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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问鼎>第72章 殿试
  李威正想着把自己女儿嫁给这位状元郎。

  有人也猜出来他的心思,讨好地对李来亨说:“李公子,好好表现,我们大哥有个美貌如花的女儿,说不准可以做东床驸马呢。”

  李来亨年轻,精力旺盛,平日练兵,军务繁忙,儿女私情的事想得较少,现在一听美貌如花的描述,脑海里自然就冒出了美女的形象,不知不觉,血脉贲张。

  脸上一片红潮。

  美少年就是这样,又白又嫩,红润精神。

  恰在此时,有两个女人在屏风后窥视了这一景。李威的女儿到了思春的年龄,她听丫头说有个美少年是当朝状元郎,正在大厅回答面试。

  女儿一听,心里怦怦直跳。她躲在屏风之后一看,呆了。

  ======。

  李威主意已定,心想,继续面试吧,别急于说出女儿嫁给他的事,免得别人认为女儿嫁不出。

  他问第二个题。

  明朝未来治国的良方何在?

  哈,还有良方吗?

  李来亨说:“明王朝已无药可治!”他就此机会蛊惑众人,不以理服众难以控制几万人,所以,政变前得有些舆论准备。

  他扮演落第举人的目的就是为此。

  “如何说无药可治呢?”李威反问。

  “大明朝自朱元璋时期开始,励精图治的皇帝极少,大部分都是糊涂混蛋皇帝,自万历亲政以后,就注定大明一天维持一天了。太监把持朝政,大地主兼并土地,满族人发展壮大,加上自然灾害,大明的命运就可以看很清楚了,他必然走向灭亡。虽说崇祯皇帝也很努力,妄想成中兴之主,可是,他是个自负、愚蠢、狂妄、优柔寡断之人,所以,在他的治理之下,明朝会死得快。现在,纵观形势,明朝内忧外患,再怎么努力都是徒然,改朝换代的时机已经成熟。你们说,对不对?”李来亨停顿下来。

  “对,太对了。”众人都觉得有道理。

  这番论述,李威是第一次听到,其他的文臣武将也是第一次听到,耳目一新,惊叹不已。

  李威又问,你说明朝必亡,那会亡在谁人之手?这算是第三个题目了。

  李来亨说,这个事是没有悬念的,明朝必将亡在李自成之手!

  “李自成?”

  “李闯?”

  众人惊问。

  “对,必须是他,除他之外没第二个人!”

  李来亨斩钉切铁,再坚定不过了。

  这句话,在一些人心里产生了震撼。

  李威不高兴了。

  他说:“李自成自从去年商洛山突围出来,现在销声匿迹,死活都难料,大明怎么可能会亡在他的手里?这道题不及格。”

  李来亨哈哈一笑,说:“凡夫俗子都这样认为。看来,大人,你也不过尔尔呀,连这点浅显的道理都没看清?唉,可惜可惜。”

  什么,你不是说我是凡夫俗子吗?大胆,李威想,本来想用你一用,你这无礼之言,我就用你不得。他正想着,李来亨接着又说出了一番道理。

  他说,纵观各地农民军,胸怀大志者唯有李自成。军事上,张献忠、罗汝才、老回回都有实力,就是您李将军,也是有实力的,但是,从雄才大略上来讲,没有谁可以和李自成相比的。

  这句话,深深刺痛了李威。

  他阴沉着脸,不屑地说:“李自成无兵无将,拿什么争天下?”

  “胸有大志者,心中自有雄兵百万!”

  李威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讥讽地问:“那你怎么不去找李自成呢?你到我这里来又有何干呢?”

  李来亨一笑,反问道:“你说呢?”

  李威一惊:“说!你来此地到底是有个用意?马云,你说,这李响是来干什么的?”

  马云不急不缓地说:“老大,李公子说得不错啊,他说李自成会得天下,与我们何干呢?他做他的朝廷天子,我们在熊耳山占山为王,有什么冲突吗?”琇書網

  “怎么没有?他不会来收拾我们吗?”

  “哦,既然老大这么认为,那就是说,我们偏安在这里也不稳当了,那我们何不做个长远打算呢?”

  李威闻到了异味,他见邱云松在,放心了,“马云,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老大您说的,将来李自成得天下,就会来收拾我们,我想,既然如此,那我们何不变被动为主动呢?现在投靠过去,那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吗?至少,也是开国大臣,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啊。”

  李威愤怒了。

  大喝:“什么?你要我投降李自成?来人,把马云拿下!”

