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地方很简陋,就是一间特别破旧的砖瓦房,我感觉有点受不了,墙上挂的到处都是蜘蛛网,地面是那种很糙的土面,晚上睡觉的时候,时不时还有老鼠会爬上来,住的床就是一块门板,下面用砖头顶起来的,而且被子啥的都很破旧,还有很大一股子潮味,但王顺告诉我,这是他家最好的一间房间了,知道我要来,他爸提前两三天就开始修屋顶,起码这间房间下雨的时候不会漏。
来这里的头一天晚上,我就失眠了,其一是因为住不太习惯,感觉像是睡在野地里一样,有点风吹草动的,我就特别的紧张,其二是因为我心里头放心不下夏秋堤,不知道她等不到我人,会不会着急,也不知道她现在人在哪里,过的怎么样,是不是被她妈给带走了,一想到这,我心里头就更加的难受了,虽然跟夏秋堤分开才不到一天,但我感觉像是过了几个世纪那样漫长,同时我也有点想小媛姐,也不知道她被我爸给送到哪去了。
刚来这儿的头几天,因为不太适应这的环境,所以基本上没怎么跟王叔和王顺说过话,偶尔会一个人跑到山顶去吹吹风,后来过了几天吧,我就感觉自己有些受不了了,主要是太想念夏秋堤了,期间我还偷偷的问过王顺,问他们这有没有电话,王顺告诉我,他们村到现在还没有架电话线呢,要打电话,只能跑十几公里的路去县城去打,或者上村长家去借手机,不过他们村长人很小气,指定不会借的。
这家伙就给我失望透了,没想到这个村子竟然落后到这种地步,看样子我如果想联系夏秋堤,那就只能等回去以后了,可谁晓得我啥时候才能回去呢,没准等我回去以后,夏秋堤早就被她妈给带走了,我俩以后恐怕再也见不到面了,一想到这,我心里头就特别的烦躁。
这天晚上也不知道咋的,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而王顺的床就刚好在我房间门口,我俩反正都睡不着,也没啥事干,就一个劲的在那聊天,通过聊天,我才知道,王顺其实也是上过学的,只不过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而且这村子也没我想象的那样落后,只能说是王顺家里比较穷罢了。
王顺还告诉我,说在他们村里,有三朵金花,都是他们村长的女儿,其中要数这个三女儿王可可长得最好看,不过就是脾气太坏了,以前上小学那会儿,就特别看不起他,而且还老找他的麻烦,后来初中那会儿,王顺还偷偷跑到村长家偷看过王可可洗澡,不过被他爸给发现了,差点把他的腿给打折,因为这事,他的学也没法上了,他们家在村子里头也一直抬不起头来,所以王顺就特别的痛恨王可可,一直都想找个机会报复她。
不过王顺也跟我说了,说她现在就有条妙计,但是一直都没有机会下手,他还问我有兴趣吗,到时候一块参加,我寻思反正我也闲的没事,而且我也想看看,这个王可可到底是有多漂亮,所以我就同意了。
之后王顺就朝着屋外看了看,确定他爸睡着了之后,他才小声的跟我说“那个王可可现在在县城上学,这不是正好放暑假了吗,我注意观察过好几次了,王可可每个星期都要往县城跑几趟,基本上每次都是天黑以后才回来,咱家就在她回来的路上埋伏她,到时候在后头给她一砖,往边上的野地或者树立里头一拉,咱俩还不是想干啥就干啥!”ωωω.χΙυΜЬ.Cǒm
说这话的时候,王顺还露出了一脸的猥琐相,我寻思他这人还挺逗的,乍一看,他跟王叔一样,像个老实本分的人,实际上这家伙也是满肚子的坏心眼呢。
完事以后,王顺还特意嘱咐我,说这事必须得保密,不能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他爸,要是让他爸知道了,非得打死他不可,而且到时候不能让让王可可知道是我俩干的,不然王顺家可就完了,以后指定没脸在村子里待下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王顺就给我叫起来了,说是要带我上山去撵兔子去,还把他家的大狼狗给牵上了,不过我俩在山上逛了一圈,连个兔子影子都没看见,后来我俩从山上下来,到村东头那块的时候,王顺就突然用胳膊杵了杵我,用手跟我朝着一个方向指了指,说“快看,那个就是王可可!”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就发现有一个女的,正骑着一辆女式自行车,一扭一扭的朝着村子外头骑,那女的个头不高,两只脚蹬自行车的时候,屁股蛋就跟着一扭一扭的,还挺好看的。
这女的乍一看是挺漂亮的,脸蛋啥的长得都比较标志,而且人家穿着跟气质方面,让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村里的,不过这女的脸色有点蜡黄,给人一种营养不良的感觉,看见王顺朝她那边指,她还回过头看了我俩几下,当时王顺就吓得把头转过去了。
等王可可离开之后,王顺才朝着她那边吐了口唾沫,嘴里头骂骂咧咧的说“你瞧她那股子得瑟劲,真是的,装啥装啊,真恶心!”
王顺这话倒是给我逗乐了,我说你要真有本事,上她跟前说去啊,王顺就跟我说等着,等过两天,他非得好好教训教训她!
这天晚上回到家之后,王顺又跟我谈论起王可可来了,他说王可可的身材特别好,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呢,尤其是她的胸,长得很坚挺,还说到时候我俩偷袭她的时候,能不能让我摁住她,好让他捏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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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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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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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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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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