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王飘龄拿起了来自刘杰的挑战书,他下意识里预感到一场噩梦正在酝酿,一双黑手在暗地里操控着一切。王飘龄陷入了深深的担忧,现在他最担心的人就是燕子,他害怕燕子会遭到他们算计而出什么意外。他这几天一直跟燕子一块进餐一块散步一块上自习,就差一块睡觉了。对于王飘龄突然间莫名其妙的亲近,燕子没有想太多,她只是感到很幸福。错觉在泛滥,她以为他的榆木脑袋开窍了。于是,燕子在梦里几次三番的梦到他,她在梦里好几次咯咯的笑出声来。为此,室友们都抗议说她影响别人睡觉,而燕子却笑得很开心,室友们对她也没有法子。琇書蛧
“燕子,你这几天是怎么了?又有哪个大帅哥追求你么?”一个室友看到燕子有时候傻傻的一个人笑,她就会问燕子是怎么回事。燕子先是被她给吓一跳,然后又会辩解道:“什么叫又有一个?!本来就只有那一个的。”
这时候那个室友就会显得格外兴奋,她的眼睛里都闪着亮光:“这么说,就是那个大帅哥,他真的跟你恋爱了?”每当说到这里,燕子就不说话了。因为就算就她本人也不知道跟王飘龄之间到底算做什么关系。两个人之间总是那么不清不白的在一块鬼魂,燕子只是记得他没有吻过自己,所说动不动就牵起自己的手,想来他王飘龄好像真的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妹妹而已。
燕子低着头,她沉默了,她的长头发掩盖住了她的表情,其实她的表情是那种略带忧伤的。燕子平时都在室友们面前表现出一副乐天的模样,在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也会偷偷的伤心落泪。她尤其是不会在王飘龄面前哭,她也从来都没有在他面前哭过。她不知道要是被他看到自己哭泣,他会是怎么样的反应,她不知道他会不会心痛。
“你怎么沉默了?”那室友看不清楚燕子此时是什么样的表情,“看来你是默认了,哈哈。”她兴奋地叫着,“其实吧,你不说大家也知道,你跟那个帅小子肯定就是恋爱了,要不然怎么会整天呆在一块呢?。”室友说的话让燕子觉得很宽慰。
燕子还是不说话,然后那室友却有话要说,她凑到燕子身旁坐了下来跟燕子耳语:“你跟那小子是怎么认识的?还有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恋爱的?”燕子只是随便说了几句应付的话,经不起室友的推敲,那室友又发话了,“那一天,突然就下起雨来,那个大帅哥却一直站在雨里不走……”
室友的话勾起了燕子的回忆,她想起了半年前发生的事情,然后她也意识到了她与王飘龄之间已经恋爱将近半年了。燕子刚刚读高一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王飘龄,只是在读高一的时候还没有跟他见过面。她只是知道王飘龄是一个小文艺青年,知道他年纪轻轻的就满腹才华,能写的一首好诗还能写出不错的文章。由于王飘龄的文章经常在一些地方发表,燕子在读初中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就是这样,燕子一路追寻着,终于来到了王飘龄所在的学校并见到了他。
燕子追求王飘龄的过程并不顺利,因为在她前面有一个李若兰。要是比相貌,李若兰跟燕子绝对是不相上下。要是比才智,燕子要远远的逊色于李若兰。但是在贤淑温柔方面,李若兰却远不及燕子。总之两个人是各有千秋,她们都是王飘龄喜欢的那种类型。她们都有着活泼率真的性格,容貌也都是那么悦目悦心。
就在她读高一的时候,慢慢了解到王飘龄就在高二,她也曾经在偶然间与他擦肩而过。
那是一个雨后的下午,天空清澈如洗,微凉的清风拂过她额头的缕缕青丝。燕子走在校园里的小路上,微风吹拂过来,很惬意。正漫不经心的走着,她迎着阳光看到那光影阑珊处是一个潇洒帅气的男孩子。那个男生向她这边走来,她的心在不安分的跳动着。她感到自己怀里揣着一只兔子,那只兔子奋力的想往外逃窜出去。
那个男生就是她来到这所高中的动力,这是一所在市里比较垃圾的高中,她的父母都不愿意她来到这所高中。以她家的背景以及她本人的能力,她完全可以就读市立第一高中。对面走来的那个男生却怎么也不会知道,在他前面有一个纯纯的女孩为他深深的折服对他心动不已。
那个男生从她跟前闪过去,根本都没有看她一眼,她的心一下就凉了不少。本来火热的心,像是被无情的泼了一盆凉水。燕子微微低下头,她的头发散落在了脸上遮住了她的眉眼。她站在远处,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燕子步履蹒跚。她拖着重重的步子,她没有勇气回头卡他一眼。如果她回过头去,她一定会被他的目光紧紧地揪住。他跟她相对走过之后,他转过头去看了她一眼,然后又急匆匆的走开了。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相遇却没有相识,他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看清楚她的模样。
就这样,燕子一度陷入了精神恍惚之中。
燕子高一的时候跟李若兰在同一个宿舍里,那时候李若兰已经跟王飘龄走到了恋爱的阶段。李若兰在宿舍里,有时候也会跟宿舍里的姐妹说起王飘龄。这引起了燕子的兴趣,她听着李若兰说着她跟王飘龄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她当时心如刀割。一边是自己的好姐姐,另一边是自己喜欢的无可救药的男生,她进退维谷。燕子本想能再一次见到他,然后跟他交往,再然后慢慢让他喜欢上自己。可是,李若兰的横空出现,把她的梦彻底打碎了。
