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钟家的祖先,老早的时候,就已经考虑的相对周全了,虽然是为了躲避战祸而不得不隐藏山林之间,但也定下了一条相对折中的规矩。
那就是,作为钟家的老大,其每年都有权利指派三名信得过的子侄辈下山,去接触尘世间的俗市,除了换取一些山内无法自给自足的物资之外,还需要打听各种现今的消息。
比如,现在的天下,当世都是谁来当家,各个地区,又有多少大型的实力占据,各地区的老百姓,生活状况又是如何,等等,不一而足,为的就是不和时代所脱节。
不过在最初的几百年之内,由于战乱频发,世道极为的不太平,派下山的子侄辈,往往没有走出多远,就已经被吓得狼狈返回了,。
正好,当时环形山内的居民数量也不多,生活虽然说不上富足,但也绝不至于拮据,由于环形山特有的地貌结构,使得整个山体的上方,时常被一层层浓厚的雾气缭绕着。
钟家的人,就因地制宜的,创造性的建造了许许多多的集雨帘,用来吸附并凝聚空气中的水气,水滴。
赶上运气好的时候,偶尔还有短时积雨云出现,这样一来,天然而纯净的饮用水问题,也就被很好的解决了。
这种方法极为的有效,甚至在外界干旱的情况下,也可以保证最基本的人畜用水。
也正是因此,在那些年代里,大多数有资格出去见见世面的年轻人,往往都没有多少斗志,安于现状,稳稳的在谷中过着悠闲的日子,直到他们终老而去。
而当时的钟家老大,也没有刻意的强迫他们,毕竟外出是要冒着生命危险的,如果太过于强迫的话,说不定,这里面就会有人,将钟家的隐蔽地点泄露给别有用心之人了。
那样的话,反而是适得其反,得不偿失。记得在几十年前,就因为派出去的人,年轻气盛,最终使得他不愿返回钟家堡,也算是结束他个人的隐居生活。
好在,这人倒是守信,并没有将钟家堡的任何信息透露给外人知晓,只是其利用钟家祖传的识人辩物手法,在现今的社会上,占有着一席之地,也算是提前小康了。
而到了他们这一代,钟家三位年轻才俊,钟天福,钟天禄,钟小夏三人,就是钟文所信得过的人选,此次,他正要准备委派他们下山,去执行先祖委派的任务。
三人,在环形山内有各自的分工和任务,当收到族长的召唤之后,就各自放下手中活儿,匆匆的朝着环形山的中间走来。
另外一边,而那缩聚在阴暗洞穴中的生物,正是他们钟家唤养的飞禽,一种极其危险的嗜血蝙蝠,花皮血蝠。
这花皮血蝠,原本没有这个物种,这东西,还是被钟家人给生生培育出来的,说起来,它的上一代,分别是嗜血蝙蝠和花皮鼠所杂交的品种。
也许是钟家,原本就有些能人异士,懂得可以通过杂交,改变动物的本来属性。
所以,在几代钟家人的不断尝试之下,这才达到了,可以稳定培育这种花皮血蝠的能力。
正是依靠这些花皮血蝠,钟家人才始终保持了相对安全的环境,要知道,这样的地方,虽然人来的不多,但是威胁他们生存的东西,却是一点都不少,多种豺狼和鬣狗,少于蛇虫鼠蚁,每一种深处大山中的生物,都可能会让他们的安全陷入极大的危机中。
而花皮血蝠,却正是这些生物的天敌,它行动敏捷,飞行速度极快,爪牙尖利,又具有团队协作的天然本领。
如此一来,当超过十只的花皮血蝠一起觅食的时候,即便是豺狼,也只得暗自神伤,仓皇败退。
经过这些年的培育,钟家人,已经将这种花皮血蝠的数量,稳定的培育到了不下百只之数,而且,其中过半的血蝠,都是成年品种,极具攻击力和威慑力。
作为受到花皮血蝠庇护的代价,钟家人,尤其是钟家的后辈子侄,更是需要定期使用自己的鲜血,来供养幼小的血蝠,来维系这种后天的取舍平衡。
环山中,桃树下,钟家当代族长的面前,此时已经陆续来到了三人,正是福禄夏三名子侄。
“这次,还是像去年一样,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祖宗的规矩和自己的意愿,我钟文都支持,绝无强迫之意。”
“太多的,我也不需要再做解释了,你们都是知道的,我需要知道的是,你们的决定。”
一身古朴粗布麻衣的中年男子,双手背后,背对着三人,淡淡的开口道,他一边说着,一边凝神的望着眼前的那尊怪异的镂空佛像。m.xiumb.com
他的语气之轻,似乎在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似乎,即便是三人都不想去,也不会兴起他的半点怒意。
“文叔,哦,不,族长大人,我们三人合计过了,这一次,我们三人,都会按祖先的规矩,出山巡视一番。不会让您为难的。”
答话的是钟家子侄辈中,辈分最大的钟天福,他体态宽大,身形却极为稳健,面色发白,却又不失气色,显然是从小在环形山内,被优质环境给滋润出来的。
“还是叫我文叔吧,我并不太在意礼数这些东西,什么族长大人的,都把我给叫老了,我才五十出头,有那么老吗?”
这一次,钟文倒是稍微提高了一些嗓门,显然他对于年纪这回事,还是比较上心的。
“不老不老,文叔是我们钟家堡最年轻最健壮的叔叔了。”
一个娇俏的女声,在钟天福的旁边响起,传入三人耳中,动听无比,显然,这说话打圆场的正是钟家最小的妹子,钟小夏。
“三妹说的是啊,正好,这次下山,我们可以采买一些必须的物资,来补充山上的给养,也可以顺便丰富一下山里居民的业余生活,不会总是整天吃了睡,睡了吃的,过的完全没有质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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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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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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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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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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