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红尘惊梦>第四十七章 别生幽情
  笛声飞扬,镇定不堪一击,屋内两人瞬间被迷了心魄。

  秋陇欢自觉自己的定力已经算得上不错,可今日一听到这笛声,修筑在心上的那一道墙似乎在慢慢自我瓦解。秋陇欢一时陷入魔障。

  暗杀者比起秋陇欢,也好不到那里去,只不过他未曾听过林潇歌吹奏笛曲,想法也没有秋陇欢那般复杂,是以很快从笛声中挣扎出来。

  暗杀者清醒得快,林潇歌动手更快。

  就在两人在听到笛声陷入魔障的那一刻,林潇歌就飞身入屋内,突进暗杀者。恨情之所以能够作为武器,不单单是因为恨情之音可迷人心魄,更因为恨情之中藏着一把剑。伞中剑极其常见,笛中剑却是世间少有。

  行走江湖之中,刀光剑影在所难免。大多江湖侠士会选择刀剑防身,毕竟这些东西好练。极少有人选择乐器一类作为武器。

  天下兵器谱上,排行前十的武器共有四把为乐器类武器,却只有长笛恨情被用着。其他的三把武器,南凰琴被兰陵郑家收藏;千骨琵琶作为陪葬品埋在淮阳俞氏老祖宗的墓穴之中;摄魂鼓为赤水上官家所藏,后在楚荣大战中遗失,至今下落不明。

  恨情笛中藏剑,剑名曰负。负长一尺三寸,重四两,剑身由天山上开采的千年玄铁锻炼而成,锋利无比,剑柄隐在笛端。

  杀意裹着剑意迎面而来,暗杀者收住心神,向一侧翻滚,勉勉强强躲过了这致命一击。不过林潇歌那一身深厚的内力还是伤着了暗杀者。

  林潇歌眼光倏忽暗了几分,将负剑尖一转,对着暗杀者挥了出去。

  江湖流派极多,武功套路也是各有不同。有的喜欢花里胡哨,有的干脆利落。林潇歌所学的可以说是多种多样,逍遥林的逍遥剑意干脆利落,而汀芷楼的武学却是花里胡哨。

  林潇歌出手快准狠,一击不成,第二击就直接击中了暗杀者的胸腔,随即拔出。利刃穿胸,血溅三尺。温热的血挥洒到秋陇欢脸上、颈脖之上,而秋陇欢依旧被困在魔障之中。

  暗杀者的身躯向一旁倒去。他倒地的方向恰恰是秋陇欢所占的那一方。暗杀者倒下时,紧挨着秋陇欢。秋陇欢本在睡觉,衣衫带子几分松散,刚刚又经过打斗,此时加上暗杀者的身躯向下滑动,自身的重力拉扯着衣衫,宽松的衣衫再也不能遮住隐藏的肌肤,秋陇欢的衣衫向下滑落,露出了衣衫下的景色。

  隐藏在衣衫之下的肩胛暴露在林潇歌眼下。皎皎月色打在秋陇欢身上,为秋陇欢披上几分朦胧。绕是林潇歌少年时放纵不羁,混迹美人堆,瞧过不少美人美色,此时看得也有几分呆滞。

  秋陇欢在内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经历太阳暴晒,皮肤自然是白皙。锁骨连着右肩膀,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林潇歌眼皮子底下。

  几分怪异在林潇歌心底滋生。

  林潇歌喉结微动,将负还入恨情中,走上前替秋陇欢拉拢衣衫。秋陇欢处于魔障,只能等自己清醒过来,待会那些护卫上来看见秋陇欢衣冠不整的模样,怕是代城主威严会受损。

  秋陇欢的衣衫在靠近脖子处都有一枚纽扣,只是她睡觉时不喜脖子被束缚的感觉,都不曾扣上。xiumb.com

  恨情是用羊脂白玉雕刻而成,玉色上佳。林潇歌拿着恨情,系着秋陇欢的衣带。恨情为衬,更显得秋陇欢肌肤白皙,肤若凝脂,大概也不过如此了吧。

  秋靥辛也曾有这样的好肤色,只是数剑伤身,好好的肌肤上也有了疤痕。

  林潇歌看眼前之景,不由得想到秋靥辛,鼻息粗了几分,心上乱了几分,只想赶紧整理好秋陇欢的衣衫。

  就在将衣衫拉拢到颈脖处时,林潇歌发现秋陇欢的左锁骨有一处不大明显的伤痕,大小、形状、长度都与秋靥辛的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浅了几分。

  林潇歌心上的怪异更加强烈。

  可是秋靥辛是个女人,而他眼前的这个是名动天下的佳公子陆思邈,他的喉结如此明显……可是,万一是……林潇歌抬手摸了摸,想要确认真假。

  移花宫的易容术天下无双,可是易容终究是假的,成不了真。再精通,也总会留下破绽。纵使可以改变身高,外形,隐藏在衣衫之下的身躯特征终是无法改变。

  就在这时,秋陇欢从魔障中清醒过来,发现身前一片黑影,赶忙后退一步,刚好躲过了林潇歌抬起来的那只手。

  林潇歌比秋陇欢高上几分,秋陇欢只有抬头才看得清,“逍遥门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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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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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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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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