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眼仔说他们一起有6个人,其中三人是同一个公司的,平时经常在一起搞户外活动,而且对野外生存也非常感兴趣。
另外三个人就是临时组队的,跟着他们一起出去了。
大眼仔是知道熊总是这么死的,所以那三个去丢弃尸体的时候,他也是心知肚明的。
三人出去一个小时之后没有回来,大家议论纷纷,认为这三个人,是被荒野之中的野兽给吃掉了。
对于一般人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是大眼仔他们几个不一样,主要是因为年轻没有受过生活的毒打,对人性也没有那么清晰的认识。
所以他们自告奋勇组成了一个6人的队伍,出去寻找这三个人,一来可以完成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二来可以实现自己冒险的梦想。
他们因为有丰富的户外经历,而且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长短防身武器也带了不少,包括原产地德国的开山刀。
出去之后他们就径直往前走,而且特意选择比较平坦的地方,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三人只是去丢弃尸体,并不会走很远,也不会故意给自己找麻烦,去找那些崎岖的道路。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是对的,大约走了500米,就有了发现。
他们先是听到了奇怪的声音——
“巴滋巴滋……”
“崩格。”
一人悄声问道:“这声音……好像是……野兽在吃什么东西?”
“被吃的东西应该也是有骨头的,你听那崩格的声音。”
“嘘——大家小心点,我们悄悄靠近,看清楚状况,最好不要动手。”
“肉食动物的嗅觉一般很厉害,还是离远一点好。”
“没关系,我们这里是下风口。你们嗅到一股血腥味没有?”
“嗅到了,而且还有一股尸臭的味道。”
“尸臭……那怎么可能?哪里来的尸体了?如果是熊总的尸体,他死了还不到5个小时,应该不会腐败吧。”
“别再说话了,我们离它已经很近了。”
因为不敢开灯,所以他们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个影像。
看起来就像一只小马大的野兽正趴在地上啃咬着什么。
“那是什么动物?”
大眼仔心里想,因为这片空间到了夜里并没有星辰月亮,只能靠树木草地发出的光,所以只要离得稍微远了,就很难看清楚。
大眼仔是个很有好奇心的人,同时胆子也很大,所以不知不觉中,为了看清楚那只野兽,他已经越爬越近了。
他身后的同伴,渐渐离他就有些远了。
但是没人敢招呼他,因为这个时候再发出一点声响,就会被那只野兽察觉。
就在此时那野兽好像是有所发现,突然抬起头,然后回过身来,以直立的方式站了起来。
居然是一个人!
大眼仔大吃一惊。当下就将强光手电照了过去,直射到对方的眼睛里。
因为这个时候他们很明显已经被发现了,用强光手电照对方的眼睛,是可以暂时让他致盲的。
“哎呀!是熊总!”
“诈尸了!”
“快跑!”
在强光手电下,熊总的身体已经腐败了,灰白色的脸上流淌着尸水,他的嘴里还咬着一块肉,乌黑的血液侵染了他的前胸!
离得近了,那股恶臭味更加明显。
在强光手电下,熊总的眼睛不带一点反光,枯灰无神!
在大眼仔的身后,那五人已经狂奔而逃!
但是他并没有动,因为他感觉熊总是没有视觉的,因为他做出了侧耳倾听的模样。
紧接着熊总就跑了起来,携带着一股恶臭的风,几乎擦着大眼仔的身体跑了过去。
刚刚大眼仔连呼吸都不敢,差点没憋晕过去。
只是他长长吐了一口气,浑身都汗透了,心有余悸地回头一看——
这下坏了,熊总比那5个人奔跑的速度快太多了,一人已经被他扑倒在地!
