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没有直接回答秦蓝蓝的问题,而是忽然说了句:“你觉得一般人能找到这个村庄吗?”
秦蓝蓝一愣,不知道芳芳这句话什么意思。
“这么大一个村庄,谁都能找到吧,除非是瞎子看不到。”
芳芳却摇摇头:
“不,凡是能找到这个黄泉村的人,都是体质极阴之人,如果不是这样的体质,就找不到这个村庄。
因为这个村庄,不是一般的村庄,这里的人,也不是一般的人。”
郑鹏也吃了一惊,连忙问:
“你的意思是说,这是一个‘鬼魅村’?”
芳芳点点头:“对,这就是一个鬼魅村,这种村子,在大山的深处才有,并没有固定的位置,如果我们离开这里,等再回来找时,也许就找不到了。
我花了五年时间,在大山里找这种鬼魅村,这是我找到的第三个鬼魅村了。”
秦蓝蓝听得头皮一阵阵发麻。
“我听我爷爷说过鬼魅村,他说在一千多年前,一个将军造反,被打败后,带着几万人,逃进了这座大山里,但最后还是被消灭了,那几万人,都死在了大山深处。
从那之后,在大山深处,就渐渐出现了鬼魅村。
有人在大山里,遇到过这种鬼魅村,但当他再回去找那个鬼魅村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难道村里的人,都是小鬼?可他们的身体,却看得见,摸得着,吃穿住用,也都和人没什么区别啊?”
秦蓝蓝仍然很不解地问。
“你们跟我来。”
芳芳说着,带着郑鹏和秦蓝蓝从院子里出来,进了村东一个山洞里。
山洞里又潮又湿,还有一种难闻的臭味。
芳芳拿着手电,走在最前面,走了一会,只见前面有几个人靠坐在那里,可等他们走过去,看到那几个人的脸时,郑鹏和秦蓝蓝都感到脊背发凉。
原来那是几具干尸。
干尸的皮肤,就像是老树皮一样,又干又皱,脸上的五官,也全都皱在了一起,看起来非常恐怖。
“这里怎么这么多干尸?”
秦蓝蓝问。
“这些鬼魅村里的鬼魂,会到处游荡,一旦找到合适的人,就会附体在那人的身上,把那人的身体,劫持到这个鬼魅村里,这叫‘鬼偷人’。
在大山周围的村庄里,经常有人无缘无故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些神秘失踪的人,很多就是被鬼偷走了。
我的哥哥,就是这样失踪的。
我父母死的早,和哥哥相依为命,哥哥告诉我,我其实不是他的亲妹妹,是父母捡来的孩子,但他对我比亲妹妹还亲。
但在五年前,我哥哥突然不见了。
在一个山洞里,我看到了一个干尸,那个干尸的脖子上,带着一块玉石,那是我哥哥的玉石。
而那个干尸,就是我哥哥,他的身体,就是被鬼魅村的鬼魂偷走了,而且被鬼魂用成了干尸。
咱们在这个村里见到的人,其实都是被鬼偷来的人,他们身上的魂魄,已经不是他们本人了,而是鬼魂的了。
这些鬼魂,就这样,利用偷来的身体,假装过着平常人的生活。”
郑鹏和秦蓝蓝,都惊的目瞪口呆。
“如果真像你说的这样,那这些鬼,是不是也会偷走我们的身体?我们是不是也会成为这样的干尸?”
秦蓝蓝惊恐地问。
芳芳摇摇头:“这倒不会,我刚才说了,我们的身体,都是极阴之体,这些鬼魂,无法附在我们身上。
而且只有我们这样的体质,才能遇到这种‘鬼魅村’。
这些‘鬼魅村’的人,也愿意和我们接触,他们想通过和我们接触,对人多了解一点。”
“那你怎么知道我是养小鬼的?”
秦蓝蓝不解地问。
“因为你的手腕上,刺着一个敖因的图案。
敖因是《山海经》里记载的怪物,它的舌头很长,经常袭击单独的旅客,还喜欢用利爪抓破人头,吃人的脑髓。
敖因家族的人,手腕上都会刺这种敖因的图案。
而你们敖因家的人,大多擅长养小鬼,所以我猜你是敖因家的人,还可能养小鬼。
但这里的鬼魂,可不是你们养的那种,这里的鬼是‘野鬼’,凶狠狡诈,很难对付,而你们养的那些小鬼,总是傻傻笨笨的。”
“芳芳,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知道这么多?”
秦蓝蓝问。
“你放心,我不是你们的敌人,我努力了解这些,只是想为我哥哥报仇。把这些害人的‘鬼魅村’全部消灭。
哥哥是我在这个世上,最亲最近的人了,他死的这么惨,这么恐怖,我一定要替他报仇,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调查,想搞清楚这些‘鬼魅村’,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村子里怎么这么多侏儒呢?我看这些干尸里,好像也有侏儒。”
郑鹏指着这些干尸问。
“唉,说出来很可恶,这种‘鬼魅村’里的野鬼,更喜欢偷孩子,因为孩子更容易偷,他们在孩子的身体上,也会觉得更舒服些。
这些孩子的身体,被这些野鬼偷过来之后,就不再长了,会一直是这种小孩的样子,于是就成了长不高的侏儒。”
“芳芳,你胆子可真够大的,虽然我是养小鬼的,但到了这种‘鬼魅村’,还是觉得头皮发麻,你一个人竟然敢闯这种鬼魅村,我从心底佩服。
那个阿宽,既然也是个野鬼,你说他会不会在饭菜里放毒,把我们毒死呢?听你这么一说,我都不敢吃饭、喝水了。”
秦蓝蓝担心地问。
“不会的,我们这种极阴体质的人,魂魄也和一般人不一样,是‘如狼似虎的魂魄’。
我们一旦死在这里,也会变成孤魂野鬼,就成了他们的同类了,到那时,就会搅的他们不得安宁,他们想甩都甩不掉了。
所以他们绝对不想我们死在这里,不但不会害我们,还会保护我们,让我们平安离开。”
“听芳芳这么说,我好像明白那个瞎子、为什让你躲在这里了,敖因家族的人,如果想杀你,也是要利用你们养的那些小鬼。
就像芳芳说的,那些小鬼,和这些野鬼相比,在很多方面,还是差很远,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
所以,我们躲到这里后,有这些野鬼的保护,你们敖因家养的小鬼,就有了克星。”
郑鹏分析着。
“嗯,你说的有道理,还真是如此,我们敖因家人的,之所以让人恐惧,就是因为会养小鬼。
这真算是‘以鬼制鬼’了。”
“今天白天,我也看出来了,确实有人想害你,其中那两个戴着面具唱戏的,就不是这里的‘野鬼’。
这里的野鬼发现后,就用一阵风,把那两个刮了起来,让你们有所防备。
所以,这里的野鬼,确实已经在保护你们了,因为它们最担心你俩死在这里。”
“唉,原来是这样,真想不到,不过也幸亏是郑鹏救我,要不然,我可能还是难逃一死,对了,郑鹏,你手臂上的伤口没事吧?”
“没什么事,一点皮外伤,我们还是多加小心,敖因家族的人,不会善罢甘休的。”
“这些‘鬼魅村’里的野鬼,害的人实在不少,这两天夜里,我都仔细在附近的山洞看了看,其他两个山洞里,还有这种干尸,唉,这一个个的,都是些无辜的生命。
我在这方圆几百里的大山里,找这种‘鬼魅村’时,也不是毫无目的的找,我是先找这种有干尸的山洞,在干尸山洞的附近,往往就能找到这种‘鬼魅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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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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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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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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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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