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王爷每天都在精分>第44章 羽毛笔和罚抄
  林楚卿是边走边跳,外加哼歌唱调回到菊园的。

  此时此刻,她竟然觉得穿越生活美好了起来。

  身上的淤青都已经不见了,腿上的伤口也都结痂了,没有哪里痛了。

  “爽!”

  怀里还有一块可以自由出入的玉牌,不仅可以离开王府还可以离开京城!

  “哈哈哈!”

  兰兰跟在她身后,见她一会儿笑,一会儿自言自语,好像疯了一样。

  “公主,您没事吧?”

  林楚卿回身挽住她的胳膊说道:“没事,我现在快活着呢!”

  两人回到菊园,她就将那块墨玉所制的令牌拿了出来:“看,这是叶胤承给我的出门令牌,从此以后我就可以自由出入王府啦,还顺带可以自由出城。”

  兰兰似乎很不开心,反而还有些担忧:“公主,您不会是还想逃吧?”

  林楚卿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没有,没有~放心,我不逃。”

  她可不能告诉兰兰自己的计划,现在要做的就是按兵不动,每天该玩玩,该吃吃,让她们都放松警惕。

  林楚卿洗去浑身上下的沙子和木屑,接着倒床就睡,彻底没有了负担,这一觉睡得真好。

  第二日清早,她起床便叫兰兰弄快些,这样便早点出府玩。

  兰兰帮她洗漱之后,又帮她换药。

  林楚卿看着腿上的伤口已经结痂,眼看就要好了。

  可昨天晚上叶胤承不是说今早会来帮她换药吗?怎么今日根本就没有来?

  “骗子叶胤承,嘴上说要帮我换药,都是假的。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啊!”

  兰兰听着林楚卿的抱怨,笑着小声说道:“王爷一早是来瞧过公主的,只是公主那时候还未醒,王爷都未叫奴婢,进了屋子看了一眼便走了。”wWW.ΧìǔΜЬ.CǒΜ

  林楚卿想了想说:“他这得多早就起来啊,上朝这么早的吗?”

  “卯时就要入金殿,咱们云疆也是如此啊。”

  卯时可是五点啊,太早了。

  林楚卿叹了口气:“不能睡到自然醒,叶胤承也太惨了。”

  她换好药,就冲出院子,到安园给上官婉请安。

  拍了几句马屁,寒暄了几句之后,林楚卿就大摇大摆往大门处而去。

  两边的侍卫伸手拦她,见到玉牌之后只能乖乖退到一边。林楚卿得意地走出大门,大叫一声:“啊,这是自由的味道!”

  俗话说,乐极生悲。

  林楚卿觉得自己自己一定是穿越的时候出了什么大问题,不然不会这么倒霉。

  这人都到王府外面了,又被拦住。

  凌风笑嘻嘻地看着她说道:“侧妃,王爷吩咐,您得在家抄完诗集,再默完兵书才可以离开。”

  林楚卿恶狠狠地瞪着他,挥着自己的小拳头,无奈说道:“我就不能回来再写?”

  “不能。”凌风虽然今早再一次质疑了任务分配,却还是被派来跟着林楚卿,片刻不离的那种。

  “王爷说,您若是不写完,那玉牌就要收回。”

  林楚卿真的是被拿捏得死死的啊,根本就毫无还手之力。

  她屈服地笑着回了菊园,拿出纸笔开始默写《孙膑兵法》,又看到凌风给她送来的一本诗集,那么厚!

  “这本诗集怎么这么厚,我要求换一本!”

  凌风笑着说:“侧妃,这是王爷亲自挑选的,不能换。”

  林楚卿只能拿出毛笔开始慢慢写,软笔练字还行,用来抄写简直就是末日啊!

  “兰兰,拿炭笔来。”

  兵书可以捡重要的阵法默写就行,可这本诗集,那可是一个字都不能少。

  谁知道叶胤承会不会亲自检查?万一查出来她少写漏写,岂不是完蛋了。

  林楚卿用炭笔写了字还是不行,这炭笔用来打底还成,抄写的话笔迹不够深,还容易断。

  “不行,我得先做支笔!”

  她扔掉桌上的毛笔炭笔,“兰兰,去帮我弄几根鹅毛,要硬一点长一点的。凌风,你去帮我准备一大袋沙子。”

  两人都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林楚卿急得跺了跺脚说道:“快去啊!”

  待他们俩走后,她便开始指挥其他丫鬟在小厨房的灶台里生火。

  不一会儿,沙子来了。

  鹅毛也来了。

  林楚卿先将沙子倒进锅里加热,接着开始挑选鹅毛。

  兰兰也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鹅毛,根根都不错。她一共挑选了七根羽毛,然后将根部朝下,一起放进热沙子里面烘干。

  只见羽毛底部慢慢变透明,林楚卿将七根羽毛都取了出来,让它们自然晾干。

  接下来就该削笔尖了,她四处看了看,相中了凌风腰上挂着的匕首。

  “凌风,把你的匕首借我用用。”

  “侧妃,您……要匕首做什么?”

  凌风有些胆怯,这位侧妃与旁人都不相同,所作所为都太过怪异,架锅烧沙子也就算了,还弄了几根鹅毛在里面一起烧。

  “我把这些羽毛的根部切掉,马上就还你。”

  凌风满脸疑惑地取下腰上的匕首,交到林楚卿手中。

  做羽毛笔虽然看上去很简单,其实还是很有难度的。特别是削笔尖,一个不小心就会全部断掉。

  林楚卿小心翼翼地将鹅毛根部削成钢笔笔尖的模样,最后还要从中间将尖头切开一小截。

  划拉……鹅毛中间被狠狠切了一刀,废了!

  这双堪比残废的手,要了有何用?

  林楚卿再试一次,还是失败。

  屡试屡败!

  凌风算是看明白她要做什么了,见她屡试屡败,眼看这鹅毛只剩下最后三根了。

  “侧妃,卑职来帮你吧?”

  林楚卿想了想,这哥们是常年用刀之人啊,武功高强,一定可以控制力度。

  “你按照我刚才的样子削尖,再从中间切开那么一点点就行。”

  果然,凌风的手不仅好看,还很灵活。瞬间就将剩下的三根鹅毛削成林楚卿想要的样子。

  “哇,凌风,你好厉害!”

  她激动地拉住凌风的胳膊,剧烈地摇晃着。

  接下来,就可以正式开始抄书啦!

  羽毛笔虽然没有钢笔好用,比毛笔可好太多了。

  林楚卿写得很快,毕竟从小到大,这书就没有少抄,抄写速度还是可以的。

  不过就算是这样,她还是抄写了整整两个时辰才将那一本诗集抄完。吃完午饭之后,又开始默写兵书。

  她一边写一边诅咒叶胤承,越发坚定了要离开这座王府的决心。

  兵书写完时,天都快黑了。

  可就算是这样,林楚卿依旧决定要出府逛一逛。

  理由是,她都这么拼命了,再不出去好好逍遥一番,太对不起自己那可怜的小手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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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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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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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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