  牛金星说话了:“且慢!听我说几句。”

  李威对牛金星这官样十足的人早就注意了,他的气质还是能够吓唬吓唬一些人的,到底是举人嘛,素质与气质还是不一样的。李威对他敬畏三分,所以他忍着怒火说:“你说吧。”

  牛金星来干嘛的?是来建功立业的呀,所以,他早就打好腹稿,文章背得滚瓜烂熟。

  可是,他临场发挥不行,一紧张,乱套了,背诵好的词儿忘记得干干净净。

  牛金星说:“大王。噢,不对,李将军,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今朝廷腐朽不堪,改朝换代的时机已经成熟,你不加入这伟大的洪流当中,实为不智;人民处在水中火热之中,你不解民于倒悬,实为不义;你偏安穷山僻壤之中,致兄弟部下幸福而不顾,实为不仁;你甘心做个山贼土匪,何脸见列祖列宗?你既然不忠于大明,新天子已经出现,你不率众来投,实为不忠;你不带领族民繁荣昌盛,光宗耀祖,实为不孝。你不智、不仁、不义、不忠、不孝,所以,你罪大……哦哦,不对。”

  他本来要说“罪大恶极”四字,没说完,牛金星这才注意到,本来是为了规劝李威投靠李自成的,现在变成了批判他,羞辱他,这不是有意刺激他吗?甚至可以说是一篇檄文。他赶紧改口。可是,一看,迟了,李威正怒眼圆瞪,手紧抓刀柄。他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一声,完了。

  书生意气。

  书生才容易意气用事。牛金星一看李威就要杀自己,心里一个哆嗦,接着犟脾气来了,他说:“怎么?你还想杀人不成?”

  “就杀了你,免得你在此胡说八道扰乱军心。”李威瞪着眼,“嚓!”钢刀出鞘。

  “哈哈——哈哈——可笑啊,可笑。我胡说八道了吗?你说说,我哪里胡说八道?李自成,你认识,不好色,不贪财,从谏如流,将士个个开心,兵士为他卖命,虽然屡战屡败,但他屡败屡战,所到之处,百姓杀牛羊、备酒浆,欢迎闯王的到来。而你,区区一个熊耳山,竟然做起土皇帝来了,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夜夜新郎,不图进取,听点真言,就拿刀杀人,可笑啊,可笑。”

  牛金星这一番话,说得激昂,说得痛快。他觉得还不解恨,接着说:“李威,你杀吧。如果杀了我,你能够救得了你的兄弟们,你能够变得智、仁、义、忠、孝,那我死了也值得。不过这位公子哥李响,你要保全他,人才啊,你别暴殄天物了。”

  临死前,牛金星没忘拍拍李来亨的马屁,他是一个救命稻草。

  可是,李来亨没有任何反应。他内心在笑,难怪有文臣死谏只说,原来犟脾气一上来,果然不怕死。

  牛金星这种视死如归的态度不是坏事,要征服熊耳山的土匪们是要多管齐下。

  见李来亨没有反应,牛金星心一横,大声说:“来吧,李威,你为了一人享乐,绑架几万人跟你在大山里过一辈子,杀了我,自然就有人醒悟过来,迟早,你会被你的部下碎尸万段。

  李威哈哈大笑起来,“谁敢?”

  “我敢!”

  御史大夫昌维站出来,他也是武将,刀子也架在了李威的头上。

  “大哥,你只要敢动牛先生一根毫毛,我就砍下你这个人头!牛先生说的不错,我们偏隅一方,穷山恶水的,每日抢劫掠夺,和野兽有什么出别?是男人就用该站出来,轰轰烈烈做一番事情。现在大明气数已尽,正是建立新朝的时候了,牛先生说得一点没错,你不仁不义、不忠不孝、还不智不勇。”

  御史大夫是他的三公之一,威望极高,他这么一说,很多人觉得有道理。

  “你也要反对我?我对你不薄啊。”李威愤怒地说。

  “哼,你对我确实不错。可是,你想一想,你对其他人是不是都不错?几万军民,他们得到了什么?”御史大夫昌维大气炳然地说。

  “嗯。乱臣贼子,口口声声仁义道德忠孝智勇,马云、昌维,你们这不是造反吗?”一个娇美的声音从屏风之后传来,接着,一个极美的女子走里出来。

  李来亨心里一声“我的妈呀”痛苦不已。

  怎么是个娘们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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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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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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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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