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整个稷州城。
对万华的意外苏醒,最感到扑朔迷离的,应该就是杜晓曼。
当那位与她同学相貌极度相似的神奇少年,悍然打上天乐园时,不但与她有过短暂交集,并在她眼皮子底下大展神威!
当时她心怀疑惑。
于是抑制不住好奇的念头提前离场,但匆忙赶到老同学家时,却见他依旧昏迷不醒。
她泱泱离去。
确定那神奇少年,并非是她的同学。
但不久全城就疯传,随着黑虎的死亡,她那同学也吊诡苏醒,并且宣称精通术法。
杜晓曼大感惊讶。
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这件事也太寸了。
于是她更加关注。
油坊胡同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都无一例外落入她耳中。
万华怒斥王片长,刑侦夜袭油坊胡同,众富豪名流联袂拜访…
杜晓曼越听越震撼!
这一切的主角,竟是那个病弱的老同学。
万华苏醒后。
杜晓曼曾第二次登门,邀请万华参加同学会。
仲秋将近,那些考上大学的同学们即将回来,其中一位同学提出,举办一场同学聚会,祝贺人生中的第一次衣锦还乡。
这些年大学扩招。
几乎每个学生,都有机会踏入大学的门槛。
他们这一班同学。
未能进入象牙塔的只有三人,万华、王大龙、杜晓曼!
王大龙远在琴岛,万华大病初愈,并且他俩和同学们几乎没有联系,所以先期的筹备工作,自然就落到杜晓曼身上。
今天是她第三次登门。
同学会定在今中午,地点在得月楼大酒店。
按理说,上次万华已拒绝,杜晓曼没必要再来。
但那位组织者。
似乎也听到了万华病愈苏醒的消息,让杜晓曼一定邀请他参加,说要一叙离别之情。
杜晓曼心知肚明。
狗屁的离别之情!
那位组织者叫吴文华,是他们这一届的风云人物。
上天对他格外眷顾。
吴文华不但长的阳光高大、相貌英俊,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还曾是校篮球队的队长,更重要的是,他家世优越,父亲是市政府的高官。
这么一位天之骄子。
毫无例外会成为老师的宠儿,男生羡慕的对象,女同学追捧的目标。
但事实是。
当初的万华,除了个子比他矮,其他方面都压他一头。
论成绩。
每天吊儿郎当,书都不看,作业更不交的万华,每次考试都稳居级部第一。
论相貌。
万华的俊朗也胜吴文华一筹,并且身上那股君子如玉的儒雅气质,更受女同学的青睐,绝大部分女生都对他心存好感。
论人缘。
整天嘻嘻哈哈的万华,比目中无人的吴文华,能更轻松地和同学打成一片。
吴文华自然把万华视为眼中钉。
杜晓曼就曾听说过,他曾多次纠集班里的富贵子弟,甚至是社会上的小痞子,找万华麻烦,但每次都被万华和王大龙联手,揍得狼狈不堪。
万华、吴文华。
是学校最耀眼的焦点。
随着噶考临近,大家又都充满了期待。
针尖对麦芒的两个华,一个是家境优越的高官子弟,一个是穷困潦倒的贫家少年,谁能在高考中力拔头筹,无疑是当时的稷州实验中学最大的悬念。
但所有人都没想到。
上天开了个天大玩笑。
万华高三最后一学期突然病重休学,以至于连高考都错过。
吴文华却替代万华,以全市第一的成绩,如愿以偿地被保送入华清大学。
以至于同学们惋惜议论,如果不是万华因病错过最终的高考,这个名额还不定花落谁家。
并且。
万华的情况越来越糟,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
一场少年翘楚之间的争锋,就以这种出人意料的结果结束,简直令人唏嘘感慨!
随着大学的开学。
所有的同学,都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对万华已经渐渐遗忘。
他虽然曾经光彩耀眼,但毕竟已经濒临死亡,就像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他们并不漫长的人生,逐渐沦为匆匆过客!
但就在这时。
随着黑虎事件的发酵。
这些身在外地的同学们,从各种渠道获知万华苏醒的消息。
他们班级群猛然炸锅。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他们宁可相信这是谣传,也不肯相信,传言中的白胡子老头救了万华一命,更不会相信所谓的梦中传功。
只是这个消息,又让他们想起了那个曾经光彩夺目的同学。
特别是吴文华。
他就读名校,意气风发,可谓是意气风发。
而昔日的对手,虽然被各种神秘的传言所笼罩,但那又如何。
胜者王侯败者寇。
你以前虽然压我一头又何妨,现在的我,家世依旧优越,并且还是名校学子,而你万华,依旧住在稷州城的贫民窟,并且连大学都没上。
老子就是比你强!
于是他在群里发布消息,要在全城最高档的得月楼,组织一场同学会,费用全部由他承担,并且命令杜晓曼提前通知万华,一定邀请他参加。
谁都知道。
任何聚会都是成功者的舞台,只有最耀眼的那些人,才是当之无愧的主角,其他人都是陪衬。
但是大家都欣然答应。
能去得月楼吃一顿免费大餐,并且还有好戏看,这种便宜不赚白不赚。
至于那场好戏!
他们都明白,吴文华一定要万华参加的目的,无非是想在同学面前显摆,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赢家!
万华连手机都没有。
自然不知道群里的消息,更不清楚吴文华的险恶用心,王大龙原先的号码已停机,并且远在琴岛城,对这一切也一无所知。
杜晓曼却洞若观火。
她比谁都清楚,现在的万华,早已不是那个贫穷少年郎。
以前他就力压吴文华,依靠现在的神奇,照旧还能让他吃土!
同是贫困出身的杜晓曼,虽不敢得罪吴文华,却早看不惯那犊子的嚣张跋扈,也期盼着万华能参加同学会,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于是第三次来到万家。m.xiumb.com
但她注定要失望,因为万华不在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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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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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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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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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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