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往前走的时候,随风飘来围观人群品评之声。
“此子沉着稳重,不简单!”
相对前面几人,扛着僵尸就跑,恨不得一步跨入山林之中,我确实当得起沉着稳重两个词。
“沉着是够沉着,稳重也够稳重,不过如果我是他的师父,绝不会让他这一届就投入战场,起码要等到下一届!”
“这是为什么?”有人好奇问。
“你们难道不知道吗?这个左天,加入我们行脚一行,还不足半年呢!”
“啊,如果是这样的话,确实是可惜了!”
众人原本对我赞赏有加,只是在听说我加入行脚一行不过半年后,都大摇其头。
辰州会是行脚一行选拔新人的摇篮,也正因如此,想要参加辰州会就有一个条件——只允许没有参加过辰州会的新人才能参与!
也就是说,辰州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一生只有一次机会,而在众人看来,入门不到半年的我,显然是争不过其它人的,如今我将唯一一次机会用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辰州会的资格了。
虽说众人议论纷纷,但我全然没有在意,而是一心一意背尸,整个过程十分顺利,直到我将道士僵尸扛到山脚的梧桐树下,取出他口中的玻璃珠,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我在道士僵尸的身边坐了下来,喝了一口水,等着江小胖和朱平安的到来。
山脚下,已经组团的赶尸人聚集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有人觉得应该借着树荫赶尸,趁着竞争者落后一步,赢在起跑线上。
而有人则反对这么做,他们觉得僵尸在极度炙热的天气里会变得异常的暴燥,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还不如原地休息,静待天黑!
毕竟,赢在起跑线上不是真正的赢,赢在终点才是真的赢……
已经组团的赶尸人议论纷纷,一时间难以拿下注意,而一些还没有成团的赶尸人,则在人群中物色自己的团友,就拿马晓枫来说,至少有三拨人接触了她,希望她成为自己的团友,但都被马晓枫拒绝了。
看着马晓枫孤独又倔强的样子,我不禁叹了口气,随后又回头去寻江小胖,发现他已经扛着僵尸行至中途了,这家伙心宽体胖,虽说扛的是一米八的官员僵尸,但此时脚步轻盈,就像是扛着一大袋棉花一样。
其间虽然有一阵风吹来,将符箓吹掉了,但是这家伙的反应也足够快,迅速地摸了一张符,贴上了官员僵尸的额头,而这时候,官员僵尸竹枝般的一双手,已经搭在了他细嫩的脖梗之上。
江小胖不得不把脖子缩起来,这么一来,就更显矮了。
反观另一边的朱平安,她扛不动僵尸,只能选择用阴阳伞去为僵尸遮挡阳光,虽然如此,她的举动还是将众人震惊了,但见她撑着亮把阴阳伞,一把伞遮住自己免受日晒,一把伞遮住僵尸,握伞的手上挂着做成手铃状的起尸铃,朱平安一摇阴阳伞,起尸铃便也跟着摇起来。
银铃般的声响配合着那一身优雅的公主裙,就算是身边站着一只恐怖僵尸,也无法影响他的美丽。
然而,这是辰州会啊,不是选美大会啊,虽说这一身装扮让她在同行中特别吸睛,但是对于赶尸来说,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琇書蛧
得亏他还知道乡野间山路难行,没有穿高跟鞋,不然的话,那就好玩了!
但见她摇摇晃晃往前走,虽然已经十分小心,但还是错漏百出,阳光将小林的衣摆,衣袖以及发梢都烧掉了不少。
作为僵尸的小林此时若能开口的话,说的一定是“您大爷的能不能稳着点啊……”
僵尸不能开口说话,因此时的小林还是如被关在后院一样,沉默着,但是我觉得这是即将在沉默中爆发的沉默。
太阳光灼伤的虽然只是她的衣服和头发,但这已经让她的眼神变得躁动不安。
这时,江小胖冲我大喊:“左天,赶紧帮帮平安吧,不然的话,非伤了小林不可!”
哟,这么快就将朱平安三个字前面的姓给摘掉了,开始叫平安了呢,江小胖这情状,看来是准备“复合”啊!
我一开始并不打算帮朱平安,瞧她的公主模样,根本就是来赶尸的,更像是来做秀的,及时退出了最好,这样马晓枫就可以加入了。
马晓枫的脾气虽然火爆一些,但在小桑事件上我们配合得十分默契,相信这一次辰州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话虽如此,我可以不管朱平安,但不能不管小林。
千雪生性冷漠,但她对弱者的关怀与善意,却是很多人不及的,她常和我说作为一个赶尸人,对僵尸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但在小林这件事上,她却一再违背自己的心意,甚么有些固执地声称自己一定保住小林的魂魄!
如果这时候朱平安出问题的话,小林势必会暴露在阳光下,而她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很快就会被太阳光晒成一堆灰烬。
无奈之下,我拍了拍道士僵尸的肩膀:“哥们,等一等我,我马上就来哈……”
在经过江小胖身边的时候,我拍了拍江小胖的手臂:“江小胖,你就放心好了,弟妹的事情,我一定办得妥妥的!”
“别胡说啊!”江小胖红着脸辩解:“我,我和平安,一点事情也没有……”
“我和平安一点事情也没有!”我学着江小胖的语气,将他的话重复了一遍,又正色提醒了一句:“没有最好了,不然的话,咱们这一趟辰州会,肯定会出问题!”
我来到了朱平安的身前,接过她手里的伞,看向如石雕一样贮立不动的小林,不由感慨道:“小林,咱们怕有两个月不见了吧,这一次行尸,意义重大,如果我们获得了冠军,得到的奖品能够为你引魂。你变成如今这般模样,有很多巧合的成分,但是,我想你心里一定很期望能重新来过吧!”
“如果你愿意的话,就一定要配合我们,祝我们一切顺利吧!”我说着,摇了摇起尸铃。
小林像是听懂了我的话一般,目光慢慢地转向我,而随着起尸铃一响,小林往前跳出一步,我撑起阴阳伞,拦在了她的头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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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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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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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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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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