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雪终日里在羌族的部落里迟迟得不到拓跋勇的下落,呆的时间久了竟也感到乏味了。于是今天就打算出去走走,没成想刚出来就碰到了一个头戴毡帽,脸蛋通红的小娃娃。
那孩子被乳母领着,迈着小碎步子,现在正好奇地盯着烟雪。
“原来是三夫人!给三夫人行礼。回夫人的话这是我们的小公子,因为今天天气好,特带他出来玩耍。”
“小公子?他就是首领正室余氏的儿子?”
乳母点点头。
怪不得看着小孩儿的眉眼间好似在哪里见过,烟雪没怎么见到过这么小的孩子,便蹲了下来,想和这孩子亲近亲近,这孩子也不怕生,虽说是第一次见烟雪,但他望着烟雪衣着十分精美,便抓着烟雪的衣袖不松手了。
“小公子,快松开手!别把三夫人的衣服拽坏了!”那乳母知道烟雪在羌族现在最受宠,生怕得罪了她,于是赶紧伸手想要拿开小孩的手。
“不打紧!”烟雪笑盈盈地看着这个小公子,“也就这就是一见如故!小公子,让姨娘陪你玩,好不好?”烟雪见这孩子和自己颇为亲近,便更加喜欢他了,此刻居然来了兴致想要逗逗这小孩,那小孩一听有人要陪他玩,马上手舞足蹈起来。
烟雪正陪着那小孩玩得尽兴,突然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孩子小不懂规矩,你身为乳母也不懂规矩吗?”
烟雪转过身一看,原来走过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小公子的亲生母亲余氏。余氏是羌族首领的正室,烟雪见了行礼是免不了的了,她微微屈膝示意,那余氏也没有为难烟雪,也默默地点了点头。
自打当了羌族首领的妾室以来,烟雪终日里陪着首领身旁,他的几位夫人并不经常见,这位正室也是因机缘巧合在花园中瞥见过一次,但那次也没有打招呼。这次余氏就站在自己面前,烟雪终于可以好好看看这余氏长得到底是什么样了。
只见她丹凤眼,目光含情,樱桃口,虽称不上美,但也算得上是一位标志的古典佳人了。
“这大冷天的,劳烦妹妹陪着小儿在这里瞎胡闹了!没有冻着妹妹吧!”余氏对烟雪早就耳闻,见她出落不凡便已猜测她的出身定比一般人高贵,便十分客气。
烟雪见她以礼相待,自己也就笑脸相迎,”哪里的话!也是看小公子长得实在是太可爱了,自己又没有什么事情做,便与他玩耍起来。“wWW.ΧìǔΜЬ.CǒΜ
余氏笑笑,“看来妹妹很喜欢我群儿,这也是我群儿的荣幸啊!自妹妹嫁给当家的这么久,还不知妹妹来自何方呢?”
原来她的儿子叫群儿,“卓尔不群”的确是个好名字,烟雪越看这个群儿越是喜欢,看着他脑海中又浮现出临雪国君同自己讲的那番话,如果扶持他继位,那羌族就是我的了!
烟雪正想得出神,并没有听到余氏的问话。
余氏见烟雪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群儿,以为她是真的喜欢群儿,便说,“这天寒地冻的,我们一直站在这里也不好,如果妹妹不嫌弃,可以到我那里去坐一坐,我顺便叫下人烫一壶酒,好暖暖身子。”
“哦……好!”烟雪答应着,便跟着余氏来到了她的住处。
一回到熟悉的院子里,群儿便又撒欢了,一会儿东跑跑,一会儿西跑跑,那乳母一直跟随左右累得够呛。余氏看到这个场面忍不住笑了,“这混小子,就是调皮!连当家的制服不了他!我看也就遇到了妹妹你他才稍作安静些!”
烟雪见群儿奔跑的可爱模样,也忍俊不禁,“小公子如此聪明伶俐,姐姐可是真有福气啊!”
一听到这话,余氏脸上的笑意却突然消失了,默默地叹了口气。
烟雪见状顿生疑惑,这好端端的怎么叹起气来了,莫不是里面还有什么隐情自己不知道?烟雪刚想着要如何去问呢,余氏倒是主动开口了,“这还未必呢!妹妹,我们进去说吧!屋外冷!”
“嗯。”烟雪的目光从群儿身上移开,跟随余氏进了内堂。
一进屋,余氏便命下面的人准备烫好的酒菜,这酒一上来,余氏便将自己的眼前的杯子斟满,一饮而尽。烟雪头一次看到请客人来,主人不管客人,自顾自喝起来的,看来这余氏心中一定有事。
“姐姐,你这是?”烟雪见她一杯接一杯,生怕她喝醉了,忙伸手阻拦。
谁知余氏两杯酒下肚,眼泪竟也流了出来,哭着说,“旁人都说我有福气,说我生了小公子,母凭子贵,以后就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可谁又能知道我这几年过得是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啊!”
“不会吧?”烟雪听余氏这样说,心中更加不惑,余氏身为正室又为羌族首领诞下麟儿,怎么会过她口中所说的那种日子,恐怕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吧!
“妹妹,我知道我突然和你说这些话会有些唐突,你嫁进来的晚,所以一些事情你并不知道。如果没有群儿这孩子,恐怕我的正室之位早就被被人夺走了!”说到这里,余氏目露凶光,摆出好像要与人拼个鱼死网破的样子。
“夺走你的位置?莫非姐姐说的这个人是二太太?”烟雪问道。
“没错!就是这个小贱人!她成天里算计如何害我,在当家的面前诽谤我!我怀群儿的时候,她几次三番想要弄掉我的孩子,这些我都清楚得很!无奈当家的当时被她的美色蛊惑,不信我,我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余氏口中提到的羌族首领的二夫人是胭音,长得的确颇有姿色,身材曼妙,但凡男人见了都会想入非非,她是从落败的部落掳过来的。听说她在做羌族首领二夫人之前,曾作为和亲的对象转赠过好几个部落,服侍过好几个部落首领。
“所幸姐姐已经将群儿生下来了,为何还要说你过得是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呢?”烟雪觉得余氏有了群儿便已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不知她又在愁苦什么。
“妹妹,你是不知道啊!那个贱人在你嫁给当家的之前也怀孕了!本来当家的宠她就比宠我多,眼下她也怀了当家的骨肉,你说我能不忧心吗?”
烟雪本来以为羌族首领就群儿一个儿子,现在听余氏这么一说原来他的二夫人也怀孕了。
“可是姐姐,群儿毕竟是嫡长子,这长幼尊卑不是说破就能破的,姐姐还是多虑了!”烟雪继续劝说,但余氏却苦笑道,“妹妹真是刚刚加进羌族不久啊,连我们羌族的规矩还不怎么知道呢!羌族和中原内陆可是不一样,我们这里是立幼不立长,论身份,那小贱人怀着的孩子比我群儿更加尊贵啊!”
"还有这样的事?"这立幼不立长烟雪还是第一次听说,她本来想着得到群儿就可以轻而易举掌握羌族大权的,如今看来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二夫人倒成了自己的阻碍。
“这位二夫人现居住在哪里?”
“谁知道这个小贱人被当家的安排在哪里住,她终日里不是和那个将领厮混,就是和这个将领打情骂俏,这样的女人真不知道当家的是如何看上的!”
烟雪心想,如果这位胭音果真如余氏口里说得那样,那她的确颇有手段,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四处调情却还能得到首领的宠爱,看来是位狠角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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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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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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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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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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