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张献忠用力把酒杯往地上一砸,“砰”的一声,有如惊天动地。
众人赫然。
徐以显脸色铁青。他在想,张献忠在发什么宝气?用得着这么夸张吗?
张献忠似乎意犹未尽,接着又说:“崇祯这个败家子,把九边的精锐兵力都集中起来打我们,他就不怕满清鞑子打过长城?这次,他把最后一点家当都押在这里,自成啊,我们帮他个忙,帮他败了这个家吧,到时候,你,或者我,坐在他的龙椅上,再好好地收拾一下局面,救百姓于水火之中。自成,你看如何啊。”xǐυmь.℃òm
李自成站起,环顾一下四周,举起酒,大声说:“我也敬各位一杯酒,从今儿起,我李自成志在推翻朝廷,虽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至于今后谁坐江山那是以后的事,古人说,天下,有德者据之。也就是说,该由谁坐天下,自有天意决定,用不着我们现在考虑。张大帅说得好,如果有幸我们两人来争天下,那当然是件好事。我真担心,那天我们当中有一个突然就先走一步了。好,不说了,今天我们兄弟相聚,是个大好日子,高兴!——喝!”
喝完。两个碗底,突然也是用力一甩,把酒碗砸个稀烂。
“我同张大帅情同手足,今后如有异心者,就如此碗!”
静了片刻,接着就是众人一片“好!”的吆喝声。
大家又热闹地敬酒喝酒。徐以显虽是读书人,也早就适应了这种环境,他也吆喝起来,那还顾得什么有辱斯文?他的喝酒伙伴是田见秀,两人聊得投机,不时喝起彩来。
刘宗敏伤势没有全好,尚义神医一再交代不能喝酒,他只好忍着,在一边咽口水。他一边看大家热闹,一边想,闯王今天发誓赌咒算不得真,现在寄人篱下,不得不敷衍。闯王和张献忠很亲热地喝着酒,聊着往事。刘宗敏想,唉,可惜,现在不能把张献忠宰了,今后,和闯王争天下者必为此人啊。他四顾,发现李双喜和张献忠的养子张文秀喝得热闹,心想,他们各自的内心在想什么呢?
喝着酒,突然,闯王身边的一名卫士暴起,一拳击在张献忠带来的一名年轻将领的脸颊上,顿时,鲜血模糊。
众人一愣,惊呼。
张献忠的那位将军痛苦地捂着脸,一把锋利的匕首丢在旁边。
不想也明白人,他是准备行刺李自成的。
张献忠也是一惊。
“他是谁?”
“他是谁?”
李自成和张献忠的人都惊问。
“张大帅,这人是您的将领吧?”李来亨说。
“什么?他是我的人?开玩笑吧。”张献忠,包括张献忠的将领全都惊讶不已。
“我们接你的时候,你不是还介绍了他吗?”李来亨说。他在说假话,他在看某些人的脸色。
“我介绍了?军师,我介绍了?”张献忠忘记了见面时介绍了谁,他的印象中,他谁也没认真介绍,只是礼节性的虚拟介绍了一下,也许就是这种泛泛的介绍出现了误会吧。他回头问徐以显。
“介绍?哦,你哪介绍了?没有。不过,噢,对了,你跟他说了话,我以为大帅认识他呢。”徐以显似乎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其实,有人看出来了,他是在编造故事。
“奶奶的,老子还以为是自成派来迎接我们的人呢。说!你是谁?”张献忠怒火冲天,大喝道。
那人笑了笑,鲜血满口,渐渐瞳孔散大,头歪在一边,死了——这是顶级谍报人员自寻死路的常见方法——咬舌自尽。李来亨注意到,徐以显脸上的微笑很诡异,他笑的时候还瞟了一眼张文秀。他们显然已经发现这人是混进来的人。
没错,这人是张献忠他们进李自成大寨之前混进来的,徐以显和张文秀发现了,他们不但没有戳穿,反而帮他掩护,骗过了张献忠。他们希望他行刺李自成。或者说,把刺客引进对手家中,不会是坏事。
刚才,其实这人并没有准备刺杀李自成,他只是混进来刺探情报的,当然,能顺手把李自成或者张献忠干掉,当然更好,不但干掉一个巨寇,还可以让他们内部打起来。
这人是朝廷的一流好手。
老九知道有这么个人可能会混进来,有情报告诉他,朝廷派了一批高手准备混进义军队伍中,行刺,或刺探情报,请老九注意戒备。今天这种时候,搞情报工作的人都知道,这是很好的机会,会见双方的人互相认识些,又不全认识,这样就很容易出现空子。老九和李来亨断定,今天很可能有情况,所以,就预先准备好了。这人混进张献忠的队伍里,本来也没有什么大漏洞,一进了李自成的中军大营,李自成和张献忠两边的人都以为是对方的。李来亨有心察看,注意到这人眼睛太过灵活,而嘴巴又很少说话,并且他笑容始终挂在脸上,太过僵硬了。李来亨就试着跟他说话,那人显然是敷衍。这样,他就判断这人就是老九说的那人。
李来亨现在弄清楚了一个问题,张献忠那边,情报工作的最高长官是张文秀——过去,一直没有弄清谁掌管张献忠的情报机关,还以为是徐以显。老九也一直疑惑,张献忠为什么让徐以显掌控情报机关,而不用他的养子。现在弄清了。让李来亨心惊的是,人们说张可旺可怕,其实,张文秀更可怕。张可旺战场上英勇无敌,张文秀文武双全,掌握军中情报机关等于控制了军事核心。看来,张献忠最倚重的人不是张可旺,而是张文秀。
李来亨特别注意张文秀。
这人似乎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文静秀丽。这不应该是男人的名字,更不应该是一个战场上杀敌无数的将军的名字。他恬静文雅,脸带微笑,不夸张,也不刻意收敛,自然大方。李来亨暗自心惊。
过去,他知道张十七和南北神箭、张可旺是他的劲敌,当然,将来还是他的劲敌,但是,眼前这位劲敌才是他的最大的劲敌。
可怕的敌人不是张牙舞爪的人。
张文秀能够做到如此收放自如,他的天分绝对不亚于老九,也不亚于李来亨,或者说李响。
李来亨注意到,老九今天的神色有些黯然,难道他的自信受到了伤害?他已经注意到张文秀这个天才少年了。
老九会不会有廉颇老矣的感觉?
李双喜和张文秀聊得欢,他们都是养子。西北农民军有收养养子的习惯,李来亨就是李过的养子。他们从小就被带在身边,当做亲儿子抚养,即便是今后有了亲儿子,他们也绝无半点出分。
要不是刻意观察,谁也看不出张文秀的表演,真是太*真了。李来亨注意到了,张文秀有刺杀闯王的意思。当然不是今天。他在瞟闯王的时候,有一丝很难觉察的杀气。
李来亨有些担忧,闯王还要回拜张献忠,真能做到万无一失吗?
又谈了一会,没太多涉及今后具体行动的话题,今天只是老朋友相见,叙叙旧,开开心,具体工作有得时间谈,都在一起了,不就是一家人了吗?
“明天。献忠啊,我和大家明天到大营里来拜见您,怎么样?不会拒绝吧?”这是今天宴会的结束语了,也是明天大戏的开端。
“好!明天我早早恭候哦。这里的人,一个也不能落,谁不来,谁就是看我不起。”张献忠拿出他土匪习气,嚷嚷的,既豪气冲天,又亲妮可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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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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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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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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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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