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是觉得悲哀。斯特兰,就是宗教扭曲下的终端产物,被荼毒之深,让我惊骇。
斯特兰浑浊的老眼,突然清亮起来,皱纹上的虔诚与悲伤,瞬间荡然无存。仿佛这一秒,斯特兰不再是拥有怜悯之心的虔诚教徒。我从他的瞳孔中,看见了绝望的神色,犹如心脏被攫紧拉扯的无望。
他对我说:“文风,我死后,请把我埋在教堂后面的墓地里……”
我在思考他莫名的话语时,斯特兰从衣服里拿出一把枪,对着他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他说,我的时间到了。
突如其来的一幕,以及他最后一抹笑容,我僵硬失神的没反应过来。枪声很响,在教堂空荡的回响。神父,毫无预兆的倒在血泊里。达摩克利斯之剑是何时悬在斯特兰头顶上的,这是属于他作为虔诚教徒的“末日审判”吗?神将示其全能,苏美尔语词根的统治者加百利,你们这些眷顾人类的天使们在哪里?天使的白色羽翼没有落在斯特兰身上,反而是一把利刃插进了他的天灵盖,夺去了斯特兰的生命。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虔诚神父自杀的理由是什么?“我的时间到了”又是什么意思?除去旦夕祸福,难道人活着还有时间限定吗?
我不明白,回想着刚才所发生的一幕,一头雾水。这就是教徒的下场吗?斯特兰,你到底在想什么,难道是污鬼附在你身上了?
血溅在了钢琴的黑白键上,让我感到很压抑。
我抱起斯特兰神父,看着他苍白的脸庞,涣散的瞳孔,脑子里回旋着他说的那一句“时间到了”。墓地旁,我看到一个斯嘉丽之墓旁,有一个无字墓碑和一个让我震惊的碑文,墓碑上面写着,时间到了……
一个墓碑上为什么要写上这些字,土下埋的是什么人?为什么斯特兰的那一句话跟墓碑上的如此吻合,难道他是按照这碑上说的?头皮一阵发麻,我困惑的像是掉入了大西洋的深海,完全理不出头绪来。必然不是巧合,我无故的接触到了一个谜,也接触到了一些谜一样的人。斯特兰神父给我打了一个谜语,混乱了我的思绪。琇書蛧
我把神父埋在“时间到了”墓碑旁,埋在教堂钟声的方向,让他聆听那响起的信仰。雨蒙蒙而下,打湿了我的烟。我回到教堂坐了一小时,没有祈祷,只是抽着烟,漠漠看着耶稣像。
我想,上帝在我背后凝视,凝视我给他的最后一抹尊敬。可怜的斯特兰,把时光奉献给了宗教。对于上帝的观点,我就用爱因斯坦的言论。“上帝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人类软弱和胆怯的产物,圣经是一系列光辉事迹的集合,但仍然是极为天真幼稚的原始传说。不管多么狡猾精明的解释都没法让我改变这一看法。”
隐隐的,我似乎明白了,这座城市隐藏着一个看不见的谜底。
达·芬奇拒绝从宗教出发的一切独断的臆想,而只从科学的实证和理性的思考中去追求真实的知识。我也将如此,去探索“时间到了”的真理。当然,我不会成为雷蒙·钱德勒笔下的菲利普·马罗那样,我将是我自己。赋予我的第二次生命,是有一定意义的,我捕捉到了意义的方向。
一阵风吹进来,他的脚步声被周围的静谧衬托的很大。他的声线先至,却没有批判的口音。“谁让你在这神圣的环境下抽烟的?”
这个时候,我的思绪臆想得很远,我沉沉的吐了一口,我问他。“不能在祷告时抽烟吗?”
“不能。”声音漂渺得好像远在千里,却有着近在咫尺的威严。
然后问。“我不能在抽烟时祷告吗?”
“能。”
一开始没意识到自己的狡黠,后面才意识到两个问题的一致性。“那还有什么区别吗?”
没有出声,脚步声在我耳畔落下,他走到我旁边坐了下来。我看着他英俊的面容,想起了在酒吧门口一辆红色野马的惊鸿一瞥。他看起来,并不像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我试探性的问他:“要来一支烟吗?”他毫不犹豫的接过烟点上,猛吸着,然后跟我说谢谢。看来,他是一个伪信徒。
教堂迷离的光线和灯火,使得这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漫漶。
我看着他高挺的鼻梁,精致的棱角问。“你把那个女孩怎么了?”
他回答我。“她死了。”
先奸后杀?这家伙还是深度型病患者,在那一刻我是这么认为的。“你的癖好挺变态。”
她说:“她很满足,但不是我杀的。”
“哦?那是谁?”
他侧过来看着我,深邃的瞳孔里是一个庞大的银河系,充斥着迷惘与未知。他告诉我,时间到了……而我,就在他说完的那一刻,陷入深沉的宗教世界里,看到的是一片的虚无。
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你。“时间到了”藏着一个呼之欲出的谜底,但却隔着一层迷雾。
他似乎察觉到什么了,问我。“神父呢,怎么没见到他?”
我回答他。“我把他埋了。”
“你杀了他?”
“不,时间到了!”没有丝毫的遮掩和谎言,我给了他同样的答案,但他似乎没有感到任何的惊讶之色。
“《百年孤独》中,有一段关于一种失眠症的描述,这种失眠严重的会导致失忆。简直是匪夷所思的。每况愈下的夜里,我像是得了这种失眠症一样,但我并没有失忆。”
“我们沮丧于孤独的无人理解,又沉醉于自我的感受。但失眠的源头是什么?”
他似乎产生了畏惧,畏惧的源头来自他的语言。“时间到了……我已经亲眼看着好几个人,同样的言语,同样的方式死去。所以,我觉得这座城市有问题。”他吐了一口烟,又吸进去,忧心忡忡。“你叫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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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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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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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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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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