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居然就是老教授,他今天居然起的这么早,着实是惊艳到我了。
我干巴巴的笑了两声:“啊,哈哈,教授,您今天起的挺早啊!我昨天晚上睡不着,有些想法憋着难受。我就想着,今天早来些,抓紧时间。”
话音未落,老教授就高兴地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好啊,好啊!年轻人就是要有这干劲,要是没有这干劲,以后该怎么办呢?这果然是最好的。”
幸好他没有发现我的问题,只是高兴的和我说着话。
我们的研究进度非常缓慢。原因非常简单,人家几百年都没有完成的事情,自然也不会是这一天两天能解决的。就算他们找来了我,我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迅速吸收他们的想法,我还是需要自己思考的时间。
不过外面肯定有人。
我都看见影子了,他们也隐藏不了多久。
但他们的反应确实超出了我的意料。大概一个多小时,人都没来齐,他们一伙人也都是,根本就不带动一下的。光是影子,自从我发现它为止,根本就没有动过。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怀疑放在那里的只是一个指示牌,长得像人的指示牌。我根本就意料不到,后边究竟是什么人?
但是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个破绽。
我们的研究所是一个奇形怪状的地方。它的排列一点几何规律也没有。就像一排杂乱无章的线条。
但正是这样的排列,给我创造了机会。边上有一间房子,在二楼,刚好就可以看到那一排墙砖后面的场景。
我趁所有人都没注意的时候,蹑手蹑脚的钻了过去,仔细的观察着那里的场景。
然后我就看到了我意想不到的一幕。
小胖子王旭,漂亮小妹妹李雪,以及高大的马玉生,全部都在后面,小心翼翼的蹲着。
我看到的那个影子就是马玉生的。她就那么蹲着,光都硬是照到她的脸上。他的影子就像我看到的一样,一动不动,看她脖子上流出了几滴汗,已经知道了,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看着看着我的心中不由得生出了一股恐惧的感觉。对,没错,我真的是小看这些人了。他们的本事真的很厉害,是我小看他们。
我只是看了一眼,就已经转身离开了。他们应该没有看到我。
他们的行为也算是正常。我天天早出晚归,和他们的交集都已经减少了。宿舍六个人,连高僧都比我跟他们关系好,我确实是有些欠缺他们了。
前几个星期,他们还曾经约着一起出去聚餐,但是,他们唯独忘记了我。
我和他们的关系是最差的,如果我们不是一间宿舍的,说不定我们的关系早就已经天差地别了。
说实话,我对于感情这方面的东西,早就已经没有感觉了,可能是因为从小到大造成的心灵差异吧!反正我已经不想再考虑这些事了。
至于和他们的关系,我的想法是,能好则好,能坏则坏。我并不是很想理会这些东西。该怎样就怎样吧!我是这么想的。
他们没有发现我,但也没有选择离开。我没有管他们,自顾自的继续研究去了。
珍妮校长每个月都会给我非常多的钱。这已经算是我给他们做打工仔的代价了。我不知道会持续多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是个头。但他们的承诺的确是如此的。如果,只是说如果,我有机会能够离开的话,一定不会留下。
而且她跟我讲好的事情,我相信她是不会因为一些普通的事情而失言的。
而且她向我承诺,如果在我有生之年里,这件事情成功了,那么我就会拥有普通人就算是努力十辈子都有不起的荣华富贵,在世界上都鲜有人与我相比。
但这是在我的有生之年里。
这件事情已经持续了很久,依然没有取得成功。这事有多难,就不用我说了吧?根本就没有人能想象到的。
但是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人类,从小就有一个飞上天空的梦想,翱翔天空,往往都是只有雄鹰才能做到的事情。古代人都是很仰慕这些动物的,甚至把他们作为信仰。这也就体现了人类对自己没有的能力的崇拜。
在几千年的人类发展历史中,无数人前赴后继,始终想为这件事情创造出新的可能。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始终没能完成。
可是到了近代,从莱特兄弟第一个发明了飞机开始,仅仅过去了100多年,飞机就有了不可思议的巨大进步。从最开始的只能勉强飞起,到现在可以轻易带起几百上千个人,甚至,作为具有极大威慑作用的军事武器,它在人类的历史上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
这仅仅只是一个例子。很多几千年来都没有完成的事,到了近现代,只剩几十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就有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这些事情不是偶然的,而是有了有些事情的刻意启发,以及无数年以来的无数人的积淀,才会创造的成功。
我们现在是如此,以后亦是如此。没有什么事情是会随随便便成功的。
说这么多,就是想证明,我们的事情已经有希望了。
经过很多很多年的积累,再加上高僧告诉我们的,他师傅小时候曾经遇到的那些事,让我们有了全新的发现。
