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裳自然知道胡裘说的是实情。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就更别说是权利和利益集中的地方。户部巡官作为朝廷大官,又是与经济财政相关的官员。他既然能够被人杀死,恐怕其中牵扯的利益应该是十分巨大。而且,后期调查案件的温良贵的门生也不是小官。胆敢在东都洛阳将二人杀死,那势必在背后运作的也是一股很强的势力。
可是,如今这个案子又的确如温良贵所讲。乃是一个天大的机会。只要能够完成这个考验,那便能够更快的进入到权力的中心地带。也就能距离“大唐第一名侦探”这个头衔更近了一步。
并且,之前在襄阳沈裳也曾经听李天成说起过,有人专门铲除穿越者的事情。也因此知道了胡安当初的威胁也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倘若自己处处过于保守,从而让别人争取到了那个头衔。那么,自己就会对胡安失去了利用的价值。同时,自己也就会成为了一个“弃子”。那时候,也是一样是死路一条。所以,沈裳无论如何,这一次都是要迎难而上的。
胡裘并不知道其中的这个道理,他只是单纯的对沈裳的才华有些喜爱。担心他夭折在仕途的道路上而已。因此语言中才有劝阻之意。
沈裳听了胡裘的话后,也是感激胡裘的爱护之心,顿时说道:“大人关心在下,在下自然感激不尽。只是温御史那一边实在是无法得罪。并且,在下也有一些私事正想去洛阳一趟。更何况,这世界上任何的东西都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倘若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是畏首畏尾的,那又怎么能成大事?又算得上是什么大丈夫呢?”
“嗯。”胡裘听沈裳说的颇有英雄气概,顿时佩服道:“说句实话,老夫自边塞回来之后。一直颇为看不起你们这些中原地带的年轻人。只是觉得你们这一代人未经战事,早已贪图安逸和享乐。却想不到,在我大唐的后辈之中,还能有沈公子你这样既有能力,又有胆识的人在的。”
“大人过奖了。”沈裳说道:“其实每一代人中都是有好有坏。”
“可是这好坏的比例,却是能够决定国运的兴衰啊。”胡裘接口叹道:“我只希望我大唐后辈之中,像沈公子你这样人更多一些就好。”
“那是必然。”沈裳心道:“虽然后来的历史我不太清楚。但是至少现在可是大唐盛世。之后自然还会有很多能人辈出的。即便这里是一个平行空间。我估计,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胡裘不知道沈裳的想法。只是他听了沈裳的话,心下稍显安慰而已。于是便说道:“好,那既然沈公子执意要去洛阳。那老夫也不阻拦了。不过,这几日公子你也先不必着急。毕竟你从襄阳刚刚回来,就又侦破了这个案子。因此不如先休息几日,养养精神。而后再去洛阳不晚。”
“在下也正是这个意思。”沈裳拱手说道:“其实在下最近的打算购置一个院子,搬出去住。”
“哦?”胡裘一愣:“难道老夫的府中有人对你不敬吗?”
“啊?那到没有!”沈裳尴尬地说道:“在下只是觉得一直在大人的府上叨扰,似乎有些过意不去。”
“哦,原来是这样。”胡裘点头之后,神秘一笑:“沈公子这从襄阳回来之后,就想要购置宅院。看来,这武刺史可没少奖赏沈公子啊。那好,立业成家,那是男子汉应该做的事情。等你购置完自己的宅院。老夫正好可以再找个媒婆帮你说你门亲事。”
“额......”沈裳顿时说道:“这个倒是谢谢大人的好意了。只是在下想要自己寻找一个贴心的人。”
“哈哈,那也行。”胡裘一笑说道:“总之你看上了谁家的姑娘,成亲的时候都必须要告诉老夫。老夫一定要喝上你的一杯喜酒。”
“在下一定。”沈裳一边回答,不禁一边又想起了朱敏的音容笑貌。
三个人又随便聊了两句外话,沈裳便就告辞离开。而后四处去打听谁家出卖宅院的事情。一连几天,沈裳也倒是被人介绍着看了几个宅院。但是都没有看上。不是地点不好,就是房子的采光有问题。因此还是只得暂时住在胡裘的府上。
等到第六天头上,温御史果然差人找到了胡裘的府上。将有意推荐沈裳前去洛阳的事情与胡裘说了。胡裘给那人的回复是两日之后。随后便将沈裳喊到了自己的书房之中。
胡裘一见沈裳进来,便从书架之上拿下一个东西来,放在了桌子上。沈裳看去。只见此物长约半尺,用一块色的粗布裹着,中间还系着一条褐色的绳子系好。胡裘伸手解开绳子,然后将布打开。顿时一把短小精致的匕首露了出来。琇書蛧
只听胡裘说道:“沈公子,这把匕首是老夫当年在边塞为官的时候,受宁远将军韩泰所赠。乃是能工巧匠用塞北稀有的寒铁所打造。到现在已经伴随老夫将近二十年了。如今沈公子你要去洛阳,这一路之上恐怕少不得遇到些麻烦事。因此,老夫特意将这把匕首拿出来转赠给你,以是防身之用。”说完,便双手将匕首托起,而后送到了沈裳的面前。
沈裳一见,立刻双手推阻说道:“使不得,使不得。大人,这把匕首既然如此珍贵,沈裳又怎么好无功受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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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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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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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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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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