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知否之第一公子>第十四章 归京
  这年代的歌曲基本都是诗词,固定的调子有固定的词牌,那帮大文豪的诗词之所以能够流传开,还得感谢这些青楼里的乐人,华夏千年历史中,最出名的当属苏大文豪和柳永了,要说青楼女子最喜欢谁的词,柳永还要更胜一筹。

  这位可是能做到一辈子在青楼花馆里白吃白喝,死后还有花魁娘子出钱为其买棺材下葬的牛人。

  这个世界有一个以柳永为原型的杨无端,亦曾放言“中举及第不如寄情花楼。”像极了柳永的“且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这位老兄自然也且去浅斟低唱了。

  裴衍依稀记得因为这位老哥的关系,顾二几年后的春闱愣是被当今官家一脚踢了出来。

  裴衍懒得去想那么多,这个世界的曲子他不会唱,但他会上辈子的流行歌呀。

  裴衍听惯了上辈子的音乐,在这个世界却不敢胡乱唱出来,实在是后世的大白话歌词写得都太露骨,稍微不注意就要被贴上有辱斯文的标签。

  但人总不能被无聊给憋死不是。

  这不,裴衍教小蝶唱起了知否知否,多好,剧中人唱主题曲,谁听过。

  小蝶之前跟在卫小娘身边,卫小娘出身没落世家,也是个多才多艺的。小蝶跟着她,耳濡目染也算是有了一些艺术细菌。

  如梦令这首词的作者李清照这会儿连个细胞都还不是,更何况将来这个世界还会不会有她裴衍都不知道,所以文抄起来也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

  穿越古代,如果连文抄公都当不上,那还有什么意思呢?裴衍回到驿站的房间里,点了油灯,拿来纸笔,思忖了半刻,在纸上用簪花小楷工工整整的写词。准备让小蝶唱来听。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小蝶看的两眼放光,她跟着卫小娘也学了几个字,一首词是好是坏她分辨不出来,但看自家公子那一脸自得的表情,小蝶便觉得这是谁也比不上的好词。

  须臾之后,裴衍停笔,满意的点了点头。只不过他满意的是自己这一手娟秀的簪花小楷。

  这首如梦令是李清照所做的闺怨词,由裴衍这么个大老爷们写出来自然是极不合适的,裴衍不过是想满足一下自己的恶趣味。也不打算让这首词流出去。

  这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更像是出自女人之手,也算是贴合了这首词的心境。

  “嗯,送你了。”裴衍拿起纸张轻轻甩了甩墨渍,递给小蝶道:“来,我唱一句你跟着我唱一句,等你学会了再唱给我听。”

  虽然有些疑惑,但公子亲自教自己学东西,小蝶自然是感到万分高兴,她知道自家公子是个奇怪的人,偶尔喜欢做些奇怪的事,比如教婢子唱歌这种事,怎么想都觉得不合规矩。

  但小蝶还是顺从的一句一句学着唱起来。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裴衍满意的点点头,他自己唱歌只能说还凑合,上辈子也就是KTV的水准,回来这个世界也是如此,不过眼下没到变声期,声音还是稚嫩了些。这歌他唱着没什么感觉。

  反倒是小蝶的声音和唱腔俱佳,年纪也合适,听起来就要好听得多。

  不管怎么说,在这个时代听到有人为自己唱现代的歌曲,还是勾起了裴衍许多的回忆。

  也许以后可以多教给小蝶一些现代的曲子。只要不到外面去瞎显摆,自然也就算不上离经叛道。

  “怎么样?好听吗?”

  小蝶没想明白裴衍问的是这首歌好不好听还是自己唱的好不好听,只得默默的点点头。

  词牌名固定了一首词的唱法,虽然会有一些变化,在名家手中也能通过各种乐器演绎出不同的效果,但说到底还是有许多的局限。

  相比之下,裴衍觉得现代在作曲这一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可取之处的。

  “这歌往后自在自家唱唱便好,可不敢胡乱传出去,否则少不得要被那些个音乐大家的挑刺。”

  小蝶手里捧着那张宣纸,用力的点了点头。

  “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早些休息。”裴衍看了看外头的天色,虽然月至中天都是一般的黑,但外头这会儿可比刚才要安静得多。