那些尸体之所以会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具体原因已经不得而知了。大概是因为外面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动物吧!这是最大的可能。
我们在尸体上面发现了一种特殊的细胞。这种细胞数量非常稀少,但是它的结构很奇特,有一些东西他没有,却能够依然保持正常的生理功能,而且去做正常的分裂分化的过程,也没有什么问题。
而且,正是因为这种奇异的东西,才导致了尸体拥有不腐的能力。
它会分泌一种特殊的物质。这种东西可以让细胞增加活力,就算是人体已经死亡,生理机能已经全部丧失,它依然可以让一部分细胞保持着生命活力,使其处于不死的状态。
我想,这就是生命的一个奇迹。这种东西是可以作用在活人身上的。但是它的危险性相当大。这种细胞对于环境要求非常苛刻。只有保持在特定的温度,湿度等一切复杂的环境因素下,它才有可能完成自己的生存。之前所在的大山里,它可能是寄生在某些特殊的东西上才活下来的。而一旦脱离那些东西,因为环境的差别,它就会迅速死亡。留在山里的尸体,因为环境出现问题导致了腐烂。但是,村子里可能因为某些特殊的巧合,才出现了不腐的情况。
虽然我们已经得出了足够的结论,但是这对于我们研究并没有太大的帮助。正如之前所说的,这些细胞对于环境因素要求很高,先前,我们并不知道这一点,所以到现在,除了一小部分的细胞在培养皿里边活了下来,大部分都已经死了。它们一死,尸体自然也再无法保持原本的姿态,全部都腐烂成了一堆烂肉。
但好在,有结论已经是最好的了。
老教授已经派人再去拿尸体了。我们迫切的希望可以得到这种特殊的细胞。如果我们对他进行一定的培养让它能够适应人体,然后再进行我们的基因研究工程,那么这件事情就会有更大的希望。
大家都非常感激我。如果不是我听来的这么一个很奇葩的故事,说不定我们还需要更大更长远的研究进展。
接下来又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可以停留着休息一下了。
学习这些东西确实是非常伤神的。我总算是理解,为什么历史上的很多名人都头秃了。
好在我的身体状况不算特别严重。但对于我年轻的身体来讲,是一个重创了。
有些时候我还在思考,我以后能找到媳妇吗?
讲到这里,就不得不再提一下我们的同学关系。wWW.ΧìǔΜЬ.CǒΜ
其他五个人虽然对我还是挺好的,但是我们彼此之间已经没有过深的感情了。我始终找不到机会与他们深入交流。因为我的时间太少了。我几乎需要全身心的把这些精力都投入到研究里去。
他们并不知道我在研究这些复杂的事情。他们眼里,我还是一个为了钱拼命研究金融的贫穷小伙子。
但是现在,我们找到了和彼此深入的机会。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为什么,他们的教授,导师什么的,居然也都全部请假了。只有少部分人留了下来。而他们也眼见无聊,干脆就决定集体自我放假,回宿舍里边闲去了。
他们看到我的时候,眼里都是说不出来的惊讶。
“苏洺易!你居然回来了!这太震撼了吧?”马玉生惊讶的说。
王旭和李雪倒是平静的多。他们不会搞不明白这一点人情世故的。倒是大大咧咧的人,反倒不会考虑到这些东西。
“是啊,我回来了,我已经奋斗了太久,已经是好几年的事情了,我想我也该给自己放个假了。”我伸了个懒腰,笑着说。“我们是不是已经很久没有聊过天说话了?今天有时间吗?我请大家出去吃顿好的。”
说到这里,他们几人的眼里都露出了几分惊讶。
最开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以为他们认为我不来这里,是因为对我们有些冷淡。但是我到了后来才明白,他们见我这么努力,心里就不由得生出的一种想法,我家里世世代代都是农民,好不容易出了我一个大学生,自然是不能平白无故浪费掉的。所以我学这么容易,只是为了让家里人给也少辛苦一些。所以,在他们眼里,我就变成了一个勤奋努力只为改变命运的时代楷模了。
但他们对我的惊讶并不是假的。所以他们都爽快的答应了。连向来话都不说的高僧也多说了几句。
看得出来,他们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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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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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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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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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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