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老人的一生也是传奇的一生,老人名叫洛明堂,早些年的时候也是参过军,到过朝鲜现场打过敌人的,后来全国解放了,又是最早一批下海的商人,赶上了好时候,又加上老人独到的眼光。还多久就看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还在当时的金三角找了一个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当媳妇。家庭也算美满,后来事业越做越大,已经无心照顾家里了,所以将自己的三个儿子都送去了国外。谁知人到了暮年,开始想念子女绕膝的快乐时,儿女们对他都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了。再加上喝了几年洋墨水,受了一些西方思想的熏陶,渐渐的跟他的代沟已经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说的清楚的了。
本来他跟自己的老婆相依为命也挺好的,只是后来老伴突然心脏病复发也去了。他好像一夜之间看明白了时间的一切,所以从中超脱了出来,将自己所以的东西都变卖了,独自一个人回了老家,老人大概只是想着,树高千丈,落叶归根吧!所以将百分之八十的钱捐给了自己的村里和孩子们的教育上,由于他的老伴酷爱百合花,所以才种了那漫山遍野的花以示为亡妻的纪念。琇書蛧
后来无意中捡到一个被人遗弃的女婴。老人觉得可怜,就待会了家里自己抚养,如今已经二十多岁了。祖孙两就这样相依为命的生活。老人吸取了之前的教训,所以只让孙女在国内上了大学,读完研究生,这才刚毕业,也是人中龙凤!老人酷爱弹古筝,弹的一手好古筝,也画的一手好丹青!就是由于这个二胡,才跟扬斯结下了这么深的缘分。
那日扬斯刚醒,环顾了一下四周,知道自己处于一个陌生的环境。老人进来,见他已经醒了,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向扬斯说了一遍。
扬斯说完好生的向老人道了谢,正准备离开,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悦耳的古筝的声音。扬斯不觉被这古筝声吸引住了。扬斯的母亲是国内一所大学里音乐系的教授,他记得自己儿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俯在窗前听母亲的琴音。只是后来长大了,自己由于工作上的关系,已经很少回家,又加上父母感情出现裂痕,母亲的每天都在唉声叹气,已经很少弹琴了!
现在突然听到,扬斯沉醉其中还没有完成反应过来。脚已经先迈出去了,扬斯寻着声源找去,一个精致的小院子里,老人正专注的弹着自己古筝。好像外界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跟他没有多大的关系,只是在自己的世界里,享受着自己的音乐。
扬斯静静的听着,一动也不动。感觉好像回到了童年,那个时候他的家庭还很美满。
一曲终了,琴声戛然而止。扬斯才从自己的思绪里走出来,心领神会的鼓了鼓掌。
老人也明显注意到了他,笑着问到,“年轻人!你也懂古筝?”
“谈不上懂,只是以前在家的时候,母亲极爱弹古筝。我时常听,觉得很好听罢了!”
扬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着。
“呃!原来是这样,看来你母亲也是一个性情中人。一般人是很少有喜欢古筝的。现在的人呵!都喜欢西方那些东西了,忘了老祖宗了!”
老人好像想到了什么。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有些无奈和沧桑。倒是让扬斯听着心里有些不好受。
“西方的东西再好!哪里比得上中国五千年流传下来的瑰宝,这种美才是最动人心魄的。”
扬斯若有所思的说着,看来是好像真的有很大的感触一样。
“哟?年轻人,原来你还有这种层次,那你倒是说说,我的琴音在说何事啊?”
老人突然对扬斯来了兴趣,有些惊喜的问道。
“长者的琴音,高低音跨越很大,听起来让人心情也跌宕起伏,有些伤感,应该是在思念一个远去的人或者逝去的事。又带着一丝倔犟,好像别人不服软,自己决不会先认输。所以是有些矛盾的!”
扬斯说完,老人的眼睛都亮了。分毫不差,分毫不差,这些年,来听自己弹琴的人倒是不少,但没有一个能把他想表达的东西分析得像扬斯这样透彻的。
他对妻子的思念,对远在大洋彼岸儿子们的思念,让他这几年一下子老了好几岁。只是他始终不解决儿子那一套理论,也不愿意去国外生活,所以矛盾一直存在。自始自终孩子们没有回来看过他,他也没有去过国外。所以这就这种不妥协,还止不住思念的感觉,他只能用琴音来表达。
老人顿时就觉得跟扬斯相见恨晚。两人聊了很多,老人也跟扬斯讲了自己年轻的好多事情。两人也算是一见如故,讨论古筝,讨论人生。就是这种时候,时间过得最是快,扬斯也忘了走。老人也忘了自己要做的事。他们甚至连人生观,都惊人的相似!
后来扬斯还是在老人的家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才启程回市里。两人约定,以后有空的时候就在一起讨论讨论古筝。扬斯管老人叫“洛老”。老人管扬斯叫“小友”。就是这种忘年交,最是让人舒心!
这些人扬斯基本上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但凡自己有什么烦心的事情,都会独自开车过来,在这个地方跟老人住上两天。感觉所有的烦恼都会烟消云散!
这次突然想起带林霏过来,因为林霏在他心里有很特别的位置,所以才想着带林霏过来。
“有这些点心就够了!一看就很好吃的样子,所以不用麻烦了,只是洛老的孙女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有几天了!说是在燕市找了一个什么工作,下周一正式上班,所以趁着这个空隙。回来陪陪我这个糟老头子,她倒是很有心啊!”
老人想起自己的孙女,更是眉开眼笑了,看来这姑娘确实是个很孝顺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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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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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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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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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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