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就去了鬼楼。
这里俨然已经成为了“法外之地”,常年浓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
我轻车熟路,很快就通过地下车库,进入了血海地狱之中。xǐυmь.℃òm
跟之前一样,我继续前行,经过雨水和浓雾的洗礼之后,我进入了忘川深处!
之前我不知道这里是忘川河,但是这一次,我用防御罩挡住了雨水和浓雾的入侵,保留住了自己的记忆,我明白了,这就是忘川河!
忘川河,那是地狱厉鬼受罚之地。
在这里,厉鬼没有记忆,失去了前世和轮回,它们不生不灭,只剩下嗜血的杀戮和无尽的怨念!
当初我和白夜光到了这里,再也无法前行,就因为失去了记忆,让我们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最后我们不得不退出这忘川河。
但这一次,我以真元形成防御屏障,阻止了失忆雨水和雾气对我的侵蚀,保留住了自己的记忆。
我一直往忘川河深处走去,越走我越是心惊。
以前我觉得这血海地狱只是一个小地狱,现在才意识到,这血海地狱比我想象的还要大得多了。
这一路,我见到无数的怨灵,它们以形态各异,有的人身,却长着鳄鱼一样的大嘴,有的手持蝎子的鳌齿,有的则挥舞着死神的镰刀……
不管形态如何,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凶残,憎恨一切,毁灭所有!
但它们奈何不了我,我的发丝反而因此收获很大,每一根都得到了茁壮的成长。
我越来越觉得,发丝是了不起的神器,它永不磨灭,又拥有无限成长的空间,当我走到忘川河深处的时候,每一根发丝都可以延长到三百米长了。
而且它还能凝聚成人形分身,攻击力直接攀升。
如果说,忘川河是所有死灵的监狱,而我的发丝,则是收割这些死灵的镰刀!
我并不急着走到忘川河的尽头,我不断诛杀忘川河里的怨灵!
当我杀得越多,忘川河里的怨气就越盛,很快,天空就下起了血雨来。
那是怨气凝聚的血水,具有非常恐怖的腐蚀力,我的真元罩支持不住,也有被腐蚀的可能。
好浓郁的怨气!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渐渐发现,做人不能太贪心,就像一个人,绝对不要跟一个空间的怨气作对。
于是我让发丝缠绕在我的周围,形成一个保护圈,阻止怨气的侵蚀。
这个效果还是特别好的,不但可以阻止怨气入侵,还能让发丝更多地吸收怨气。
我现在看起来,就像一头超级猛兽,在忘川河畔一路向下游行走。
见到任何不长眼的怨灵,随意一挥手,发丝就会瞬间将那怨灵切割成数十块,化为怨气能量,然后被吸收进发丝之中。
一路杀过去,我没有见到任何怨灵足以抵抗的攻势,倒是我的发丝越战越强大,原本黑色的发丝,隐隐散发出一层红色的血芒,看起来非常凶煞。
虽然我是毋庸置疑的人类,但是拥有如此凶煞的利器,对我的心境影响还是很大的。
我一边采用无差别的收割模式,一边在心头想,这忘川河的尽头是哪里呢?
我已经杀麻了,现在真的很想透一口气,稍作休息,发丝吸收了太多的能量,它本身的怨气辐射,都够我喝一壶了。
如果不是我体内有冥树,那我现在的肉身,就算有金丹的支持,都会被腐蚀掉的。
毕竟,怨气是阴间最为可怕的能量,带着对生命的诅咒和憎恨,是生命的反面。
渐渐的,血雨不知不觉中就停了。
而河畔的怨灵也渐渐变少,好像要进入一个新的地界了。
我心中是这样想的,不过这依旧是一个无明的世界,我获得的视觉,主要还是靠纵目看到的能量光芒。
我应该已经穿越了忘川河最恐怖的地带了,怨气没那么稀薄,空气中也不再有雨水和令人窒息的浓雾。
于是我收起了发丝,仅仅以真元防御,继续走了大约一天一夜的路程。
其实我是没有什么时间的概念的,甚至我连手机都没拿过来。
我认为是一天一夜,靠的是自己的直觉。
当然,自从到了金丹期,我对能量的敏锐程度是很高的。
我认为是一天一夜,不是靠着对时间的感觉,而是靠着对能量变化的感悟。
阴间虽然和阳间不一样,但就算它是躲在无明的空间里,太阳能量才是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力量,太阳的升起和降落,就算不在同一片空域,我一样能够感觉得到。
这感觉是非常玄妙的,不到金丹期,根本就没法理解。
到了金丹期之后,看世界的方式更纯粹,也更接近本质。
所以,我现在虽然没有域,却可以撕裂域,鬼域对我,也没有像之前那样威力大了。
渐渐的,我居然走回到了一个光明的世界。
虽然天空中我看不到太阳,但是凭借着肉眼我就可以看清楚周围的一切。
我不知道这光亮从何而来,目前所见,确实就像是人间的阴天,而且,我极目望去,能看到远处隐隐约约有一个村庄。
这一下可把我给惊着了,这是咋回事呢?
