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够奇怪的,那个小孩的手,为什么忽然变成了一个大人的手呢?”
包小天忍不住问道。
“如果只是长出大人的手,还没那么可怕,可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就更可怕了——
老财主看到自己儿子的手,忽然变成了一个大人的手,又惊又怕,连忙请了很多名医,给儿子看病,吃了不少药。
还请了和尚道士,来驱魔辟邪,但一点效果也没有。
有一天夜里,等那个孩子睡着,老财主和小妾坐在床边,看着儿子的那双手。
忽然,老财主发觉,孩子的那双手,好像和他的手很像,他连忙比较了一下,这才发现,不但形状大小,完全一样,连手上的指纹和掌纹,都一模一样!
简直和他那双手,是一个模子刻成来似的。
这是怎么回事?
没过两天,老财主就死了,而且死的很奇怪——死的时候,老财主手上的掌纹和指纹,全都消失了。
双手的皮肤上,没有了任何纹路,非常光滑。
老财主死后,那个孩子的手,好像又变了,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手。
没过多久,老财主的弟弟也死了,死的时候,和老财主一样,手上的掌纹和指纹,也全都消失了,手上的皮肤变得很光滑。
老财主家里的人这才明白——这个孩子的手,变成谁的手,谁就会死。
于是,他们就把这母子俩都杀了,然后把尸体埋在了这个院子里。
但奇怪的是,没过几天,杀母子俩的人,都一个个死去,而且死的时候,手纹和掌纹也都完全消失。
虽然那个孩子被杀了,但老财主家的人,却开始一直不断地死。
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死了十多口。
其他没死的人,全都搬到了外地,没人敢在这个宅子里继续住了。
只有那个被阉了的长工,一个人住在宅子里。
据说,过了几年后,长工扒开了母子俩的坟,那个孩子的尸体,虽然已经变成了白骨,但那双手,却好像活人的的手,不但皮肉完好,而且还会动。
于是,那个长工,就砍掉了孩子的那双手,并带着那双手走了。
所以我才说,现在那个院子不只是闹鬼,如果在那个院子里住的时间长了,手上的掌纹和指纹,就会消失,然后人就会死掉了。
所以,你们可千万不要租那个院子。”
“可那一家三口,不是住的好好的吗?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
芳芳问。
老头忽然诡异地笑了一下:
“那一家三口,可不是平常人,你没注意到吗?他们一家三口,平时都带着手套,没人看到过他们的手!”
大家又是一愣。
就听老头接着说:“其实,那一家三口,是两年多之前才搬进来的。
在他们之前,有一对母女,在那个院子里住,后来也突然死了。
她们死的时候,我还特别去看了,我看到那母女俩的手,没有一点指纹和掌纹了。
从那之后,大概有二十多年,都没人敢住那个院子,可就在两年多之前,这一家三口,突然住进了那个院子里。
那一家三口,和谁也不来往,而且经常一走就是一两个月,也不知道是干什么去了。
而且大家也都注意到,他们的手上,老是戴着手套,即使大热天,也不例外。
所以啊,我才说,那个院子可不只是闹鬼,比闹鬼可怕多了。
这么多院子呢,你们想租哪个都可以,可就是别租那个院子。”
“老爷子,你见过这个老太太吗?”
包小天说着,掏出那那个老太太的照片,递给了老头。
老头看了看,摇摇头说:
“不认识,没见过这个老太太。”
“可前几天,她就住在对面这个院子里,我还来过这个院子。”
老头倒也没太吃惊,只是叹了口气说:
“这老太太恐怕是个养‘阴蜂’的。”
“什么是‘阴蜂’?”
阿香连忙问。
“‘阴蜂’就是阴气很重的蜜蜂,一般的蜜蜂,会采集花蜜。
但这种‘阴蜂’,专门采集阴气。
一般的养蜂人,都会找花比较多的地方放蜜蜂,而养‘阴蜂’的人,是专门找阴气比较强的地方放那种‘阴蜂’,这个宅子的阴气很强,肯定会吸引一些养‘阴蜂’的人。
这些人都神神秘秘,鬼鬼祟祟的,所以我没见过这个老太太,也很正常。”
……
已经是凌晨时分了,郑鹏睡的正香。
“郑鹏,你听,什么声音?”
芳芳轻轻把他推醒。
郑鹏揉着惺忪的睡眼,在黑暗中,仔细听了一下——
果然,从外间屋里,忽然传来一种‘砰砰砰’的声音,有人在敲什么,而且敲起来很有节奏。
“这种节奏,是唱戏时,鼓点的节奏,是有人在外面敲桌上的那个铜盘!”
芳芳说。
郑鹏一翻身坐了起来,因为没开灯,什么也看不见,他用手在床头摸了一下,摸到了一根棍子。
“我们睡觉时,把门窗都从里面锁的结结实实的,谁能溜进来?
雪莉,你去看看……”
在黑暗中,那只猫一下子蹿到了外间屋,然后喵喵地叫了两声。
芳芳这才连忙打开灯,两个人冲到外间屋,两人顿时愣住了——
只见那几片像是手一样的叶子,正在拍打着铜盆。
郑鹏连忙把那几片叶子收起来,放到了箱子里,然后把箱子锁上。
中午时分,一条小巷子里。
一户人家的门前,有两个道士在做法事,门口插着白幡。
只见两个道士的手里,拿着桃木剑和朱砂笔,有一些人围着看。
“一定是人死的很奇怪,要不然,也不会请道士来做法事,走,过去看看。”
郑鹏说。
“刘二昨天还好好的呢,怎么说死就死了呢?到底是怎么死的?”ωωω.χΙυΜЬ.Cǒm
“我听说死的很怪,这不是,请了道士来驱邪了吗?”
“死的很怪,怎么个怪法?到底是怎么死的?”
“是自己把自己掐死的!”
“什么?自己把自己掐死的?我还真没听说过这种死法。”
“是够怪的,他自己的手,掐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掐的脸色都变黑了。
家里人想把两支手,从脖子上拿开,但尸体都僵硬了,姿势也固定了,手一直掐在自己的脖子上放不下来。
请来的这两个道士,也没办法把刘二的双手从脖子上扒开。
家人觉得如果这样下葬的话,很不吉利……”
围观的人悄悄议论着。
“鹏哥,我还真没听说自己把自己掐死的,这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被鬼魂附体了?”
楠楠低声问郑鹏。
“被厉鬼附体后,会有各种死法,例如跳崖,跳井,上吊,跳河等,但我也没听过自己把自己掐死的,走,进去看看。”
郑鹏说着,就往里面走。
“小伙子,你们是来吊唁的亲戚吗?”
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问,他好像是帮着操办丧事的。
“不是,可是我能让死者掐在脖子上的手,放回去。”
“哦?你说的是真的?”
那个中年男人有点不太相信,又打量了一下郑鹏。
“当然是真的。”
“好,你等下,我还要和死者家属商量一下。”
不大一会,那个男人就又出来了。
“家属同意让你试试,请进吧,小伙子。”
郑鹏他们几个来到了灵堂里。
只见在灵床上,躺着一具尸体,看起来也就四十岁出头。
只见那具尸体眼睛大睁着,张着嘴,舌头还吐了出来,脸色发黑,他用自己的双手,紧紧掐在脖子上,果然是自己把自己掐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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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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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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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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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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