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惊悚探案:只要我够强,恶灵都扶墙!>第307章 出生于光绪三十年冬
  我睁开纵目,发现在虚空里确实飘着许多鬼魂。

  他们躲在树冠后面,抖抖索索的,一副破落户的模样。

  以前我看到鬼真的会害怕,现在我知道鬼也分三六九等,而这些鬼,就是最下等的那种。

  于是我一甩根须,将其中一名看起来还有点派头的老人给拘了过来。

  老人没想到我如此厉害,求饶道:“少爷饶命,老奴扰了你的清修,实在失礼……”

  阳华见我一甩根须就将一鬼魂给抓了过来,完全用不着他的蓝符,脸上全是失落。

  “姓名。”我面无表情地问。

  “老奴姓李,单字一个秀。”

  “出生于哪一年?”

  “光绪三十年冬。”

  光绪三十年?我睇了一眼阳华。

  阳华懂事,拿出手机来一翻,说:“就是1900年。”

  善!根据我之前的调查,李玉郎跟他年纪差不多,大不了几岁,这就太好了。

  “你生前是本地人氏?”

  “正是。”

  我看了他一眼:“我来问你几句话,如果你从实回答,念你苟延残喘不容易,我可以放你离开。”

  “少爷尽管问,老奴绝对不敢说谎。”

  “你认识这李玉郎吗?”

  我指着李玉郎的人像问他。

  李秀一脸的敬重:“认得,但是没有一面之缘啊。他比我大了十几岁,等我长大的时候,他已经上山了。”

  “他在这山里成仙了?”

  “这个……老奴不知。但是此地吃了人间的香火,那就是仙家,我们这些孤魂野鬼自然是不敢靠近的。”

  这个他倒没有说话,这个地方,隐隐被紫气笼罩,那就是功德和信仰的力量。

  我又问他:“那你可知道,他的尸体在哪里?”

  “老奴不知。”

  “可有人知道?”

  “据老奴所知,应该无人知道。”

  我觉得这事就有点奇怪了,难道他真的羽化成仙了。

  “那你可知道,为什么这庙突然香火就好起来了?”

  “应该是玉郎显圣了,这石壁上的人像,就是明证。”

  “你们鬼也信这个。”

  李秀一脸敬畏:“自是信的。”

  “那你可知道,在这里烧香的那些信徒,回去之后就莫名失踪了。”

  “这个,老奴委实不知。”

  我无语,看来这事确实蹊跷,真正做到了神不知鬼不觉啊。

  想了想,我放李秀离开了。

  他虽然是未入轮回的鬼魂,但算是鬼修,并未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所以身上没有厉鬼的气息。

  阳华又往柴火里加了几根枝条:“二郎,看来这野仙是不想跟你正面交锋躲起来了。”

  我冷笑:“是不想还是不敢呢?”

  阳华知道我想用激将法,可是这小子居然也不捧哏,估计是心里犯怵。

  我想了想,对阳华说:“走吧,既然拿不到新的情报,咱们先下山去吧。”

  “这就完事了?如果在这里找不到有用的信息,换别的地方,那可就更难了,毕竟,这里是李玉郎的老巢啊。”

  我冷笑:“那我问你,你的老巢在哪呢?”

  阳华一怔,不知道我什么意思:“我的老巢,那自然在武宁县啊。”

  “那你咋不回去老巢里待着?”

  阳华释然:“你的意思,李玉郎已经不在这里了?”

  “不是很确定,但即使在这里,我们也没法子将他逼出来,那还留在这干嘛?有句话怎么说,你永远没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琇書網

  阳华琢磨了一下,骂道:“你小子这是瞎比喻,他是装睡吗?他是认怂,不敢出来跟你一战。”

  这小子突然胆子大起来了,居然敢站在人泥像面前直接怼了。

  当然,我知道他不是真的胆子大,而是信了我的话,认为李玉郎不可能再出来。

  “走吧。”

  我叹息,事实上,我真觉得,李玉郎应该不在这峰顶。

  因为我没有觉察到那股磅礴的力量,如果他真有那么厉害,以我现在金丹巅峰的修为,是可以感觉到的。

  没有感觉到的话,一来可能是他的修为可能比我高得多,二来可能他真的是离开了,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大得多了。

  下山之后,我们步行到了车旁,阳华问:“马上就快天亮了,咱们现在去哪里?”

  “去杨家山吧,那里有一家两口失踪了,离这里也近,过去只有20来公里。”

  “会有用吗?”阳华狐疑地问了一句。

  “你学习的符箓术中,有没有跟踪术,就是跟踪人灵魂的那种。”

  阳华想了想:“倒是有的,不过这能行吗?”

