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那个自称棺材铺老板的人,偷偷在郑喷身上贴了符。
这张符一被揭掉,郑鹏浑身上下,顿时有了劲。
他冲过去救秦蓝蓝。
见郑鹏冲过来,抬纸铡刀的两个人,惊叫一声,扔下纸铡刀,赶紧往后退了几步。
其他两个穿着丧服的人,也吓得连连后退,他们好像很怕郑鹏似的。
郑鹏看了看秦蓝蓝的身后,发现秦蓝蓝的后面,也被贴了一个符,郑鹏连忙帮她把符揭下来。
秦蓝蓝这才站起身来,抱住郑鹏,放声痛哭起来。
这时,申志彻底气疯了,他掏出手枪,刚要射击,但又蹿出两只黄鼠狼,向他扑过去,他身边的两个手下,挡在他前面。
两个手下,都被黄鼠狼狠狠咬了一口,发出凄厉的惨叫。
“快逃,过会还会来更多的黄鼠狼……会把咱们咬死在这里……”
申志的一个手下大声地喊道。
果然,就听在山洞的深处,发出阵阵嚎叫,那就是黄鼠狼的叫声。
听手下这么一说,申志吓得连滚带爬,往洞外跑去。
芳芳的身后也贴着一张符咒,揭下来之后,也恢复了正常。
这时,七八只黄鼠狼向他们走了过来,郑鹏、秦蓝蓝和芳芳,顿时都紧张起来,郑鹏把手伸向腰间的匕首。
忽然,就见那七八只黄鼠狼,前腿跪在郑鹏面前,叫了几声,然后往山洞深处走去。
“看来这些黄鼠狼是保护你的,如果不是这些黄鼠狼,刚才申志就对你开枪了。”
秦蓝蓝依偎在郑鹏身边说。
“我也感到奇怪,不知道这些黄鼠狼为什么会救我。
而且刚才那几只黄鼠狼,好像是在给我磕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刚才那个冒充棺材铺老板的人,趁我们不注意,在我们三个人的身上,都贴了这种一张符咒。
这应该就是你们敖因家族的‘傀儡符’,在夜里,给人贴上这种‘傀儡符’之后,就能控制人了。”
“是的,这是我们的符咒,但只有我们的族长,才有这种’傀儡符’。
据说在一千多年前,我们敖因家的一个祖辈,很擅长演皮影戏。
一般的皮影,是牛皮做的,但我们那个先辈用的皮影,却是用人皮做的。
而且他只在夜里演皮影戏,演一会后,就能招来鬼魂,在灯光下,皮影就开始自己动了,看起来很诡异。
但人就是这样,越是害怕的东西,就越想看,所以这种‘鬼影戏’,在当时很受欢迎,很多达官贵人,都拿出重金,请他去演。
那个先辈,除了会演这种诡异的‘鬼影戏’外,还发明了‘傀儡符’,把这种‘傀儡符’,贴在人身上,就能控制人的一举一动。”
“你的意思是说,刚才我们身上贴的符,就是用人皮做的?这我倒不知道。”
郑鹏吃了一惊。
秦蓝蓝点点头。
郑鹏连忙从地上捡起那三张符,仔细地看了看,果然,那三张符摸起来,不是布,也不是纸,而是皮,而且皮上的毛孔很细,确实很像是人皮。
郑鹏连忙把那三张符,放进了兜里。
等他们从洞里出来时,申志一伙,早就不见了踪影。
“这一劫,秦蓝蓝总算是躲过去了,你们可以回城里了”。
忽然,从三个人的身后,传过来一个声音。
三个人吃了一惊,郑鹏连忙用手电照过去,当手电照在那个人脸上时,只见那个人的双眼,是黑黑的两个洞,看起来非常恐怖,这人正是那个“空眼瞎”。
当郑鹏再想细问他时,那个“空眼瞎”转身进了树林,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这个’鬼魅村’消失了,我还要找其他的‘鬼魅村’,咱们有机会以后再见。”
芳芳拱了拱手说。
“好的,你多保重,咱们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算是共同经历过生死了,也算是生死之交了。”
郑鹏有些感慨地说。
“芳芳,你有时间,到城里找我们玩,这是我的名片……咱们能在这里相遇,也算是一种缘分。”
“好的,我去城里,一定会去找你们,哈,是缘分,这次更是你们俩的缘分,我更多的是当电灯泡了,亲眼看到了你们生死相许,甜蜜凄美的爱情,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早上,小县城。
郑鹏刚一回城里的办公室,婷婷就连忙问:
“哎呀,鹏哥,这几天你去哪了?咱们这里出大事了!”