我都这境界了,不会还看到了海市蜃楼吧。
如此想着,我紧走了几步,到了村庄跟前,只见村里水绕山环,鸡犬相闻,耕牛在村口吃草,俨然跟人间一副模样。
我看在眼里,整个人都呆了。
我慢慢走进了村庄,见到一个一脸憨厚的村民。
他抽着烟斗在看牛,脸上全是褶皱。
“老乡,你这村叫什么名?”
老头眯缝着眼睛,声音里都透着憨厚:“牛坳塘村啊。”
“哦,牛坳塘村,那属于哪个乡呢?”
“同福乡。”
“哪个县?”
“贾平县。”
“哪个市?”
老头脸色变得愁苦起来:“老汉我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啷个晓得咯。”
我又问:“你家里还有些啥人呢?”
“就一个老婆子。”
“儿孙都没在身边?”
“在外面打工。”
“有他们的电话吗?”
“没有,老汉我们也不用那东西,平时都不打电话联系,只要他们按时给我们寄钱回来就好。”
这老头倒是实在。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跟他告别了,然后向村里走去。
这个村子不大,大约三十来户人,基本上都是留守老人。
年轻很难看到,小孩子更是少见。
这就有些奇怪了,现在的村子,一般来说,青壮年少,不过留守儿童还是比较普遍的。
毕竟现在外面念书的成本可不低,特别是打工青年加班时间长,很难有机会带着孩子在外面念书的。
而这个村子,我走了一圈了,也没见到小孩子。
或许可以说,和这个村子青黄不接,根本就没有小孩。
有点意思。
我在这个村庄里晃荡了一阵子,没再逗留,继续往前走去。
这一路,我经过了一个又一个村庄,偶尔还能见到一些小镇,小城。
可是呢,人口的结构都是一个德性,没有小孩,就算有,也特别少。
如果说人口老龄化很可怕,那我算是提前见识到了。
不过我很清楚,这些人类,其实不算是真正的人类。
在我的纵目之下,其光芒呈现一种灰白颜色,说穿了,就是鬼气。
但是这些鬼魂,它们身上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怨气,显得特别平和,比一般人类的还要平和。
对此我很不懂,为什么这么多鬼魂,它们不去轮回,却要住在这里呢?
而且根据我的调查研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前世的记忆了。
后来,我居然在这里见到了一个叫蓝山的小镇。
在这里,我见到了蒋良平!
此时的蒋良平,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是鬼修了,人也变得平和,只是失去了记忆,而且像是不可逆的失忆。
我黯然,觉得他应该在穿越忘川河的时候,被雨水清洗过,失去了记忆。
人类虽然也会被擦除记忆,但是呢,只要离开,还能找回记忆,但是鬼魂就不一样了,只要被雨水淋到,就会永远失去前世的一切记忆。
“蒋老,你记不记得,你有个女儿叫蒋小山啊?”
就是这一句话,让我知道了更多的信息。
“不记得,但我有个儿子叫蒋分明,每年都会寄钱给我的,很有孝心。”
说到这里,蒋良平是那种特别满足的模样。
不记得蒋小山,是因为不寄钱么?我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内心有点豁然开朗,于是我又问道:
“你那儿子蒋分明,长什么样子的?今年多大了呢?”
蒋良平做出一副绞尽脑汁的模样,好半天才说:“那老头子我年纪大了,哪还记得那些,只要有孝心,按时给我寄钱就好,给我寄钱,我就认这个儿子。”
我叹息:“一年给你寄几次钱呢?”
“那我也不记得了,上一次寄钱给我,就在前几天。”
“七月半,中元节。”我笑。
蒋良平听了,居然也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我明白了,彻底想明白了,这些人,其实就是死掉的鬼魂,给它们寄钱的人,就是阳间的后代烧过来的纸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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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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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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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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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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