  “这跟踪术你是如何施展的?我想知道施法的过程。”

  “我现在施展不了,需要鬼魂帮忙,现在怨灵又不在我的身边……除非我们再上峰顶,去抓一只鬼来帮忙。”

  “让你说施法的过程,你说就是。”

  “这也没什么难度,控制一只鬼魂,拿到失踪人的指甲头发之类的最好,没有可以用穿过的衣服代替,让鬼魂闻一闻,然后就可以追踪了。但是,并没有那么灵的,因为气味停留的时间不长。”

  “行!那就可行,至于你说的鬼魂,我有。”

  “你把阿灵带出来了?”阳华问。

  “不是,是蒋小山的父亲,蒋良平。”

  听我这么说,阳华就像被一声闷雷给劈了,眼珠子都有点要炸裂的感觉。

  “那你……有没有说过你和蒋小山的关系?”

  “有说过啊,很要好的朋友,曾经出生入死的伙伴。”

  “那你有没有说,之前你们彼此有过好感?”

  “为什么要说,更何况,我们彼此都没有明说,何必说给老人听?他虽然是长辈,可人都死了,说出来有什么意义?”

  阳华被我的通透给惊呆了。

  我又说:“其实就算蒋小山,她也不是彻底湮灭了的,她应该就在冥界,跟一只鬼修差不多吧,但是那又有什么意义?死就是死了,阴阳相隔,没必要勉强了。”

  “你是信命了啊。”

  “我只是接受了现实。”

  “未必吧,我看你是移情别恋了,哼。”阳华挑起我的毛病来。

  我无语:“你这么说也没错,这也是一个事实。”

  我并不想替自己开脱什么,当初我是真伤心,现在我是真看开了。

  现代人吧,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真是渣男啊。”阳华感慨道。

  “你总结得很对,我承认。总之,左右都会渣了,就面对现实吧。”我叹息道。

  还别说,阳华骂我渣男,我还挺释然的,我感觉自己就欠一通骂。

  但我心中的苦涩,再怎么骂,它都还在。

  人生,从来不会完美,伤害总是会有的。

  所以,我尽量不去舔舐伤口。

  到杨家山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我让阳华在车上睡一下,这小子倒头就睡,呼噜震天的响。

  有时候我真的很奇怪,他那么瘦弱的身躯,到底是怎么发出这么巨大的鼾声的。

  我下了车,不过打开了一点窗,免得这小子在车里被闷杀了。

  其实我是不担心他的,他身上穿着道门防弹衣,一般的孤魂野鬼根本就靠近不了他。

  我离开了车,独自进了村。

  这个村很偏僻,离丹霞山群没多远,村民那是正宗的山里人啊。

  不过呢,因为丹霞山脉成为了五星级旅游区,村里开农家山庄的人很多,逐渐有了些收入,一些人也在公路的两边修上了楼房。

  但是我往里一走,发现里面的房子基本还是木质的,黑漆漆的,透着一股子落后和腐朽的味道。

  当我进村之后,就听到了狗的咆哮声,而且还遥相呼应,从村头一直到村尾。

  这个村里要想有啥事,还真是不容易啊。

  狗太多了,而且叫声凶恶。

  村里的狗,跟城里的狗是比不得的。

  城里的狗见到的人多,一般都不会轻易发狂。

  而村里的中华田园犬,很少见生人的,一旦见到生人来,那就会生扑,直接冲你啖一口也不奇怪。

  这不,那些咆哮声我只当是欢迎的掌声了,可在黑暗中,一条黑黢黢的狗,从墙角突然冲了过来,一声不吭,冲着我的脚后跟就是一口!

  咦?这狗还真是大胆。

  我一提腿,就将它的嘴巴给踩住了。

  人常说咬人的狗不叫,果然如此。

  不过呢,被我一脚踩住之后,它也发出了尖叫声来,哀哀的尖叫声传出去,任谁一听,都知道这狗挨揍了。

  然后那家屋里就亮灯了,一个男人扯这嗓子在喊:“是谁?天杀的,是谁?敢动我家的狗,我捅死你屋人!”

  我一听就火了,这家伙,口气也太猖狂了吧,就这么一只恶犬,不分青红皂白的,逮人就咬,你居然这么护犊子?

  于是我脚下用了点力气,那狗叫声渐渐就沉寂下去了……

  “哐当!”

  我听到门打开的声音,一名年轻男子穿了一件睡衣从房里出来了,然后一道雪白的手电光照了过来,直直地指着我的脸:

  “你什么人?小偷?来人啦,抓小偷!”

  “我捅死你屋人的,你杀了小黑?”

  然后我看到他向我冲了过来,手里居然挥着毛镰!冲着我的脑袋就过来了。

  就算我是小偷,现在我也没动,你也不能直接想要收割我的脑袋吧?

  一个村民,居然还想冒充死神动镰刀?

  我弹出一指,一点真元击中他的膝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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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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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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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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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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