“出大事了?什么大事?”
“董总突然中风了,口歪眼斜,手脚发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现在在医院住着呢,公司的大小事务,都归杜红梅管了。
你说这算不算大事?”
“董浩山的身体很健康,怎么就突然中风了呢?走,去医院看看去。”
医院里。
董浩山轻轻推开病房的门,只见董浩山躺在病床上,有两个女护士在照看他。
董浩山看到郑鹏进来,好像很兴奋,呜呜地说着什么,但一句话也说不清楚,他脸涨的通红,旁边的仪器响起来。
“请你先出去吧,病人见到你,情绪很激动,这对他很危险。”
一个护士连忙对郑鹏说。
郑鹏只得往外走,可就在这时,就见躺在床上的董浩山,忽然坐了起来,用尽所有的力气,清晰的喊了一声:“救我!”
然后就晕了过去,医生连忙闯进来抢救。
杜红梅的办公室。
“你舅舅这病很突然,我觉得这其中有蹊跷。”
杜红梅点点头:
“我舅舅生病前,参加过一个葬礼,葬礼回来后,就马上中风了,他这几天没喝酒,作息也很正常,我也觉得很奇怪。
更奇怪的是,他现在白天是瘫痪的,但一到夜里,却能站起来梦游。
医生也没办法解释这是怎么回事。”
“哦?还有这种怪事?参加了一个葬礼?什么样的葬礼?”
“是申家的葬礼。我舅舅是这个小城的首富,而申家,却是省里的首富。“
”申家?那申志你认识吗?”
“当然认识啊,他是申家的二少爷,申志还有一个哥哥,叫申成,虽然只有三十多岁,但很有能力,申家的生意,主要是申成在打理,他和我舅舅算是忘年交。
这次的葬礼,是他父亲的葬礼。我舅舅去之前,本来想带你过去,结果你不在,他只好自己去了。
你认识申志?”
“……哦,见过几次,不太熟……”
“你这几天去哪了?觉得你神神秘秘的,你究竟去干么了?”
“也没干么,就是去山里,见了个熟人……关于申家葬礼的事情,你能多告诉我一点情况吗?”
“嗯,申家这个老爷子,其实也挺奇怪的,他很信佛,在死之前,就常年住在一个寺庙里,并且临死留下遗言,要把他‘缸葬’。
就是死了之后,把他的尸体,装进一个缸里,然后埋起来。而且就葬在了那个寺庙里。
我还听别人说,申成请去参加葬礼的人,不超过五个,我舅舅回来后,脸色发白,好像很害怕似的。
我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睡一觉就好了,结果一觉醒来,就中风了,而且还是这么奇怪的‘中风’,我总觉得,他的中风,就和申家的那个葬礼有关。”
“‘缸葬’?确实挺特别的,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这个葬礼确实很有蹊跷,等夜里,咱们一起去看看?”
“好,那个寺庙就在城西,我舅舅还给那个寺庙捐过好几次款。
寺庙不大,就七八个和尚,我舅舅被鬼缠那段时间,他也请过那几个和尚来驱鬼,但都没什么用,还是你把那个小鬼赶走了。琇書蛧
但从那之后,我就和寺里的几个和尚很熟了,咱们夜里去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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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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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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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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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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