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惊讶问道。
“护身符!”
林高远沉声解释,这才把真相讲述一遍。
“神了!”
林平和母亲对视呆滞。
如果要是放在以前,他们绝不信这种天方夜谭。
但是现在,司机身死,父亲(丈夫)无恙,由不得他们不相信!
但母子二人惋惜摇头。
铁的事实证明,那个护身符能保命,只是它已碎成齑粉。
林高远又幽幽道。
“李长生阴险狡诈,谁知道他会不会去而复返?”
“啊!”
李爱梅猛然惊骇。
如果真如丈夫所说,那个李长生还躲在暗处,像条毒蛇般伺机而动,丈夫、还有他们一家都在劫难逃!
“爸,您别担心。”
林平却安慰道。
“赵局长不是说了吗,他会派人在暗处保护,那个李长生纵然歹毒,难道还敢和政府对抗?”
“没用!”
林高远颓然摇着头。
他比谁都清楚,李长生这种人身具异能,根本不会把刑侦放在眼里。
如果他要害怕刑侦,绝不会这样肆无忌惮!并且他一击不成,肯定还有后手!恐怕只会更猛烈,而现在能救他的只有万华!
“我去求那个万华!”
林平虽然纨绔,但头脑并不笨,已经看出了问题的根本,当下一跺脚脚拔腿就走。
“回来!”
林高远低吼一声。
林平闻言止步。却转过身高声道:“爸,难道还有别的办法?”
林高远对儿子招招手,又看着夫人苦笑道。
“我当时花了五百万,赵子强等人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都肯定笑我傻,但没想到啊…”琇書蛧
李爱梅眼前一亮。
“高远,钱财终究身外物,生命才是最宝贵,再说咱家也不缺钱,那就再用五百万去找万华买一个护身符。”
“哪这么简单!”
林高远苦苦一笑。
他比谁都清楚,护身符这种宝贝旷世难求,岂是金钱能衡量。
再说他目的并不只是一个护身符,而是想要彻底解决麻烦,从而求个一生平安!
“爱梅,”他又对妻子道:“我想把咱家的得月楼,无偿转让给万华。”
“什么?”
李爱梅还没说话,林平已经跳起来。
“这代价太大了吧?”
要知道,得月楼位于闹市的黄金地段。
不说已投入的软硬件,光是那块地皮,就是个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
并且抛开这一些。
身为林家的少掌柜,林平比谁都清楚,得月楼一年的纯利润至少七八百万!
林平不是守财奴。
相反出生在这种商人家庭,并且在父亲敦敦教诲下,他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
钱是王八蛋,就是为人服务的,最大的用处是投资!
只是他一时转不过弯。
用这么大的代价,去巴结个油坊胡同的穷小子,这笔投资值不值。
“我看可以!”
李爱梅却异常肯定道。
她虽然是妇人,但眼界却不低,略一沉思就明白了丈夫的心思。
如果能用这笔投资,把那个神奇的万华,与林家牢牢地绑在一起,应该说是非常划算!
林高远又郑重说道。
“那你马上安排胡律师,带着协议和手续,立即去油坊胡同等着我。”
见父母已经统一意见,林平也就不再坚持,但是又提了个条件。
“爸,我和您一起去!”
林平今年二十岁。
正是对英雄推崇备至的年纪,他对那位救了父亲一命,搅动的稷州风起云涌的神奇少年,更是充满了好奇,想亲眼见证他的风采!
只是林平不知道。
那个被老爷子推崇备至,天神一般的人物。
就是他今天早上,在马踏湖畔讥讽嘲笑的少年!
“好!”
林高远并不知道那一章,爽快地笑着答应下来,他正有让儿子结交万华的想法。
“平儿。”
林富又进一步解释。
“万华现在不显山不露水,并且家庭困难,所以我们还有机会巴结的上。”
“一旦等他飞黄闻达,我们这种人,连他的边都摸不着,这就是雪中送炭,胜过锦上添花的道理!”
“爸,我记下了!”
林平诚恳地点着头。
商人的嗅觉最为敏锐。
万华声动稷州城,林高远岂能放过这条信息。
事实上不只他,全城所有的富豪,都对万家的情况摸了个门清,所以林富想要从这方面做文章!
林高远又喋喋不休道。
“儿子,你要记住,我们今天送出去的是一个得月楼,将来收获的,可是一位传奇的友情,并且他日后的成就有多高,我们获得的收益就有多大。”
他借机又传授生意经。
林高远这一生商海起伏,深谙投资的门道。
世人都认为。
生意场上奇货可居。
但他这辈子最热衷的是投资人,因为在他看来,这才是回报率最高的生意!
其实也正是凭借广阔人脉,他从间门头房做起,一步步地开疆拓土,最终建立起一个囊括餐饮、酒店、连锁超市的庞大商业帝国。
稷州商人都背地议论。
若不是沈万春背景深厚,稷州首富的位置非林怀远莫属。
这也是他的遗憾,更立志要压沈万春一头。
林高远顿了顿又道。
“平儿,日后我若死去,产业就要交给你,你如果能处理好与万华的关系,以后就有了依靠!”
“爸,您说什么呢?”林平忍不住心酸道。
林高远却执着叮嘱着,“林家能否延续辉煌,总而言之还靠你!”
都说书生一招锦囊妙计,能抵沙场百万雄兵,商人何尝不是心思如海!
林高远要用一个得月楼,换取林家下一代的兴旺平安,说起来真是用心良苦!
而此时的万华,已经回到了油坊胡同。
……
万华一进胡同口。
就看到大槐树下的王怀山等人,他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面无表情地往家走。
正在聊天的众街坊,见到他同时闭上嘴,眼神却是游离不定。
等万华走远。
刘学忍不住小声道:“卧槽,他哪来的钱买鸡鸭鱼肉?”
由于家里没冰箱,万华并没买太多的食品,手里提着一只扒鸡、一些熏鱼、一只板鸭、一块酱牛肉,还有给妹妹准备的零食。
就这样也装了一大兜。
那些混杂在一起的香味,远远传来让人垂涎欲滴。
另一位邻居咽着口水冷哼道:“甭得瑟,等他回到家,恐怕哭都来不及!”
也有人接上道:“就是,我们就等着看笑话。”
众人说着。
眼光又看向王怀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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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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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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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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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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