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黎风的笑容是僵硬的,身子也是僵硬的,但他坚持笑,假装他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不知道。
假装他刚刚出门,假装他刚刚接到林秋意让她买花的电话,假装他刚刚迈进家门。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怕打碎他为自己铸造的幻境,不由得放松呼吸,不敢太用力,他强迫自己平静,强迫自己笑。
他抱歉的说,“我不会挑,没有挑到你喜欢的,没关系,下次我带你去,你喜欢哪枝我给你摘哪枝,不,不,我给你种,亲手为你种,一个苗圃够不够?为你种满一座山的菊花好不好?”
林秋意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终是叹了一口气,缓缓的站起身来。
“二哥,就这样吧。”
不知是被林秋意站起来的动作吓到,还是被林秋意的话吓到,沈黎风装出来的笑殆尽,再做不到淡定,惊慌失措的奔到林秋意跟前,紧紧把人抱住。
“我三十岁了,近二十年的时间在等你长大,等你看我,等你爱我……望穿秋水,等得快绝望了。你总得给我个机会……真的太难了……太难了……阿秋,要讨你喜欢,太难了……”
“那就不要再等了。”林秋意说,“不要再讨我喜欢了。”
“我不!”沈黎风的情绪骤然失控,红着眼道,“是你答应要和我结婚,是你答应要当我的沈太太,是你答应的!你已经骗了我一次,不能再骗我!你答应了我的,你必须做到,你必须要做到!”
林秋意被嘞得快喘不过气,用尽全力堪堪把沈黎风的怀抱推出去。
只是刚推出去,那两只手立马缠回来,搂着她,态势愈紧。
“我们要结婚了。”沈黎风的声音低低的,似是委屈,又似自语,“我都听你的,全都听你的还不行吗?是你答应的,答应和我结婚……”
林秋意淡淡的问,“你拿什么和我结婚?凭什么要我和你结婚?”
姓张的在包厢里欺负她那次,他差点儿当场把人打死,留了一条命,也只是苟延残喘,被人拿了去欺凌,还不如死在那里。
他那么恨张总,那么恨,大卸八块之后拿了去喂狗都不足以泄了他的恨,他又知不知道他父亲曾经对她存过的心思?又知不知道张总的所作所为是受了他父亲的暗示他母亲的打点?
他知不知道,这段他奢求圆满结束的感情根本没有开始的可能?
他说他等了她近二十年,他身边的人就为他做了二十年戏。
瞒着他,哄着他,顺着他,骗着他,他以为的柔情蜜意不过镜花水月一场,沈家人是清醒的,她是清醒的,沉迷其中的只有他一个。
大梦一场,该醒了。
“你不是恨我丢了戒指丢了婚纱抛下你独自离开吗?当初为什么不辞而别,回来后为什么针尖对麦芒不愿意给你个好脸色,你恨的怨的始终避不开忘不了的,那些扎在你心口的刺,我来告诉你为什么。”
因为,林眉死了。
作为林家的长女,林眉曾经也被捧在掌心呵护着。只是,所有的喜欢都蹉跎在了接下来的两个妹妹身上。
头一胎生女儿,那是女儿。
第二胎还生女儿,那是运气不好。
第三胎再生女儿,那是命中欠缺。
一连三胎都生女儿,是穷,是悲,是村里乡间的闲言碎语和毫不避讳的指指点点。
终于,一举得男,夫妻两个弯曲的腰板可以挺直了,低下去的头可以抬起来了,有了儿子,延续了香火,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人了,那改变了他们命运的儿子,值得世上最好的。
最好的衣服,最好的鞋,还不够,还得建村里最大的房子,有朝一日娶村里最漂亮的老婆。
卖了小女儿,修房子的钱有了。
还差娶老婆的钱,于是计划着卖了大女儿。
对方老一点没有关系,爱喝酒爱赌博爱发酒疯爱打人也没关系,只要价钱谈拢,哪怕对方不是个人都没关系。
趁着女儿年纪小,学习也好,生生断了她要继续读书的心,断了她想出门打工的念头,斩断所有退路,想尽办法逼着她认命。
把花骨朵掐在枝头上,原本娇娇嫩嫩的一朵花儿,永远不可能绽放,亲眼看着她日渐凋零,零落成泥,悲悲戚戚的,更能满足心中变态的餮足。
林眉听得怕了,想得怕了,怕得蓝沁刚一伸出手,她就不管不顾的答应了。
当个玩意儿被人捏扁揉圆而已,比一辈子猪狗不如的困在猪圈狗窝,遭人辱骂遭人毒打,那可好太多,好得太多太多了。
更何况,沈山河虽然上了年纪,但模样长得好,出手也大方,装模作样起来也是一股子文人雅士的好气质。
“最好的一点,沈太太不介意。”
林秋意盯着蓝沁。看到蓝沁四平八稳的作态撑不住,慢慢白了面庞抖了手的时候,闷声笑了起来。
“沈太太多会算计,不过花一点小钱,就替丈夫谋了一个乖巧听话的玩意儿,讨了丈夫欢心。不仅把人捏在手里尽情践踏,还让人唯命是从,感恩戴德!我是真的好奇,高高在上的不可一世的出了名的端庄贤惠的沈太太亲自为自己丈夫找女人的那一瞬间是什么心情!”
蓝沁整张脸都白了,白得吓人,握杯子的手一直在抖,抖得无论如何停不下来。
大概是没想到林秋意知道这么多,准确到了细节,更没想到隐忍了多年从来没提过一个字的林秋意真的会把这件事摆到明面上,说给她的儿子以及一些不相干的人听。
意外是意外的,难堪也是难堪的。xǐυmь.℃òm
可是,面对林秋意红着眼睛的质问,蓝沁反而笑了。
她看着林秋意,真心诚意的回答,“期待。从我去那个山旮旯接到那个土包子的一瞬间,我就在期待你得知这件事后的反应。想一想,你费尽心机勾搭我的儿子,而你的姐姐就躺在他亲生父亲的身下,多刺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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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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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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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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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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