  想想便知道,大多人这会儿都休息了,便也嘱托小蝶早些歇息。自己则自顾着爬进了被窝。

  一旁的小蝶深深的看了一眼床上有些醉酒,闭着眼很快便酣睡下的裴衍,轻手轻脚的上前帮忙掖好被子。仔细地检查了一下门窗之后,这才帮着息了灯,关上门回自己的房间。

  待小蝶离开之后,裴衍微微睁开双眼,嘴角扬起一丝笑意。

  若是生于平民人家,在这个时代虽称不上千难万难,却也毫无生活品质可言,但若是如自己这般生于勋贵之家,却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裴衍还真怕自己哪一天就堕落了。

  翌日一早,裴衍在小蝶的侍奉下洗漱完,换好了衣服,吃过早餐后,一行几十人便又浩浩荡荡的朝东京城而去。

  嘉佑元年腊月二十七,一行人的车队经过连日的跋涉,终于看见了汴京城的城门。

  东京城外城方圆四十余里,围绕城墙的护城河叫“护龙河”,有十来丈宽,两岸遍植垂杨。

  从戴楼门进城,一路上行人无数,皆是下意识的避让开。

  裴衍拉开马车的帘子,一路看着内城街上的繁华景象,上次离京匆忙,未能认真的看过这座城城市。在那之前,在家为父守孝几乎寸步未离公府。

  算起来这还是裴衍第一次这么仔细地观察这座城市。

  再过两日便是春节,那时朝廷也会放假,这位嘉佑帝再次改元后的第一年便就要这么过去了。

  自年初四月份至今,裴衍来到这个世界也已经快一年的时间了。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这也将是裴衍在这个时代过的第一个春节。

  成国公府在御街的北边,一路走过去正好经过樊楼。这座伴随着大宋的风华同样名传千年的汴京城第一明楼可谓是汴京城的一大盛景。

  宋代理学家刘子翚曾有诗云:“梁园歌舞足风流,美酒如刀解断愁。亿得少年多乐事,夜深灯火上矾楼。”

  足可见樊楼对一众文人墨客的吸引力,这不仅得益于樊楼出名的炒菜功夫,更因为樊楼的艺伎。

  《东京梦华录》对徽宗年间大修后樊楼曾描述道:“三层相高、五楼相向、飞桥栏槛、明暗相通、珠帘秀额、灯烛晃耀。”

  眼前这座未大修的樊楼相比之下也不遑多让。

  要说扬州城已经算是极繁华的地方了,但跟眼前的东京城比起来却远远不及。

  小蝶一路上看着,也是瞪大了双眼。

  大街之上车水马龙,往来行人络绎不绝,商贾游人,文人士子,各种吃食的小摊子......

  成国公府坐落在御街北边,距离皇城不远,是太祖皇帝赐下的园子,占地六百余亩,门前列戟十二,俱是当朝超品国公才能有的待遇。wWW.ΧìǔΜЬ.CǒΜ

  古代君臣只见能做到两不相疑的少之又少,特别是像裴墉这样权力达到顶峰的武将。

  年中的时候又受封了上柱国,辅国大将军。可以说是武将所能走到的极限了。真要再上一步那就要如历史上的狄青一般,干到枢密使的位置了。

  以武将的身份宰辅一朝,那真是想都不敢想。

  受封上柱国的意图也很明显,一应荣宠达到巅峰,下一步自然是该退居二线了,老是把权力捏在手上,皇帝也会不高兴的,上柱国也好,辅国大将军也好,不过是些散官,没什么正经工作。

  裴墉和官家之间的默契可以说是懂的都懂了。

  反正裴墉的权力不可能一下子全分出去,还有充足的时间来培养自己的接班人,本来这个接班人该是裴仲元,可惜英年早逝。

  相比较别人,嘉佑帝还是更愿意相信裴家人,但听说裴衍是个读书人,心里多少有些遗憾。

  对皇帝而言,大宋的武将可比文官可爱多了,忠心耿耿就不说了,至少不会像文官那样动不动的在朝堂上开喷。

  大宋的文官都是被惯得,一个不杀士大夫的潜规则就足够很多文人持宠而娇了。也难怪无数人挤破头都想在科举上有所建树。

  说到科举。

  过了年就是嘉佑二年,这一科的春闱就快到了。

  嘉佑二年的科举啊,就算是不了解宋朝的人也应该听说了这一科的恐怖。

  裴衍是知道这世界是有苏东坡的,至于其他人存不存在就不好说了。好在这一科与他没什么关系,他还在孝期,估计最终会跟长柏他们参加同一届的科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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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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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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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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