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枫叶谷后传>第14章:震惊
  王飘龄来到了他最初想要考入的大学里读书,一切都是如他所愿,虽说是被迫复读了一年,但那也是不得不做出的选择,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要是他跟别人说他第一次高考的时候没有考数学那门课,别人一定不会相信,可他第一次高考的时候确实是遇到了一点事故,结果就使数学这门强科缺考。说来也是天意弄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有些偶然的灾祸总是难以抗拒。

  来到了大学里之后,王飘龄一直在留心着从前在学校门口撞过的那个女生,因为他几乎可以确定那个女生就是李若兰。回过头来想一想又会觉得不可思议,曾经在他看来,他跟李若兰肯定是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世界这么大,特们都不知道彼此身处何处。

  他不知道,原来上天有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竟然在校园里,就是在这个他曾一直梦寐以求的学校里遇到那个久违了的女生。

  王飘龄喜欢早起,这是他的一个习惯,其实他也习惯晚睡,这也是他的一个习惯。前一个习惯是很好的,正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后一个习惯却不怎么样。但是,就像是他的性格一样,很奇怪,他既然习惯了晚睡却很能早早起床,这也是一点让人不能理解的地方。或许正是因为高中的时候养成的习惯,那时候,晚上因为情绪压抑睡不着,通常12点才能睡着。高中那时候往往还有早自习,这也就养成了他每天早早醒来的习惯。xǐυmь.℃òm

  他知道,既然醒了就要趁早起来。如果蒙头继续睡的话,一定会睡过头,非但不会把觉睡足,相反还会让一天的工作效率降低,整天都会昏昏沉沉的。所以,他只要是醒了过来,除非是在特别困乏的情况下,他都会坚持不再继续睡。

  刚刚来到大学之后,周围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他那种有点小小孤傲的怪异性格。他不太喜欢与别人相处,与其跟一群人凑堆还不如一个人闲着发闷。这一点也让人不理解。王飘龄喜欢早上起来,早早的去吃饭,当他吃过早饭回到宿舍里的时候会发现宿舍里的舍友们还在酣睡当中。

  那是一天的清晨,王飘龄7点从学生公寓楼走了出来,外面的空气不错,校园里也相对较为安静。那些赶早起床的,在校园里匆匆走着,他们都是准备去上课的。而王飘龄这一学期,早上基本没有课,这也为他宿舍的那些懒猪创造了睡懒觉的好机会。

  走在校园里,看看东边的山巅之上已经披上了金光,他知道一会之后太阳会从那里一跃而起。一个人走在去餐厅的路上,虽说时间一点也不紧张,他走得也很快。

  突然间,他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异样的光芒。那是一种惊喜之神色,在惊喜之余还夹杂着一点点的震惊。

  在校园里学生公寓的那个转角处,从灌木丛的背后出现了一个女生。这个女生留着一头长发,戴着眼镜,她的样子是那么熟悉。他的心不自觉的加快了跳动的速度,那种心跳的突然加速让他一时之间慌了手脚。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在抖动,于是走路都没有了感觉,只是知道左右迈步,失去了原有的协调美感。

  “这个男生是谁?看着很熟悉的感觉……”走在他对面的那个女生也在心里犯着嘀咕。

  两个人相向而行,目不转睛的盯着对方看。时过二年,两个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们完全可以轻松的认出彼此。只是,恍然间,两年之前的种种场景重现在眼前,恍然若梦。时空混乱的感觉,让人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

  那个女生一直在盯着他看,而他也一直没有把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就这样对视了半分钟,那个女生用手撩动了一下长发,然后微微低头,略显出一丝娇羞的神色。

  那个女生走了过去,走到了自己的身后,他的目光随着她流转,目视他慢慢远去。他嘴角上扬,他知道那个女生就是李若兰。他却没有上前去主动打招呼。

  当年读高二的时候,是李若兰转学离开了王飘龄,而王飘龄对她却没有什么恨意,在他的心里一直为李若兰留着那个特别的位置。大学里,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生活起居学习相对自由,相比高中来说少了太多的束缚。一天,在漫步中匆匆而逝,至少刚刚来到大学里的这种新奇的感觉稍稍减缓了无聊的感觉。

  第二天的中午,李若兰吃过饭之后就去水房打一壶开水。她走在返回宿舍楼的路上,远远地又瞥见了昨天与她相对而视的男生,在她看到那个男生的时候,那个男生还没有注意到她。

  一会之后,两个人走得近了,那个男生也看到她了,而她只是装作没有注意到他正在看着自己。她低着头慢慢向前走着,手里还提着一个暖水壶。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并回头看着她走远,他的嘴角还是微微上扬。仿佛他以前都不认识这个女生似的,又像是一且都回到了从前,回到他们刚刚认识的时候。

  王飘龄本来跟李若兰是同一年级的,后来王飘龄复读了一年,最终他们还是来到了同一所学校,他们之间有一些缘分还没有终了。王飘龄在心里也想过他与李若兰之间的关系,他知道他们两个人应该再也回不到从前的那种恋爱的关系。时过境迁,人还是原来的人,可是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变化了太多。况且两个人都成熟了不少,或许当年两个人之所以在一块,只是出于年少无知或者只是因为感觉新奇好玩而已。

  那时候的他们不懂得什么叫爱情,等到他们真正理解了爱情的含义,他们却再也找不回当年暧昧的幸福快乐。

  爱情是两个沉甸甸的字,真正理解了爱情的含义,那么就再也找不到爱情。

  “哥——”遇到李若兰之后,王飘龄正向前走着,突然传来了燕子的声音。她的声音还是很甜美很清脆,总是带给他清新的感觉。

  “燕子?”他看到燕子正在向他这边走过来,燕子走的很快,而且是欢欣鼓舞的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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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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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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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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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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