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顾着说我自己了,倒忘记问你了。”小英将自己垂在肩头的长发一股脑的拢到脑后,笑着凑过来:“你的那个他对你还好吧?”
被这样一问我到一时间不晓得要如何回答,毕竟其中的纠葛太多也不好说明,只随意的回答道:“我现在还是一个人。”
“你难道没和那个跟你一起来参加婚礼的人在一起?”小英诧异着,双眼之中闪过一丝惋惜:“我看着他挺知道心疼你的,而且你们两个站在一起也挺般配的。”
我这才恍然大悟运来小英以为的人不是裴钰,而是那天和我一起去参加她婚礼的张成风,突然间觉得很想笑,把我和张成风当做那种关系的,这可还是第一次,不过我也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只是笑过之后平静的告诉她,张成风是我的哥哥,即便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却以亲哥哥还要亲。
“不过话说回来,外面再好到底不如家里。”小英亲切的抓住我的手,和我坐的又近了些:“要我说你这次回来就别走了,我帮你介绍一个合适的人到时候咱们挨的近些,没事说说话不也很好,总比你在外面吃苦好。”
按照我的年纪,在白骨精和大龄剩女众多的城市里或许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以放到家乡这座小县城,恐怕孩子都已经生了两个。
难怪小英要为我的终身大事操心起来。
“我这次回来是要找一个人,很快还要回去的。”
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委婉的拒绝了小英的好意。
“找什么人?我们家孩子她爸从出生到现在从没离开过,这里没有什么地方是他不知道的,你留下来吃完饭,等他下班回来我们帮你一起找。”
小县城变化太大,而我也只从展飞哪里得到了一个大致的范围而已,正犯愁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始找,如果真的能如小英说的那样,那当真是帮了我大忙。
结婚生子后的小英是典型的贤妻良母,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一切事情都做的井井有条,我怕给她添麻烦想着要请他们一家三口到外面去吃,可小英却坚持让我尝尝她的手艺,最重要的是她刚从市场上买到了新鲜的鲫鱼,一定要让我尝尝鲜。
小英自诩得到了孩子她爸的真传,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时候我根本插不上手,她一个人便料理的妥妥当当,煎炒烹炸样样精通,我在佩服家庭对一个女人改变的同时也只能到房间去陪陪小孩子。
不过才四五岁的孩子,却超乎寻常的懂事,在我面前就好像是小大人一样,不仅把最喜欢的玩具让给我甚至还主动问我喜欢看什么电视节目,完全把自己当做是家里的小主人在照顾我这个客人。m.xiumb.com
此前,我对孩子虽然不厌烦却也从来都没有过渴望,如今看着小英这美满的家庭,还有眼前这个可爱的小东西,我好像一下子就理解了,裴钰为什么会说想要生个和我一样的女孩。
我甚至都可以想到,有朝一日裴钰若真的有了女儿,一定会把她捧在手心里宠成小公主。
“阿姨,你在想什么?”
就连我有一瞬间的发愣,竟然被这个心思细腻的孩子察觉,小小的身子站在我的面前仰着一张天真无邪的脸。
“我在想自己像你这么大的时候。”
我弯腰将她抱起放在自己的双膝上,握着她软软的手指,给她讲一些我小时候发生的事情。
“妈妈说城市里有很多的汽车和楼房,有漂亮的花裙子还有好吃的奶油蛋糕,到了晚上所有的灯都亮起来特别美,所以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到城市里去生活。”
小孩子的心里是藏不住任何秘密的,也总是最单纯善良的,她的世界里没有真假,她所认真的城市里的生活就是妈妈小英加工过的样子,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有漂亮的裙子有好吃的奶油蛋糕。
她不知道表面的美好之后,究竟隐藏了多少的肮脏,而所有的这些,小英也是亲身体验过的。
“是啊,等你长大之后有了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就可以到城市里面去了。”
我拍拍她的小脑袋,不知道等如她一般年纪的孩子到了我和小英这样的年龄,世界又会变成什么模样。
小英的老公以前是在市场街口挑着担子卖菜的,后来凭借自己肯吃苦的精神在市场里租了摊位,他卖的才一定是当天早上从当地的菜农或者是批发商手里进货的,品质上是绝对的新鲜。
最主要,他为人和善,从不与人争执,还经常免费送一些小菜给顾客,所以大家都喜欢到他的摊位上买东西,两个人结婚之后没过多久,小摊位就变成了街边独立的蔬菜水果商店。
当年挑着担子卖菜的小贩成了老板,而小英也摇身一变成了老板娘,有了孩子之后每天安心的在家相夫教子。
婚礼那天,穿着西服黑黑高高的男人,白了也胖了,进门之后一眼就认出了我,于是也和小英一样格外的热情。
“这鲫鱼是今天早上才从湖里捞上来的,快点尝尝。”
小英亲自夹了一块鱼肉送到我的碗里,结果筷子收回去的时候发现她自己的碗中也多了一块,于是微微侧着脸,灿然一笑。
这是生活里日常的习惯,也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相处的默契。
我还算是喜欢吃鱼的,可唯独对鲫鱼不感兴趣更是不知道该从何处下口,鱼肉虽然鲜美营养价值也不错,无奈身上的刺着实多了些,而且还都是些肉眼容易忽视的,我小学的时候因为吃鲫鱼不小心喉咙里卡了鱼刺,不管用什么方法都不行,最后是到医院医生用很长很细的镊子伸到嗓子里取出来的。
从那之后鲫鱼就变成了我食谱中的禁忌。
心里有些忐忑,可也不能辜负了小英的热情,低着头仔细挑了半天才小心的将鱼肉送到口中,索性顺利的吞咽下去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不过这也让一旁将一切都看在眼中的小孩子,对我一番嬉笑。
我倒是很久没有如此轻松又自在的吃过一顿饭了,期间小英说起我这次回来是为了找一个人。
“是去年才退休的,我只听说他好像是住在西岭街附近。”
这便是我从展飞口中得知的全部消息,西岭街,一个模糊到不能在模糊的地理范围,没有电话没有小区的名字,小镇虽然不大可常住的人口却也不少,用这种方式去找一个人无异于是在大海里面捞针,毫无头绪。
我能想到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去问,可如此我又担心自己的身份会被怀疑,毕竟现在的情况谁也不敢保证是否还会出纰漏。
“有一个退休的老人,是我店里的常客,他明天来的时候我帮你问问,说不定就会有线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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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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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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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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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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