那是一天的晚上,燕子站在阳台上看到李若兰走出了女生宿舍楼,她知道李若兰是要去跟王飘龄约会。李若兰曾不止一次的在宿舍里说起过她跟王飘龄在晚上约会的事情,燕子听在心里,她的心痛得要死。她一直在安慰自己,竭力告诉自己那都是不可能的。可是好奇心战胜了她。
那天晚上,燕子跟随李若兰来到了学校操场西边的小石子路。在路边有很多灌木丛,灌木丛之间是一块块的草坪,在那里种植有各式花草。在那里走着,可以嗅到空气里淡淡的清香,那里成了情侣们约会的最佳场所。在路边还有好多石凳子,三三两两的布置在草木之间,是一个饭后闲余不错的去处。
燕子看到李若兰找到了一个男生,月色树荫掩映里,她看不清楚那个男生是什么模样。她的心又开始了骚乱的跳动,是那么不安分的窜动。燕子找一个石凳坐了下来,就像是在赏月,这一天的月色确实是很不错。不远处李若兰跟那个男生的谈话声清晰地传进了她的额耳朵,她发现那男生用语文邹邹的,很富有书生气。他说话的声音是很轻柔的那种,她听在心里感到一阵阵酥麻,直接让她酥麻到骨头里。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一辆轿车的车头灯光扫过这里。燕子看清楚了那个男生的模样,她的心猛烈的颤动了一下。她睁大了眼睛,她差点就晕过去,她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灯光扫过的那一瞬,她确实是看到了那个男生的模样。她知道,就是在那个雨后的下午看到过那张脸。她知道,要不是那张脸,她现在也绝不会心跳的如此强烈。
燕子回想着往事,如今李若兰已经离开了,但是她没有把握能把王飘龄的心牢牢的抓紧在手里。在她看来,王飘龄总是那么的若即若离,她真的感到很无力。她发现自己就是一个小星球,在他的手里转动,她只能无奈的被他吸引住却不能做任何的反抗。
燕子又想起了那个下雨的中午,那天她冲进了雨里给王飘龄送上了一把伞。也就是这把伞,散开了李若兰跟他。
燕子蹲坐在床头,两只手托在腮上,她看着窗外静寂的麦田,却怎么也平静不了内心的骚乱。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难过。他就像是水中花镜中月,那么让她着迷又那么让她心碎。
“飘,你现在还在喜欢那个狠狠地抛弃你的李若兰么?为什么我一直都没有感受到你带给我的那种感动,你一直都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我知道。但是,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我很难过,你知道么?你越是对我好,我就越是受不了,因为我搞不明白你对我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如果仅仅是出于一种兄妹之情,那么,我真的会心碎的,飘。要是你从来都没有遇到过李若兰,要是你第一个遇到的是我,那该多好啊!你知道么?室友们经常说起你,说你是那么才华横溢的一个男生,又是那么帅气迷人的美男子,我的心里就特别高兴,我是为你搞到自豪啊。特别是他们说起你跟我恋爱的时候,我就感到很幸福,自欺欺人的觉得我跟你本来就是幸福的一队。”
燕子想着想着又咯咯的笑了出来,她笑得旁若无人,然后有纠缠在深深的思恋中,“嘿嘿,飘。要是某一天,我因为爱你而迷失了自我,你可要为我负责!你答应我好么?你一直都对我百依百顺,你一定会答应我的不是么?”
燕子正在想着王飘龄,突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她看到是王飘龄打来的电话,她一下把手机抱在胸口处。任凭手机在她胸前震动,就像是他的手放在她的胸前。
一会之后,她迫不及待的把手机放到耳边,对面传来熟悉的声音。原来王飘龄是要跟她一块吃饭,这几天王飘龄几乎每次都是跟她一起吃饭的。燕子匆匆的走下了宿舍楼,她看到他就站在宿舍楼门口不远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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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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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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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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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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