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电视剧中见过很多决绝的分手,却好像没有见过这么狗血的。
素素从诛仙台跳下去的时候,决绝地忘掉了这段情。紫萱和长卿说好要一起喝下忘川水,却又一起失言了。锦觅在婚礼之上给了旭凤一刀,并告诉他从未爱过。小枫选择永远离开,把这个孤独的世界留给李承鄞。司凤说,璇玑你是个没有心的人……
每个爱情故事里,都有憋屈的那个,好在他们大多有个好的结局,或者有一段美好的过去。
可是她出现在一个不属于她的爱情故事里,又要用一个什么样的立场去奢求一个美好的过去或者苦尽甘来的结局?
回到房间,林楚卿格外冷静,睡得竟然十分踏实。夜里,她不仅没有做什么噩梦,反而梦到了一片特别美的桃花林。
她默默微笑,看着那片桃林,真像白浅再次遇到夜华的桃林。
窗外,小鸟叽叽喳喳地叫着,朝阳穿过窗棂,溜进屋子,预示着新的一天就要开始了,
林楚卿缓缓睁开眼睛,兰兰坐在那十分豪华的脚踏上,靠着床沿打瞌睡。
这丫头昨天也累得狠了,一来一回地折腾,晚上还要守着她,想必也是一晚没怎么睡。
林楚卿小心翼翼起床,拿起衣服穿好之后又随意给自己扎了个马尾辫,之后便溜到门外。院子里清一色地换上了绿色植物,看着就是赏心悦目,空气也格外地好。
她突然很想知道大燕普通的百姓们,早上都吃些什么,便拿上自己的钱袋子和小画册出府了。
门口的侍卫自然不敢拦她,走走逛逛便来到玄武大街,此刻刚到辰时,这街上就已经人声鼎沸,早市已开始很久了。
林楚卿看到路边有不少卖早点的摊铺,看上去味道都很不错。她将一整条街逛下来,买了一块看上去很香的葱油饼,又买了一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最后在一家卖馄饨的摊位边坐了下来。m.χIùmЬ.CǒM
“老板,给我来一碗馄饨。”
“好嘞!姑娘您稍后。”
她今天这身打扮从头到脚都很接地气,身上那是一件贵重的首饰都没有,身上的衣服也都是随意拿的,完全看不出身份。
正想着能好好享受一个安安静静只属于自己的早餐,就听到身后传来人声。
“侧妃。”
林楚卿正想回头将这个不长眼的骂一顿,没看到她都穿成这样了吗?还叫侧妃,是脑子出问题了吗?
她还未转头,就看到那人坐在她身边,微笑着说:“没想到竟能在此处碰到侧……”
“嘘!”
林楚卿伸出食指搭在唇上,小声说道:“辛弃疾老师,小点声,不要叫我那个什么。”
辛弃疾眼睛完成一道漂亮的弧线,轻轻扬了扬嘴角,说道:“在下知道了。”
“还有,不要自称在下,我听着发怵。”
她随便用了个名字,竟然在这里遇见了同名同姓的人,不仅如此,这个人还跟乌拉楚卿认识。
如此奇妙的缘分,都让她有些想去拜拜菩萨了,实在是太巧了。
“辛弃疾老师,冒昧问一下,您的名字是哪三个字啊?”
辛弃疾在店家处讨了一碗水,伸出手指,蘸了水在桌上写了三个熟悉的字:辛弃疾。
林楚卿不仅抽了口凉气,还真的是一字不差,巧合得都有些过分了啊!
“不好意思啊,我失忆了,所以以前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辛弃疾失声笑了笑,眼神扫视四周,最后淡淡说道:“此处只有你我二人,那些假话便不用说了。”
啥玩意?
林楚卿有些懵了,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你我从未见过,又能丢失什么记忆?”
辛弃疾的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看上去并没有什么诡异奇怪和不怀好意。
尽管对方看上去满脸善意,林楚卿还是将凳子向后移了移,低声说道:“既然如此,你为何要说跟我见过?”
“我若不这么说,你岂不是要穿帮了?”
老板端来两碗馄饨,笑着说道:“两位客官慢用啊!”
林楚卿被馄饨的香味吸引,又默默地坐了回去,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帮我撒谎?对方可是战王,你可知欺骗亲王,该当何罪?”
辛弃疾吃了口馄饨,淡淡说道:“大燕律法,欺骗亲王诛三族。”
“诛三族诶,你不怕吗?”
林楚卿实在是有些忍不住了,也跟着吃了口馄饨。
辛弃疾顿住,盯着她说道:“我孤家寡人而已,有何好怕的?只是公主欺瞒自己的丈夫,您不怕吗?”
她怕不怕呢?当然还是怕的,只是现在的情况又不一样了,就算被发现了又怎么样?
“骗骗他而已,有什么关系!女人都是这样,嘴上一套,心里有是另一套,你还是好好担忧一下自己的未来吧!若是被发现了,我可保不了你。”
林楚卿完全没有从这个辛弃疾的脸上读出什么害怕,他似乎完全不在意自己生死一般,把一切都看得很淡。
“所以,你到底为什么要帮我啊?”
辛弃疾悠然地吃着馄饨,林楚卿这一刻突然好像见到了语文书上那个辛弃疾一般,这个人的胸襟开阔,满身豁达开朗,从外形到给人的感觉完全就是辛弃疾本疾。
“因为,‘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你说这首诗是我写的?”
林楚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本想说就是你写的啊,又觉得有些不妥,只好舔着老脸,厚着脸皮说道:“我乱说的名字,没想到他们还真找到了一个叫辛弃疾的……”
“你还说,我是你的老师,你曾在我家里看过许多精妙的兵书。”
辛弃疾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勺子,盯着林楚卿似乎想看透她的想法。
“是……只是我以前不小心看过,没想到他们一定要我说是从哪里见到的,于是……”
“于是,你所有的诗文和兵书,都变成了我的杰作?”
林楚卿用力地摇了摇头说道:“你可别误会,那些东西其实也不是我写的,真的是我在一些古书上看到过的。”
辛弃疾淡淡说道:“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确不应该是你写的,这些诗文的风格迥异,写法也相差许多,若都是你写的,那你便应该是个最少活了几百岁的老妖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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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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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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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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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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