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在山坡上的那些差人和兵丁。他们本来都是顾茂的心腹,今日前来本来想着是一举两得。既抓了郑龙邀功请赏,又得了财宝分些外快。
可哪知道,眼前的这个对手郑龙竟然是一个如此厉害的角色。不光是他的心思缜密、武功高强。手中的火龙铳竟然连以一当十的魏征都不是对手,被毙于当场。
顿时,一个兵丁精神崩溃,扔掉了手中的皮盾便朝着山下爬去。
山上的马中云此时早就上好了弹药。他见那名兵丁落荒而逃,顿时一边哈哈大笑,一边点燃引信瞄准了对方的后背。
“砰!”
这一铳发出。顿时打在了兵丁旁边的一棵歪脖子树的树枝上。顿时树枝崩裂,从中间折断了下来。
马中云见一发不中,又急忙冲填了第二发。
“砰!”
又是一铳发出。正好便打中了这名兵丁的大腿。
只听“哎呀”一声。这名兵丁的腿上便迸射出来一道血线。之后他便站立不稳,从山坡上滚了下来,摔在了宋差人的脚下。
那马中云见兵丁中枪,顿时更是得意。又用腰间牛皮袋子里的火药和弹丸填进了铳筒之中。而后他又朝着倒地的兵丁瞄准,扣动了扳机。只不过,这一发却还是没中,只是打中了兵丁身边的泥土。直气得他直呲牙咧嘴的叫骂火雷铳不准。
沈裳从方才躲在石头的后面一直观察着动静。眼见着魏征被郑龙打死,而其他的人都已经被吓得不敢动弹。心中明白,如果任由现在的状况发展下去。不光是顾茂等人,就是自己和兰呈,待会也得让人家一个接一个的打死。琇書網
想到此处,他顿时拉了一把兰呈的衣服,而后轻轻说道:“兰大哥,现在这种状况,只有你能救在场的所有人了。”
“啊?我?”兰呈此刻也已经被吓傻了。他虽然也经历过刀头舔血的生活。但是这种“高科技”的武器却是第一次看到。并且已经刷新了他的三观。此刻听见沈裳跟自己说,只有自己能救大家,立刻便为难的朝着沈裳说道:“我,我怎么救?”
“上山,将那姓马的手里的那柄火雷铳和那个牛皮袋子抢过来!”沈裳低声说道。
“啊?抢过来?我,我不行啊。魏征武功那么高强都不是对手。我这一出去,肯定就会被打死了啊。”
“不会的”沈裳面色一板,低声说道:“实不相瞒,我在番邦当奴隶的时候见过这种武器。知道这件武器的弱点。”
“啊?这件武器还有弱点?”兰呈一听,似乎有了一丝振作。
“对啊。”沈裳立刻说道:“这种武器虽然威力和速度都远远超过弓箭。但是它的弱点就在于准头很差。而且,装填弹药的时间太长,而且还必须要先点燃引信。”
“弹药?引信?”兰呈一脸的疑惑。
“嗯,弹药就是他腰上的那个牛皮袋子里的东西。而引信就是那姓马的刚才使用那柄火雷铳之前点燃的那个小线头一样的东西。”沈裳朝上面指着解释道:“眼下能够有行动力,并且轻功最好的就是兰大哥你了。只要你利用好这件武器的弱点。那就一定能够得手。”
“真的吗?”兰呈一脸兴奋。
“当然了。难道你信不过我沈裳的办法?”
“当然信。沈兄弟的脑袋最聪明了。”
“那好,我来告诉你方法,你仔细听着。”沈裳凑近了兰呈的耳朵说道::“我方才计算了一下。这种武器攻击一次大概需要十次呼吸的时间来装填弹药。而它的引信燃烧短了之后,便需要再更换新的引信。这个时间,差不多是需要五次呼吸的时间。所以,兰大哥也可以利用这两种间隔来冲到他的跟前。哦,对了,还有。兰大哥要跑折线,不要跑直线。记住了吗?”
“记、记住了。”兰呈虽然害怕,不过还是点了点头。
沈裳见他情绪稍稳,又跟他说道:“你冲到近前之后,无论是将他制服还是干掉都可以。但是一定要赶紧将那柄火雷铳和他身上的那个牛皮袋子给我扔下来,知道了吗?”
“知、知道了。沈公子,你放心。”兰呈深吸了一口气说道。
“嗯。兰大哥。你跟我的生死,可都全在此一举了。”沈裳说完之后,拍了拍兰呈的肩膀。而后又给兰呈分析了一条摸上山去的最佳路线。
兰呈听完之后,便掏出了沈裳的那把匕首,顿时从侧面包抄了过去。他之所以不用钢刀,是因为担心钢刀会反光,从而提前被山上的马中云发现。
这一边,郑龙杀死了魏征之后,便一步一步朝着顾茂走去。这一下子,把顾茂给吓了个屁滚尿流。
“拦、拦住他。”顾茂一边朝着反方向跑,一边呼喝宋差人跟永和县的班头上前拦阻。
这宋差人跟永和县的班头本来就不是郑龙的对手,而此刻对方又有火雷铳在手中。哪还敢上前阻拦。就是直勾勾的看着郑龙缓缓朝这一边走来。
而之前跑远了的毛小六此刻也走了回来。他捡起了魏征掉在地上的断刀,又在他身上狠狠的砍了两刀,这才将刀丢掉。
山上的马中云此刻还在对着下面地上躺着的伤兵瞄准。他刚要击发手中的火雷铳,却发现一个青色的影子在自己的左边一闪。
他急忙仔细看去,却没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而后,又将火雷铳瞄准了下面。
“砰。”
枪声响起,一旁的永和县的班头却中弹倒地,捂着肩膀哇哇的喊疼了起来。
“妈的,怎么这么不准?”马中云骂骂咧咧的又开始装填起了弹药和引信来。
便就在这时,那道青影忽然从一块大石后面出来,急速的往山上奔去。
此人正是兰呈。他刚才从侧面绕过。一见马中云正瞄准了下面的兵丁,于是便快速躲避到了一块大石的后面。而等到马中云击发了火雷铳之后,他便按照沈裳的嘱咐,赶紧借着这个机会向上面用轻功攀爬冲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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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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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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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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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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