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于他,只是一个过客,
她于他,便是一生挚爱。
有一天,她可以披上洁白的婚纱,巧笑嫣然对他说:“我愿意。”ωωω.χΙυΜЬ.Cǒm
而她,只配做一个旁观者,观赏一场与自己无关的花开花落。
那天,南茉在咖啡店里听温晨曦说完了所有的往事。那个骄傲的不可一世的女孩,那个自毁一生去威胁所爱之人的女孩,在自己面前哭的稀里哗啦。
她说:“我爱了他十年啊,我不甘心。”
南茉听着她诉说一段段往事,心中没有一点妒意。。相反,她甚至能理解温晨曦,每个女孩总会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时间或早或晚。少年时那如同飞蛾扑火的感情,也许会是一辈子刻骨铭心的回忆。
年少轻狂,别来无恙。
“记住,我从来没有输给你,我只是输给了他。”温晨曦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她清楚她这句话意味着什么吗,“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但之前的事情,对不起。”
南茉略略惊诧,不曾想到温晨曦会主动道歉,但很快就笑开了:“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
温晨曦也露出这几天难得笑容,有些艰难地说:“其实……我觉得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南茉站起身,语调轻松:“那作为朋友,我送你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南茉完完全全地把自己下午和温晨曦的对话告诉了顾北安,眉目间满是自得,一脸求表情的神情,被男人捏了脸蛋儿。
她不服气地嘟着嘴:“我这可是化干戈为玉帛,你怎么都不夸我。”
顾北安可不这么认为,温晨曦的手段远比小丫头想象的厉害的多:“你以后还是少和她来往。”
南茉很不开心:“你干嘛总是把别人的想的那么坏。”
“不是别人太坏,而是你太傻。”
“……”手动再见。
温母听完事情的经过,勃然大怒。她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女儿,心里怨恨到手的鸭子就这么飞了。那可是顾北安啊,顾北安!只要和他搭上一点关系,温家的未来就不用愁了,偏偏女儿这么不争气!
温晨曦厌烦地听着温母絮絮叨叨的责备,终于忍不住厉声打断:“您说够了没有!”
温母眼睛瞪得堪比铜铃:“小曦,你怎么和妈妈说话呢。”
“妈,我说了我不是小孩子了,很多事情我都明白。感情上的事情是你情我愿,绝非强人所难。他若是喜欢我那是最好不过了,若是不喜欢,我也绝不会强求。”经历了双腿截肢的巨大痛苦和与南茉的长谈,她终于学会释怀,明白强求的感情是没有好结果的。是以,她非常反感温母的喋喋不休。
我能给你最后的爱,就是手放开。
“你!”温母已经被这个顽固不化的女儿给气得说不出话来,她不明白好好的女儿怎么和南茉聊天回来就变成这副样子,竟然开始忤逆自己。从小到大,温母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温晨曦每一件事情都是自己一手包办的,像今天这样违背自己的意愿还是头一次,一定是南茉那个小贱人给自己女儿灌了什么迷魂汤,把她迷得神魂颠倒。她越想越气不过,干脆不与温晨曦争辩,起身走了出去。
温晨曦望着自己的空荡荡的裤腿,如释重负地笑了。
南茉,这辈子,就算是替我,你也要狠狠地幸福下去!
道理我们都懂,
只是有时候故事太撩人,
情绪在做怂。
哪怕我今天说放手,明天醒来我还是好喜欢你。
南茉心满意足地在床上打了几个滚,不用再针锋相对的感觉真好,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敌人嘛。
顾北安笑着将人拉到怀里:“和解的感觉这么好?”
“那是,难不成顾大少是受虐狂,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和你作对?”
顾北安狠狠地咬在南茉的红唇上:“胆子大了?”
南茉笑得开怀,让顾北安恍惚忆起了四年前的安霖嘉,那如铃般的笑容就像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为疲惫的旅人送去珍贵的清凉。
霖嘉出车祸的那年,他真正地感受到了什么叫万念俱灰,那四年他过的浑浑噩噩,每天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拼命工作,借助工作来麻痹自己。他曾一度以为就要这样过完一辈子,所幸上天垂怜,让他在海边重逢南茉。他知道,这一生,不论她是南茉还是安霖嘉,不论她是嫁为人妇还是生儿育女,恨他也好爱他也罢,她都只能是顾太太!这一点,谁都无法改变!
“怎么了?”
顾北安回过神:“没事,起来收拾一下,晚上有个晚会,你陪我去。”
南茉没说话,她刚才分明在顾北安的眼中看到了另外一个女人的身影,不属于自己。她感到心慌,她不会忘记在两人关系最恶劣的时候,顾北安曾把自己当成安霖嘉,那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人。
她第一次发现,其实自己并不了解他。
至少没有自己所认为的那么了解。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宝宝,你要听话,有些事情现在我不方便告诉你,等到了时候,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你。”现在告诉小丫头她就是安霖嘉,并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就是现在说了,她也未必相信。
南茉其实是个骨子里特别执拗的女子:“现在不可以吗?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以后?”
顾北安采取缓兵之计:“我们先去参加晚会,回来再说好吗?”
晚会的地点订在金座私人会馆,只为上层人士服务。光有钱没名气,服务员是不会允许你进去的。这里的服务员通常只要一看车牌号大抵就知道车里做坐的是哪位了。上前拉开车门,带着白手套的手抵在上方,以防尊贵的客人不小心撞到脑袋。
在看到南茉的时候,侍者有片刻的愣神。会馆的幕后boss和顾少是朋友,顾少也算是会馆的常客,但想来都是独来独往,不像他们boss,换女人如同换衣服……但今天,他居然带着女伴一起出席晚会!但很快他又恢复正常,为两人指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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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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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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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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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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