的记录,最高记录是连喝三瓶伏特加,六百毫升的那种。喝完之后,约翰还照常吃了晚餐,吃完饭才昏睡过去。

  在约翰看来,别说三个人一瓶中华的男人酒二锅头,就是他一个人一瓶,也能喝完。

  约翰想不到的是,杂酒的魔法加成。

  喝别的酒不明显,喝白酒,如果混合着喝的话,杂酒的威力,就会从物理伤害,转化为魔法伤害。

  六十二度的二锅头,比起绵柔的老白干来说,那味道就是炸裂!

  一杯二锅头下肚,约翰睁着通红的双眼,直树大拇指!

  “这才是男人的酒!中华的伏特加!”约翰兴奋的高喊一声,不等老李头劝酒,直接自己给自己又倒了一杯。

  老李头一看约翰这架势,得了,省的自己劝酒了。

  辣!辛辣!从口腔辣到胸腹,在从胸腹辣到胃里,自以为是真男人的约翰,喜欢这种酒,喜欢这种感觉。

  在伏特加之后,约翰找到了人生中的第二种让他喜欢的酒,六十二度的二锅头,谁喝谁知道!

  或许

  追求美食没有错,追求美食到吃掉助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秀书网为你提供最快的终鸡进化更新,第130章 猿粪?诶?缘分?免费阅读。https://www.xiumb9.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