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珠钗落了一地,长发凌乱得不像样子,裙角也被撕破,整个人狼狈不堪。
萧卓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蓝衣少年慵懒地躺在树枝上,双臂倚在颈下,看着树下瘦小的身影,挑眉问道:“你是孟府的千金?”
孟长歌抬眼疑惑地看他,没有反驳。
少年飞身而下,在看到她额间的朱砂和手腕上凤血玉镯时,黑如点漆的眸子在一瞬间充满惊喜。而后,戳了戳她的脸,笑弯了眉眼:“几年不见,长成大姑娘了。”
孟长歌怔怔地看着少年突如其来的转变,任少年的手指不停地在她脸上戳来戳去。
星目剑眉,轮廓深刻,眼梢上挑,虽然生得俊逸,却不像王公贵族。
直到少年萧卓伸出两只手拉扯着她的侧脸,她这才反应过来,一把拍开少年的手,跳脚道:“臭要饭的,谁准许你对本小姐动手动脚的?”
在孟长歌看来,只要不是世家公子,便全都是臭要饭的。
她被娇惯坏了,看人向来挑剔,而萧卓又将她狼狈的样子全都看了去,她便越发讨厌萧卓。
奈何萧卓自此黏住了她,整日跟在她身边,说着他们自小便见过的混话,问她为何几年不见,性子变化这样大,变得和她妹妹一样刁蛮。
他时常唤她琳琅,说着年少时的她是怎样好的姑娘,温婉可人,才貌俱佳。
他以为她不相信,每日便说上几次,话痨得欠揍。
可是孟长歌没有告诉他,她一直相信他们自小相识。可是她半年前大病一场,醒来后便忘记了一切,唯一记住的,便是太子顾玄。
好在萧卓身手实在厉害,有他陪着,那些世家小姐再也不敢唤她“草包”。
顾玄甫一回宫便令人调查此次的刺杀,孟长歌知晓后,坐立难安。
幸而有萧卓替她收拾烂摊子,在太子的人手找到那些杀手前,便解决好了一切。
让孟长歌没有想到的是,第二日却有东宫的赏赐抬进太傅府。
这件事很快便在长安传开,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孟长歌为了救太子,差点丢掉了性命。太子十分感动,整日往太傅府送东西,闲时自己还会过去走动一番。
那些年纪相仿的世家小姐哪个不心心念念想做太子妃,太子从未表露过想娶哪家的姑娘,如今却和一个草包那般亲近,因此,她们对孟长歌更加厌恶了。
然而,只有孟长歌知道,那些赏赐并不是给她的,顾玄要见的人,也一直不是她。
当顾玄再一次和萧卓寒暄着离开太傅府时,孟长歌掐着腰跷着腿,紧紧地盯着萧卓打量。
十九岁的少年郎,眉目分明,墨发高束,衣袂飞扬,正是意气风发。虽不是王公贵胄,整日里无赖又散漫,但举手投足之间,却难掩矜贵。
真是好模样。
萧卓被孟长歌看得毛骨悚然,刚要问她在想什么,却听她一字一顿道:“太子哥哥为何到现在仍不娶亲,国事繁重他却日日前来找你,难道他喜欢的人是你?”
萧卓一个踉跄,抬手戳了戳孟长歌的额头,无奈道:“你整日在乱想什么?”
孟长歌却越发坚定自己的想法,再看萧卓便如那些世家小姐一般讨厌,嘴上也不饶人:“太子哥哥对任何人都不屑一顾,现在却对你青眼有加,你们是不是以前就相识?我喜欢太子哥哥那么久,他从来不正眼看我一次,是不是你在背后搞鬼?”
萧卓看着面前的姑娘,清澈的眼睛里尽是敌意,他突然万分难过。这是他喜欢的姑娘,可她却这样讨厌他。
他有些委屈,第一次对她冷下脸来:“太子不会娶你的,他有喜欢的女子。那女子自小便陪在他身边,他一手将她养大,这便是他不娶亲的理由。长歌,你醒一醒吧,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你的。”m.χIùmЬ.CǒM
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你的。
一句话便让孟长歌安静下来,她怔怔地看着萧卓,眸子里蓄满眼泪。
萧卓不忍,抚了抚她额间红色的朱砂,伸手将她揽入怀中,低声道:“不哭。长歌,你还有我,我会永远陪着你。你忘了吗,你小时候答应过我,待你长大,要嫁我为妻。你不叫孟长歌,在你十四岁以前,你叫叶琳琅,是这世间最好的姑娘。”
他不再像以往那般懒散,低沉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丝悲戚。
孟长歌的心突然隐隐作痛,她想伸手抱住他,可三年前的一切不断在她眼前划过。映红了天际的大火,倒在血腥里的家人,她的父亲在火中拔剑自刎,仰天恨声道:“老夫一生效忠西梁,殿下为何要将我孟家逼上绝路?”
浓烈的血腥味让她作呕,所有人都以为她失去了记忆,唯有她自己知道,是她想忘却不能忘记。
她的眼泪如走珠一般落下,许久之后,她轻轻地推开萧卓:“忘了叶琳琅吧,十四岁的叶琳琅,已经死了。”
三年前,当顾玄在相府的尸首中找到奄奄一息的她时,她的眼里只剩那个冷峻的玄衣少年。
醒来后,她的父母告诉她,她并不是叶家的女儿。她自出生起便体弱多病,险些夭折。算命先生说,她与孟家相克。那时叶家恰巧也有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女婴,两家又合得来,因此,她便被送到叶家抚养。叶家将她教养得很好,而她的父母又有了新的孩子,便渐渐地不再去看她。久而久之,世人皆以为当年叶夫人诞下两个女儿。十多年已过,直到叶家满门皆诛,她的父母这才想起,叶家的长女是他们的骨肉。他们慌忙去求太子,这才在叶家行刑当日,将她从死人堆里救了出来。
秋风瑟瑟,草木摇摇。
直到孟长歌离开许久,萧卓还怔怔地站在树下。怀抱中似乎还留有她的余温,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她年幼时稚嫩的笑语,他的心一瞬间空荡得厉害。
他甚至有些想不到,一切会变成这样。
他是冷月堡的少主,与皇城本无半点瓜葛。七年前,圣上要为太子培养暗卫,他的父亲为报圣上的恩情,在众多孩子中选了他送去宫中。
第一次遇到孟长歌那一年,他十二岁,刚来京城没多久。自小无拘无束的他厌恶宫中的生活,时常从暗卫营中偷跑出来。
后来他不止一次在想,若是没有遇到孟长歌,他或许会像其他的暗卫一样,每日生活在刀光剑影之中,不知哪一天就会死去,抑或是在冰冷枯燥的皇宫中孤独终老。
直到那一晚,他遇到十岁的孟长歌,那样干净纯粹的小姑娘,美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从那时起,他就在想,他要变得强大,有朝一日能够带着他喜欢的姑娘离开这里。
在之后的几年,他努力习武,从血腥和厮杀中活了下来,成了一个合格的东宫暗卫。每次想到那个唤他“哥哥”的小姑娘,他总觉得他所承受的伤痛都不算什么。
他时常和江湖中人联系,悄悄发展冷月堡的势力,终于在众多继承人中脱颖而出,成了冷月堡的少主。就连太子也对他另眼相看,顾忌冷月堡的地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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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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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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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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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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