他狂暴地张开嘴,一口就从对方的脖子上咬下一大块肉,撕扯中连气管都扯出来了。
大眼仔此时别说去救自己的同伴了,他已经被吓得四肢僵冷动,完全不敢动。
但是他知道一个生存的秘密——只要自己不动就不会发现。
大眼仔忍不住用手电扫了扫地下被熊总吃的食物,果然就是之前抬尸体出来的那三个人。
虽然他早就有预料,但还是被三人那惨状给惊到了——
杀人的尸体都是残缺不齐的,其中一人脑袋都被咬了下来。
而另外一人,腹部被开了一个大洞,里面的内脏基本被啃食一空。
他不敢再看,生恐自己抑制不住呕吐起来,一旦自己暴露,地下那些尸体就是他的榜样。
他就这样一动不动,捱到熊总离开,这才悄悄地回到了百丽大厦。
原本他以为自己是唯一的幸存者,可另外一个同伴也很机灵,很快意识到熊总只有听觉,也选择趴在地上装死,逃过一劫。
我听了他的描述,确定了两点:
一、熊总死后进入野外会快速腐败;
二、诈尸之后没有视觉,只有听觉嗅觉,但十有八九嗅觉也不高。
我跟白夜光向外走去,大眼仔追过来劝我:“小哥,我知道你很厉害,但他是丧尸,根本杀不死的,被咬一口,你就有可能被感染,更何况……”
“更何况我跟他有很大的仇恨,毕竟他是死在我的手里的?”我帮他说出了下半句,然后笑着问了一句,“你觉得诈尸之后,他还有生前的记忆吗?”
“那我不知道。”
“好啦,谢谢你的提醒,这也是我必须要去做的事,就像一开始你明知有危险也要出去。”
我之所以跟他说这句话,是想他保持冒险进取的精神,真的很讨厌年轻人变得像中年人那样油滑奸诈,处事极端。
然后在大家复杂的眼神当中,我和白夜光离开了百丽大厦,向外走去。
在我的身后,我还听到他们的碎语:
“真是勇敢啊,大英雄。”
“希望英雄还能回来。”
“我看悬。”
“充好汉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高了。”
“你们这些人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不你们充好汉好好试一试?”
“就是,不知道感恩还冷嘲热讽,如果没人去探路,你咋知道这个地方的风险呢?”
我姑且听着,心情却水波不兴,这世上本来就有好人坏人,好人是真好,坏人是真坏,看开了就无所谓了。
我们本来就从这荒原穿越而来,现在重回荒野,心中倒是涌过一丝异样,觉得这地方好像变了。
“熊总诈尸之后变成食尸鬼了吗?”我问。
“如果是食尸鬼那还好一点,就怕是别的什么东西。”
“你怕的是什么?”
“具体也说不好,比如说,隐藏在他尸体下面的灵魂,才是最可怕的。”
我笑了:“是的,我也这么看的,就那么一句破破烂烂的尸体,确实没什么可怕的。”
我们按照大眼仔所说的方位,走了不到一里地就看到了几具凌乱的尸体,有两具尸体已经是身首异处,更多的尸体还是保持着相对的完整。
我附身看那些尸体,有啃咬和撕扯的痕迹,我稍微脑补了一下,这些人应该是被熊总杀害的。
因为他们的伤口齿痕并不深,也没有尖利的爪印。
“奇怪。”我说。
“有什么异常的吗?”
“熊总诈尸了,那为什么这些被他咬过的人,却没有尸变呢?难道说引起尸变的并不是尸毒吗?”
白夜光莞尔:“你这是丧尸片看多了吧,至少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丧尸这种类型的尸变。”www.xiumb.com
“那你觉得熊总这种尸变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那我也不知道,但是如果熊总是以尸体为食的话,他实在是有点浪费食物了。”
听了她的话,我倒是有点被启发了。
没错,每具尸体他吃得并不多,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食物太丰富了吧。
但是我旋即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这些尸体虽然没被吃掉,但也是储存的食物。
也就是说,熊总现在很可能应该就潜伏在这个地方,守着自己的食物。
野外死静,只有这几具凌乱的尸体,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
这些尸体虽然被熊总啃咬过,但是并没有腐败,看起来还很新鲜,只是脸上的表情让人有点恐惧,那种因为极度恐惧而扭曲的脸,看着非常瘆人。
可以想见他们在死的时候,遭受了很大的痛苦。
如果是被凶兽杀死,那会死得很快,猎食动物都有非常高超的猎杀本领,可以一击致命。
但是熊总这种活生生的将人啃咬致死,受害者死亡的时间会被拉得很长,受的折磨自然也大得多了。
“嘿嘿嘿……”
我突然听到一阵冰冷的笑声。
然后从不远处走来了一个黑影,他走得越来越快,快要挨近我的时候,居然附下身子四肢着地,就像恶虎一样向我冲了过来!
“是他,出现了!”
白夜光挡在了我的面前,说真格的,那一刻,我感觉有些羞愧,关键时刻还要女人来保护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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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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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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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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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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